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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无锡市惠山区特殊教育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无锡市惠山区特殊教育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17-00095 生成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7-10
文件编号 惠府发〔2017〕4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义务教育, 社会保障, 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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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无锡市惠山区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惠府发〔2017〕4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无锡职教园管委会,区各办局,区直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无锡职教园管委会,区各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特殊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同意,决定建立无锡市惠山区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研究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组织推动和督促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审议特殊教育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研究特殊教育发展相关政策,提出加快区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建议;定期研究、解决特殊教育发展中的各类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报特殊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 燕  区政府副区长

范 良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立峰  区教育局局长

杜晓江  区残联理事长

袁 力  区政府办公室纪委书记

成 员:尤燕娜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施来修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区物价局局长

张盘荣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陆 慧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 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 霞  区民政局副局长

欧加深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季剑飞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严 敏  区残联副理事长

花茂波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专职)

朱一骏  无锡职教园党政办公室主任

苏晓东  堰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虞 钢  长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越  前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大立  玉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蒋 敏  洛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

陆宇杰  阳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徐立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人员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组长审定会议议题,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每次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和解决特殊教育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附件:惠山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惠山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编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特殊教育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教职工编制。

2.区发改局:负责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教育类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

3.区教育局:统筹制定本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特殊教育工作计划,统筹指导和管理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推进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实验研究和规范管理,加强随班就读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随班就读质量水平,对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社会教育进行指导,促进融合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4.区民政局:协同教育部门支持和指导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建设运行,吸引社会资源设立专项慈善项目支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5.区财政局:加强对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证,确定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少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省、市政策安排资金对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予以引导和奖补,支持师资队伍和质量水平建设。督促学校对随班就读工作财政经费投入和规范使用。

6.区人社局:对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惠山区实际合理确定随班就读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7.区卫计局:做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医学检测、筛查、残情鉴定和医疗工作,负责残疾儿童少年的检测、筛查、医疗和康复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和残联配备特校校医,建立特殊儿童少年信息平台和资料库。

8.区残联:会同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做好特殊儿童少年筛查摸底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康复、毕业就业安置等服务,配备特校康复师,监测统计适龄特殊少年儿童的就学情况,积极推进、督促和维护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教育权益。协同卫计和教育部门做好特殊儿童少年信息平台和资料库建设。为有需求的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少年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服务和支持。积极推进、督促并协助做好无障碍改造工作,切实维护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合法权益;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服务和支持。

9.区住建局:负责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及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10.区红十字会:指导学校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组织社会捐助,组织卫生救护培训等工作。

惠府发[2017]49号(关于建立无锡市惠山区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