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江苏省《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惠山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取水许可集中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水许可集中监督检查对象:全区范围内领取取水许可证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二、取水许可集中监督检查方法:采用书面检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各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取水许可证》到各镇(街道)水利农技服务站办理有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各镇(街道)水利农机服务站负责通知)。
三、取水许可集中监督检查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
2018年12月21日。
四、其他事项:
1、取水许可集中监督检查时请携带取水许可集中监督检查表、2018年取用水情况总结、2019年取用水计划建议;
2、取水单位和个人如涉及单位名称、法定代表变更的,请携带情况说明、取水许可证原件及新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对未按规定取水,拒不安装取水计量装置、拖欠水利规费及存在违章问题的取水单位和个人,暂缓办理,待我局作出处理意见后,再予以办理。
4、对逾期不参加取水许可集中监督检查的企业和个人,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83595895
惠山区水利农机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