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定点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2017-03-13 16:1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其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定点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7年3月6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谈判公告主要信息
原谈判项目名称:无锡市惠山区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定点机构采购项目
原谈判项目编号:HSZFCG(G)20170001
原公告日期: 2017年3月6日
原公告媒体: 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民营体检由原来的1家单位更改为2家单位。
原采购文件第7页第5项评标方法更正为: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相应数量的中标单位(各级别资质分类进行评审,分别按综合性二级医院两家、综合性三级医院两家、中医院一家、民营体检二家。)、(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未达到中标供应商数量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将在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中产生)。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原采购文件第14页注:1、6家入围定点单位分别为综合性二级医院两家、综合性三级医院两家、中医院一家、民营体检一家。
更正为注:1、7家入围定点单位分别为综合性二级医院两家、综合性三级医院两家、中医院一家、民营体检二家。
2、原采购文件的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新增加一项要求为:无锡市以外地区中标的,体检过程中产生的交通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承检单位承担。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17年3月13日
三、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我中心,传真:0510-83598890,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廉少杰 刘增刚
联系电话:0510-83597000-6203
传真电话:0510-83598890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203
邮政编码:214174
2、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李贵超 联系电话:13921116715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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