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龙泉印染有限公司、无锡市阳光印染有限公司:
你们单位2018年1-3月实际取水量已经超过取水许可证核定取水量的85%,继续取水,将很快超过取水许可水量。请你们单位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减少取水量,如确需增加取水量的,请你们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手续。如你们单位取水超过取水许可水量,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请洛社镇水利农机服务站,认真监督上述单位的取水;超计划取水的,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向其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特此通知,请认真执行。
联系人:方红叶 联系电话:0510-83595895
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农机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