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5749/2017-00097 | 生成日期 | 2017-12-11 | 公开日期 | 2017-12-11 |
文件编号 | 惠教发[2017]62号 | 公开时限 | |||
发布机构 | 公开形式 |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有效期 | 公开程序 | ||||
主题(一级) | 体裁 |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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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共同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教育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文件
惠教发[2017]6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教育行为的意见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学、中心(实验)小学、中心(实验)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学校和教师的神圣职责是教书育人。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共同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教育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1、学校要把加强师生意识形态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学校是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阵地,师生是意识形态教育的重点人群,要把师德师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作为师生思想教育的核心内容;要通过教育,不断增强教师的思想觉悟以及明辨是非的能力,不为表面光鲜的虚假宣传、说教所迷惑,从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通过教育,引导学生确立远大的政治理想,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校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包括责任、管理、分析研判、督查报告、责任追究在内的相关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
2、学校要进一步强化课程意识。课程是落实教育任务的主要载体,要忠实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区教育局建立校本课程审查制度,各校研发的校本课程须经过区教育局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3、鼓励学校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扩大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渠道、丰富教育教学活动。师生外出参观学习事先须提出活动组织方案,学校邀请校外人士来校讲学讲座必须按照讲坛管理相关要求填写审批表,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支持学校拓宽办学思路,与区内学校及区外学校之间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相互学习、借鉴,营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共赢局面。学校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学校参与、加入教育共同体、“联盟”等非正式团体的,事先应向区教育局报告,经审议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5、支持学校领导、教师外出参加学术培训、研讨、交流活动,拓宽专业视野,提高学术水平。针对目前各类培训名目繁多、鱼龙混杂的现状,要增强甄别能力,以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学校领导外出学习、培训、参加学术活动应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供会议通知、邀请函等活动内容安排,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参加。
6、学校和教师应全面关心学生的进步成长。学校领导和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与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身份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任何形式的利益。严禁以任何方式引导、动员和劝说学生或学生家长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校外培训,严禁帮助任何社会组织劝导学生或学生家长缴纳费用。
以上意见,请各校及全区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