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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招商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索引号 014035896/2015-00008 生成日期 2015-07-01 公开日期 2015-07-01
文件编号 惠府发〔2015〕6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惠山区商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公司, 贸易, 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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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大力加强招商工作,为我区调结构、促转型、强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订招商工作奖励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实现新常态下惠山经济发展新目标,立足区内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通过加大奖励力度,激发各级各部门抓好招商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奖励对象  (一)开发区、各镇(街道);  (二)西站物流园区、城铁惠山站区、地铁西漳站区等3个重点园区。 ...

 为大力加强招商工作,为我区调结构、促转型、强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订招商工作奖励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实现新常态下惠山经济发展新目标,立足区内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通过加大奖励力度,激发各级各部门抓好招商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奖励对象
  (一)开发区、各镇(街道);
  (二)西站物流园区、城铁惠山站区、地铁西漳站区等3个重点园区。
  三、指标设定
  (一)评价指标
  开发区、各镇(街道)和3个重点园区评价指标共4项,分别是:重点项目落户数、重点项目开工率、新增到位外资(含到位外资和先进制造业占比)、新增重点项目税收。4项指标总分100分,其中重点项目落户数占30分,重点项目开工率占20分,新增到位外资占25分(到位外资占20分,先进制造业占比占5分),新增重点项目税收占25分。全部完成指标的得满分,未完成指标的按比例得分。
  (二)指标分解
单  位
重点项目落户数  (个)(30分)
重点项目   开工率   (20分)
新增到位外资  (万美元)(25分)
新增重点   项目税收   (万元)  (25分)
工业项目  (15分)
服务业、农业 项目(15分)
小计

到位外资(20分)先进制造业占比(5分)
......
  (三)加分项目
  每引进1个世界500强企业,加3分;每引进1个中国500强企业,加2分;每引进1家外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注册外资超3000万美元的项目,加1分;每引进1个中央企业或上市企业,加1分。单个项目同时达到上述加分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处理。
  四、奖励标准
  (一)综合奖
  开发区、各镇(街道)招商工作综合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其中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再按名次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重点园区招商工作综合考核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其中得分排名第一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
  (二)重大项目引进奖
  对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外资项目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的板块,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对引进特大型项目的板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别奖励。
  五、考核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由各考核对象对全年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和项目明细报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由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及各产业主管部门进行评定,重点项目落户数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负责初审,重点项目开工率由区发改局会同区国土局负责初审,新增到位外资由区商务局负责初审,新增项目税收由区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初审,加分项目由区商务局会同发改局负责初审,重大项目引进由区商务局会同发改局负责初审,最终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三)由领导小组对奖励情况研究审定后发放奖金。
  (四)开发区、各镇(街道)和重点园区所获的奖金用于奖励招商有功人员。对招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区有关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招商奖励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