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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项目化精准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

项目化精准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718日)

  村(社区)集体经济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村(居)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为切实巩固我区连心富民、联企强区大走访活动成果,区委、区政府将专门设立项目化精准帮扶资金,对区级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帮扶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激励村(社区)切实增强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绩效,使帮扶工作导向更鲜明,考核更科学,现按照相关要求,就我区区级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项目化精准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村级帮扶放到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有效举措,推进新一轮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项目化精准帮扶工作,确保我区薄弱村(社区)脱贫转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从2017年起,对列入区级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范围(年稳定性收入在250万元以下)的村(社区)进行项目化扶持,进一步推进薄弱村(社区)由输血保生存造血促发展转变。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建立起稳定的长效增收和发展机制,全面消除稳定性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二、奖补范围和奖补办法

  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项目化精准帮扶通过项目资金奖补的方式实施,用于对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发展经营性资产增收项目的奖补。

  1、奖补范围。项目化精准帮扶的奖补范围主要包含: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在惠山区域范围内建设或购买标准厂房、安居房店面、休闲旅游配套用房,以及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

  2、奖补办法。区财政按本轮实施项目总投入的45%进行奖补,其中年稳定性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区财政对每村(社区)奖补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年稳定性收入在200—250万元的,区财政对每村(社区)奖补总额不超过400万元。镇(街道)财政各按相同金额进行配套。

  三、操作程序

  1、项目申报。各相关镇(街道)负责组织所属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指导薄弱村(社区)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村级基本情况、项目内容、投入金额、预期绩效、项目权属、收益分配,以及必要的相关补充材料等(涉及奖补的项目可以跨年,但必须在本轮帮扶期间全部竣工)。

  2、项目审核。区委农办负责汇总所有项目申报书,并会同区发改、财政、住建、农林、规划、国土等部门组成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方可实施。

  3、项目验收。所有财政奖补项目建成后,由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建设情况及增收成效进行验收和评估。

  4、资金拨付。项目审核通过后,由区财政先行拨付项目奖补资金的70%,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30%。对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的,视具体情况全额或按比例收回奖补资金。镇配套有缺额的,按缺额部分等额收回区级扶持资金。区财政奖补资金划拨到相关镇(街道)财政,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原则上采取报账方式支取,工程项目启动资金可凭合同或协议支取。

  四、保障措施

  实施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项目化精准帮扶,是区委、区政府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精心部署、精心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项目化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计佳萍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农办、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林局、审计局、政务办、国税局、地税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精准帮扶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实施问责;发改局负责项目手续办理的指导服务和跟踪落实;财政局负责区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工作;农林局负责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审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对所有建设项目的审计;政务办负责相关项目审批和办理的协调工作;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统一协调相关产权交易过程中的税收问题;规划分局负责指导项目规划的制订和相关工作;国土分局负责项目相关用地手续的审核办理和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工作。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化服务指导,加强配合协调,形成推动合力。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挂钩结对的区级机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2、强化项目管理。镇(街道)是项目化精准帮扶工作的实施主体,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项目的合法性、方案的可行性上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建成后的可持续增收效应。增收项目原则上由相关镇(街道)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招商、统一管理,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效益。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加强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村(社区)集体经济增收发展项目顺利推进。

        3、严格资金监管。提高扶持资金使用绩效,专项奖补资金必须用于发展村(社区)经济、增加集体经营性资产,严禁用于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个人报酬和奖金福利支出。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要将项目相关情况在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区相关部门将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的,将取消或核减扶持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7年度惠山区区级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名单

 

 

  附件:

  

2017年度惠山区区级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名单

  前洲街道:浮舟村、张皋庄村、塘村村

  玉祁街道:五牧村、礼社村、蓉东村、蓉湖村、玉鑫社区

  阳 山 镇:新渎社区、鸿桥社区、桃源村、普照村、光明村、

  安阳山村、高潮村、阳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