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19-01459 | 生成日期 | 2019-07-30 | 公开日期 | 2019-07-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卫生、体育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医院,中医,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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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辖区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增强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感受度和获得感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辖区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增强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感受度和获得感,制定惠山区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一)基本职责
1.负责制定全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工作考核和督查。
2.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机构及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明确工作职责。
3.组建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技术专家组。
4.根据国家规范,结合本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明细,统一基本工作台账。
5.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分工,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6.完善项目资金补助办法,调动相关机构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积极性。
7.通报绩效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
(二)业务分工
1.区卫健委党政办公室(宣传科)
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调研、重要活动或会议安排等,承担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务公开等事宜。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
2.区卫健委信息化科(妇幼健康服务科)
指导和规划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建立全区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不断提高信息系统综合应用水平。负责指导和推动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协同做好政策协调、技术指导、考核评估、信息监测等工作。
3.区卫健委财务审计科
协调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督促落实配套补助经费,协调区财政局完善项目资金补助办法,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
4.区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
负责指导和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指导和推动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结核病患者管理,协同做好政策协调、技术指导、考核评估、信息监测等工作。
5.区卫健委医政科教科(中医管理科)
负责指导和推动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协同做好政策协调、技术指导、考核评估、信息监测等工作。
6.区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
承担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管理,牵头协调项目组织实施、政策制定、督导考核、数据汇总等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和推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
7.区卫健委职业健康和综合监督科
负责指导和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协同做好政策协调、技术指导、考核评估、信息监测等工作。
8.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查处系统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9.区卫健委健康促进科
负责指导和推动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同做好政策协调、技术指导、考核评估、信息监测等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条线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评估,提出条线考核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制定健康素养监测方案、完成技术培训、质量控制、撰写区级健康素养监测报告。
10.区人民医院
负责高血压、糖尿病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临床技术的指导与人员培训工作。
11.钱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精神康复中心)
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的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情况监测、基层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等工作,提出条线考核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考核。
12.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的区级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评估,提出条线考核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
1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技术指导中心职责,统筹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开设综合服务咨询平台。负责疾控条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评估,提出条线考核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
14.区卫生监督所
负责卫生监督条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评估,提出条线考核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
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徐斌铭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朱正威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
唐 雯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陈文兵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副书记
卞月才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季剑飞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刘华毅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科长
周宇萍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科长
何武军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刘 瑛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教科(中医管理科)科长
盛鸣民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黄德军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促进科科长
刘 芳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化科(妇幼健康服务科)科长
苏杏明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和综合监督科科长
方 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曹 军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 激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宋绮颖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丁建华 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戴智勇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浦晓东 区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朱正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专家技术组成员名单
项目名称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居民健康
档案管理
高建衡
惠山区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科员
13616183736
强艳红
长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管科科长
13771198023
徐育华
前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管科科科长
18915324679
健康教育
蒋金彪
惠山区疾控中心健康促进科科长、讲师
13511653909
吴 铮
惠山区疾控中心主治医师
15995250912
丁 磊
前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教科副科长、卫生管理师
18921543044
预防接种
钱 军
惠山区疾控中心防病一科主管医师
83591029
华 岚
惠山区疾控中心防病一科主管医师
83591029
王晓华
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与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管医师
80228150
0-6岁儿童
健康管理
俞秋霞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科科长、主治医师
13961838159
刘 佳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科主治医师
13621520850
孕产妇
健康管理
俞荷英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13812049201
金建萍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科副主任医师
13815105663
沈平华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科主治医师
18921178853
老年人管理
高建衡
惠山区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科员
13616183736
徐敏亚
石塘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科长
13961862022
范新霞
洛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管科科长
18961709137
高血压和
糖尿病患者
健康管理
茹 炯
惠山区疾控中心健康促进科副科长、主管医师
83505069
李心意
惠山区疾控中心健康促进科医师
83505069
尚正录
惠山区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17706178679
崔永强
惠山区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17706178693
廉 红
堰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13921194778
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
管 理
浦晓东
惠山区人民医院副书记、主管医师
13914267929
刘 川
钱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康复科主任、主任医师
18915282828
俞沛源
钱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医师
13861846559
吴彩凤
钱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住院医师
15190269361
传染病和
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报告和处理
蔡 群
惠山区疾控中心防病一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83591029
卞丽娜
惠山区疾控中心防病一科主管医师
83591029
吕晓静
阳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长、副主任医师
13921108675
陆丽芳
长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副科长、副主任医师
83761664
中医药健康
管 理
牛秀德
惠山区人民医院中医科主任、主任医师
18020301687
胡勤策
惠山区中医医院主治中医师
13861865157
卫生监督
协 管
姚 蔚
惠山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13961722102
陈德坤
惠山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科长
15161566852
杨龙生
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医师
13338778616
徐 超
长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科长、主管医师
18012360819
结核病患者
管 理
华月中
惠山区疾控中心防病二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83591033
毕丹红
惠山区疾控中心防病二科主管护师
83591033
陈 丽
惠山区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主管医师
15961808585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俞荷英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13812049201
姜振彩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科主治医师
13771485786
健康素养
促进
蒋金彪
惠山区疾控中心健康促进科科长、讲师
13511653909
吴 铮
惠山区疾控中心健康促进科主治医师
15995250912
丁 磊
前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教科副科长、卫生管理师
18921543044
四、项目实施管理
(一)组织管理
主要包括各中心(卫生院)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考核细则和资金补偿标准等内容,并按规范要求全面组织实施。
(二)项目资金管理
主要包括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合规性。
1.项目资金收入
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常住人口95元/人,区本级政府85元/人,其中镇(街道)财政承担69元/人,按照财政体制,长安街道(开发区)、阳山镇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除中央、省、市补助以外,全额承担85元/人。
(1)区级及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年初根据项目工作进度和工作数量,核算后预拨,年终经全面考核后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得分情况计算各中心应得经费,多退少补据实拨付。按照《惠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对年度考核前三名及优秀的中心给予奖励。
(2)镇级财政按照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每月按一定基数拨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给中心;年终按镇级人均补助标准一次性结算拨付。
2.项目资金支出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辖区居民提供14大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专账科目,做到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合规性。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居民收取。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明确中心与站各自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原则上将48%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任务应由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同时项目任务与项目经费相挂钩;承担的项目任务越多,经费补助就越高。
(4)区财政、卫健委及各镇(街道)应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日常监管。补助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以及项目工作以外的设备配置等其他支出。
(三)项目内容和任务指标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建立健康档案。为辖区接受服务的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档案建立应坚持循序渐进、主动自愿、突出重点的原则,档案基本信息真实、完整。(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及时补充、更新已建档案诊疗和健康管理信息,保持档案信息的连续性。(3)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50%。
2.健康教育。(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包括折页、处方、手册等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资料;全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并及时更新补充。(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宣传专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社居委)设置1个,每个面积≥2平方米,内容每2月更新1次。(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全年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并发放宣传材料。(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讲座不少于6次。(5)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1)预防接种管理。及时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通过适宜方式预约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清查,有核查登记表或有关记录。(2)预防接种。每周开展门诊接种服务日数和每日服务数量(包括人均)符合要求,按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麻疹疫苗初免、乙肝疫苗首针、麻腮风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规范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根据需要规范开展补种、应急接种工作。(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的月报表上报率达到100%。
4.儿童健康管理。(1)新生儿家庭访视。及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出院1周内进行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30天后,进行体格检查、发育评估等健康服务。(3)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体格检查,按有关规定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对发现的健康问题按规范给予指导、治疗或及时转诊。
5.孕产妇健康管理。(1)孕早期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居住的孕12周6天前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随访1次。(3)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28~36周、37~40周孕妇各随访1次。(4)产后访视。于出院后3~7天内及产后28天为产妇提供2次家庭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为正常产妇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
6.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掌握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并登记名册。(2)体格检查。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进行粗测判断。(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腹部肝胆脾胰B超检查。(4)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进行相应健康指导。健康体检率达70%以上。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1)高血压患者筛查发现。为35岁以上门诊就诊常住居民测血压。发现高血压高危人群和新发高血压病人进行登记报告。对发现的高血压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对诊断明确的患者纳入规范管理。区人民医院每年至少开展1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高血压用药等相关业务培训。(2)高血压患者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为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血压不稳定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3)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6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结合老年人体检标准一并执行。(4)2型糖尿病患者检查发现。对门诊和住院发现的2型糖尿病病人进行登记报告,对诊断明确的患者纳入规范管理。对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5)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为2型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血糖不稳定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6)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对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6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结合老年人体检标准一并执行。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患者信息管理。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为纳入管理的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将确诊患者的基础信息及知情同意患者的随访信息、应急处置信息、失访死亡信息录入信息系统。(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季度至少1次),对病情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患者增加4次随访。对患者进行病情判断和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3)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1)可疑者推介转诊。制定结核病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建立结核病登记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和筛查工作,其中重点人群筛查率≥90%。筛查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转诊到定点诊疗机构,转诊率≥95%,及时进行网络报告,网报率100%,同时开展病人追踪,总体到位率≥95%。(2)第一次入户随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后,要在72小时内按照要求规范开展首次入户随访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必须经过培训)。由医务人员督导的,至少每月记录 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由家庭成员督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 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 次。并根据评估情况开展分类干预。(4)结案评估。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并在2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10.中医药健康管理。(1)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服务率≥45%。(2)对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儿童,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率≥45%。。
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制订、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登记、报告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记录及小结。按月收集出生、死亡等人口信息及辖区内外来人口疫情信息等。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有阳性检测结果反馈及相应核查记录。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按要求规范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网络直报率、报告及时率、报卡完整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做好订正报告和补报工作。报告卡至少保留3年。(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制定有关工作制度、预案、技术方案和工作流程。做好病人或疑似病人救治、隔离、医学观察等工作。按规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医学观察、疫点疫区处理与消杀、应急接种及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协同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患者宣传指导服务及高危人群干预工作。
12.卫生监督协管。(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3)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及校医务室、卫生室(站)的督查指导。(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区、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按照哨点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哨点工作。
1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1)规范开展药具存储、调拨和发放服务工作。(2)提高当年实际获得免费避孕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3)通过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药具发放信息,减少不记名发放。(4)加大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力度,在“世界避孕日,防艾日”开展宣传活动。(5)做好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14、健康素养促进。(1)健康促进县(区)建设。(2)健康科普。(3)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4)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5)12320热线咨询服务。(6)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四)项目效果
(1)健康档案应用。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记录,包括诊疗、体检、随访等情况≥50%。(2)重点人群管理效果。慢病患者管理档案、随访记录及最近一次随访记录控制效果。(3)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接受服务的重点人群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4)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
五、项目考核管理
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制度。区卫健委、财政部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考核,组织本区的项目考核实施工作,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全面考核。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相关科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考核。项目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项目执行80分(14大类55项)、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效果满意度测评20分。
(一)项目考核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包括:
1.组织管理。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绩效考核工作落实等情况。
2.项目资金管理。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相关机构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考核包括建立居民电子0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居民健康素养等14大类5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重点围绕项目执行的真实性、规范性等情况。
4.项目实施效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档案使用情况;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对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最近一次随访的血压控制达标人数的比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情况;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以及开展健康知识知晓率问卷调查,观察并测评健康行为形成率。
(二)项目考核办法
区级项目考核采取季度督导半年度及年度考核的形式进行。
1.区卫健委组织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项目业务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项目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形成督导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专业督导机构每次提出的整改内容与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提供佐证材料,书面报告整改到位情况报督导机构留存备查。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平时工作质量督导情况作为重要依据纳入半年度及年度的综合考核评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科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次项目督导与考核。
2.区卫健委组织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半年度和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考核。考核采取机构自评、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电话随访、问卷调查等方法。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随机抽取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并考核。每次考核后进行评分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度的考核占全年考核分值的30%,年度考核占全年考核分值的70%。全年累计考核得分高于95分的中心为项目实施优秀单位,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中心为项目实施不合格单位。
4.项目资金考核资金与奖励资金拨付。区级以上项目资金设项目考核资金和项目奖励资金。按项目资金总额的95%设立项目考核资金。根据年度项目实施内容与要求,进行项目权重分配,即权衡各项目上年度完成情况结合当年度侧重调整情况,实行权重比(系数)分配。考核资金拨付根据项目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情况,按单项完成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实施项目考核。项目(单项)资金分配=项目考核资金×权重比(系数)÷(各单位完成数×绩效考核得分的总和)×(单位完成数×绩效考核得分),单项分配资金单项结清。按项目资金总额的5%设立项目奖励资金,在年终区级项目资金中列支,用于年度考核前三名及优秀单位的奖励、年度创新项目的奖励及从事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其他医疗单位支出。
六、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 核 指 标
考 核 办 法
评 价 标 准
1 组织
管理
(6分)
1.1管理体系(2分)
1.1.1制度建设(1分)
制定本中心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及项目资金补偿标准。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及落实情况。
①实施方案明确14大类55项服务职能分工。不符合要求的扣0.3分;②制定督导考核的规范要求,明确项目督导考核的办法及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扣0.3分。③明确项目资金补偿标准,并按规定执行。不符合要求的扣0.4分。
1.1.2分工协作(1分)
专业公卫机构、技术指导专家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和职能分工开展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文件规定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科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
专业公卫机构、技术指导专家组按照相关要求和职能分工开展工作记录资料;查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职能科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的工作记录和台帐资料。
①专业公卫机构、技术指导专家组按照相关要求和职能分工开展的工作记录,不符合要的求扣0.2分;②台帐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每一项扣0.1分,直至扣除所有分值。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防融合管理情况
提供医防融合相关的举措或者实施方案,并进行现场复核。
重点在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如开展基层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建设试点等)。有方案得0.3分,有探索创新得0.3分。
1.2管理落实(3分)
1.2.1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0.5分)
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信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
查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项目信息系统。
发现一处信息有误的扣0.2分。
1.2.2人员培训(0.5分)
各中心人员培训开展的情况、在线培训率(在线培训率=平台登记注册和学习人数/机构基本公卫工作人员数*100%)及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检查开展培训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图片、课件、考试、小结等);检查基本公卫工作人员依托省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人员注册、在线培训情况;每个机构抽全科医生5人进行现场考核。
缺相关文件或某一项记录,每项扣0.1分;
在线培训率<70%扣0.1分;人员现场考核有一人不合格扣0.1分。
1 组织
管理
(6分)
1.2管理落实(3分)
1.2.3项目宣传(0.5分)
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
开展宣传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每个单位全年不少于3种媒体(方式)进行项目宣传,少1种扣0.1分;在辖区内显著位置张贴国家卫生计生委制作的宣传壁报(0.1分);在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免费服务的各类纸质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1分)。
1.2.4问题整改(1.5分)
对上级部门督导考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须及时整改到位,并提供整改的佐证材料,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说明情况并提供整改时限。
查看上一季度督导考核的问题整改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缺相关文件或某一项佐证材料扣0.5分
1.3绩效考核(1分)
1.3.1绩效考核工作落实(1分)
各中心建立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开展内部考核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记录、考核结果与应用)
无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及有关补助资金分配凭证各扣0.3分。
2 资金
管理
(6分)
2.1预算执行(3分)
2.1.1预算执行率(1.5分)
各中心年度资金预算的支出进度
查阅年度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报表、会计帐册和凭证。
有1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1.2资金到位率(1.5分)
各中心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查阅年度项目资金收入进度表、会计帐册和凭证。
2019年度项目资金补助≥95元/人(常住人口),其中镇级财政项目资金补助≥69元/人(长安、阳山85元),每月拨付项目进度款,半年度的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50%,全年资金执行率达100%。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
2.2财务管理(3分)
2.2.1资金使用合规率(1.5分)
各中心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工作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向目标人群提供免费服务的情况。
查阅会计帐册和凭证,免费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等。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2分。
2.2.2财务核算(1.5分)
各中心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查阅年度项目资金财务辅助核算台账和凭证。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
3 项目
执行
(80分)
3.1健康档案(5分)
3.1.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2分)
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75%。
查阅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记录,电子健康档案。
对照考核标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3.1.2健康档案合格率(3分)
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填写的真实性。
随机抽查10分不失访的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真实性和规范性核查。(普通人群、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人各抽查1男1女,孕产妇两人。)
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3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抽查的档案合格率≥90%,得分=3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有3份不真实档案,不得分。
3.2健康教育(6分)
3.2.1健康教育场地(0.5分)
社区(村)有健康教育室,复盖率100%,有健康教育资料,音像播放设备完好。
现场抽查。
缺1个健康教育室扣0.5分,无资料、设备缺损扣0.2-0.5分。
3.2.2提供健康教育资料(1.5分)
每年提供包括折页、处方、手册等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资料;全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健康教育资料每季入户1次,入户覆盖率100%。
查留样资料、资料发放和音像播放记录、印制资料发票。现场抽查。
缺1种健康教育和音像资料扣0.3分,缺发放记录扣0.2分。缺1次入户资料扣1分,抽查1户未入户扣0.2分。
3.2.3设置宣传专栏(1分)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宣传专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社居委)设置1个,面积不小于2m2,内容每月更换。
查宣传栏设置档案、更换内容照片。现场抽查。
中心、站缺1个宣传栏扣0.5分,设置不规范扣0.2分/个,内容未按月更换扣0.2分/栏。
3.2.4开展健康咨询活动(1.5分)
全年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不少于10次,并发放宣传材料。完成居民素养知识问卷。
查活动通知、相关资料、记录、照片(不同角度3张以上)、小结。居民素养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
缺1次活动扣0.3分,资料不全扣0.2分/次。问卷数量不足、知晓率不足扣0.1-0.5分。
3.2.5开设健康教育讲座(1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讲座不少于6次。
查讲座计划、通知、签到、讲稿、照片(不同角度3张以上)、小结。现场核实。
中心缺1次讲座扣0.3分,站缺1次讲座扣0.2分;资料不全、人数不足扣0.1-0.5分。
3.2.6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0.5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不少于800份。
查资料,现场核实。
缺一份扣0.1分。
3.3预防接种(11分)
3.3.1预防接种管理(1.5分)
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预防接种证建卡(证)率100%;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清查。
现场抽查。投诉、来信来访等
建卡(证)率每下降5%扣0.2分。投诉等渠道核实1例未入册扣0.1分。
3 项目
执行
(80分)
3.3预防接种(11分)
3.3.2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9.5分)
预防接种门诊完成标准化建设;规范预约、告知、问诊体检、接种、登记、留观、疫苗管理、冷链等各个环节操作管理;每周门诊日不少于3天,周六或周日开设1次门诊;门诊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接种工作量不超过40剂次/人/半日,门诊单日不超200剂次;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包括适龄儿童水痘疫苗);3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及时率≥90%;根据需要规范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按规定及时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强化免疫接种率和群体性接种率达到95%以上,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疫苗接种,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落实流动儿童规范管理工作;规范开展计免相关疾病监测和处置工作。
平时督查,现场抽查。查相关信息和记录。查预防接种系统信息。抽查20名迁出流动儿童,核实情况。
预防接种门诊未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扣2分;疫苗管理、冷链监测、门诊运行不规范扣1-3分;发现疫苗及注射用水等报废(过期)未按规定处置每次扣3分;发现近效期疫苗未按规定管理每次扣1分;接种门诊日不足3天扣1分,周六或周日未开设门诊扣1分。门诊工作人员少于5人每少1人扣0.5分,门诊工作量超过40剂次/人/半日或门诊单日超200剂次,发现1次扣0.5分;接种率<95%,每降1%扣0.3分/苗;接种及时率<90%,每下降1%扣0.1分/苗;疑似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不及时扣0.2分/例,漏报扣0.5分/例,报告不全扣0.2分/例;强化接种或群体性接种率每下降5%扣0.5分。流动儿童规范管理不达标扣0.2~1分;计免相关疾病处置不规范扣0.1分/例。
3.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7分)
3.4.1新生儿访视率(3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了解出生时情况、疾病筛查情况等。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比例,反映新生儿健康管理服务的数量。新生儿访视率=辖区内新生儿访视数/辖区内活产数×100%。
1.提供辖区内活产数、新生儿访视数、新生儿访视档案记录;
2.在上报的新生儿访视数中整群抽取20名新生儿,核实实际接受访视的人数。每个机构抽查10例新生儿访视记录,电话核实其真实性。
1.新生儿访视率≥85%,1分;
2.新生儿访视服务规范性,2分,发现1例不规范扣0.1分;
3.每发现1例不真实访视扣1分,扣完为止.。
3 项目
执行
(80分)
3.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7分)
3.4.2儿童健康管理(4分)
对辖区内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年度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服务的儿童比例,反映儿童健康管理数量及质量。儿童健康管理率=辖区内儿童健康管理数/辖区内儿童数×100%。
1.提供辖区内0~6岁儿童数、儿童健康管理数、健康管理档案记录;
2.在上报的儿童健康管理数中整群抽取20名,核实实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
3.在管理记录中随机抽查10份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包括5例婴儿、3例1-<3岁组儿童、2例3-<7岁组儿童,审核每个儿童健康检查的服务频次、检查项目及检查记录,核实健康管理规范性,并电话核实服务真实性。
1.儿童健康管理率≥85%,2分;
2.健康管理规范性,2分,发现1例不规范扣0.2分;
3.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每发现1例不真实健康管理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
3.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7分)
3.5.1孕早期健康(2分)
2019年度辖区在孕13周之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母子健康手册》的人数比例,反映孕产妇早孕管理的数量。早孕建册率=辖区内早孕建册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1.各辖区提供的2019年度辖区内活产数、早孕建册人数,抽查机构提供的辖区活产数、早孕建册人数和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2.在每个机构的管理记录中整群抽查20名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如不满20人以实际服务数为准)核实实际接受早孕建册人数;
3.抽查10例电话或现场核实服务信息的真实性。
1.早孕建册率≥85%,得2分;
2.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健康管理,每发现1例扣1分,扣完为止。
3 项目
执行
(80分)
3.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7分)
3.5.2孕期健康管理(2分)
2019度辖区内孕产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情况。
基层卫生机构的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在每个机构上报的管理记录中整群抽查20名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如不满20人以实际服务数为准)核实实际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服务的人数;并核实孕16-20周健康管理规范性。
1.得分=抽查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随访服务的人数/抽查已管理的孕产妇数×100%,≥85%,得1分;
2.得分=抽查孕16-20周规范管理的人数/抽查已管理的孕产妇数×100%,≥85%,得1分。
3.5.3产后访视(3分)
2019年辖区内获得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产后访视服务的人数比例,反映孕产妇产后访视管理的数量和质量。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访视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1、各辖区提供的2019年度辖区内活产数、产后访视的人数,机构提供的辖区活产数、产后访视的人数和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2.在每个机构上报的管理记录中整群抽查20名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如不满20人以实际服务数为准),核实实际接受产后访视人数;
3.抽查10例电话或现场核实服务信息的真实性。
1.产后访视率≥85%,得3分;
2.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健康管理,每发现1例扣1分,扣完为止。
3.6老年人健康管理
(8分)
3.6.1建册体检管理(8分)
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并登记名册;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同时开展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70%。
查阅65岁以上老年人电子登记名册数据并核准。
查阅体检资料,根据辖区65岁以上人口计算体检率。核实体检结果反馈情况及导入健康档案情况。
未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资料不得分;②老年人健康体检、体检结果规范性每下降5%扣2分;管理率每下降1%扣2分;③体检结果未录入健康档案不得分。
3 项目
执行
(80分)
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7分)
3.7.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2.5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率100%;高血压病人报告率≥98%;对发现的高血压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
查系统信息记录、门诊及住院登记。现场随机抽查10名门诊病人首诊测血压情况。
健康管理率每下降1%扣0.5分;测血压率每下降10%扣0.2分;报告率每下降5%扣0.2分。
3.7.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4.5分)
为高血压患者规范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每年至少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规范管理率≥60%;血压控制不满意的患者按规定建议转诊和2周随访率≥90%;管理真实性100%;
查体检、随访记录表、健康档案等资料。采取等间距随机抽样方法,复核20名不失访高血压患者管理情况。
抽查规范管理率每下降5%扣0.3分;转诊和2周随访率每下降5%扣0.2分;抽查真实性每下降5%扣0.3分。
3.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4分)
3.8.1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1.5分)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35%;糖尿病病人报告率≥98%。对发现的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
查系统信息记录、门诊及住院登记资料。
健康管理率每下降1%扣0.3分;报告率每下降5%扣0.2分。
3.8.2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2.5分)
为糖尿病患者规范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每年至少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每年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规范管理率≥60%;血糖控制不满意的患者按规定建议转诊和2周随访率≥90%;管理真实性100%;
查体检、随访记录表、健康档案等资料。采取等间距随机抽样方法,复核10名不失访糖尿病患者管理情况。
抽查规范管理率每下降10%扣0.3分;转诊和2周随访率每下降5%扣0.2分;抽查真实性每下降10%扣0.3分。
3.9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4分)
3.9.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2分)
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建立健康档案,填写基础管理登记表,患者信息真实性100%;将确诊病人相关信息录入省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可靠,录入率、录入正确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不低于上一年度,检出患者管理率≥95%。
查系统信息记录、健康档案等资料。
缺管理登记表扣0.1分/例,缺信息录入扣0.2分/例,录入正确率每下降5%扣0.2-0.5分;患者检出率每下降0.1‰扣0.2分;检出患者管理率<95%,≥90%每下降1%扣0.1分,<90%在前述扣分基础上再每降1%扣0.2分。
3.9.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2分)
对居家患者每年随访不少于4次,每次随访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等,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进行分类干预,每次随访开展针对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康复指导,对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规范管理率≥90%;管理真实性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稳定率≥60%;在册患者服药率达70%,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达85%,面访率达80%。
查随访记录表、体检等资料。采取等间距随机抽样方法,复核10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现场抽查。
规范管理率每下降10%扣0.3分;抽查真实性每下降10%扣0.3分;稳定率每下降5%扣0.2分,在册患者服药率毎下降5%扣0.2分,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每下降5%扣0.2分,面访率每下降1%扣0.2分
3 项目
执行
(80分)
3.10结核病患者管理(3分)
3.10.1可疑者推介转诊(1.5分)
制定结核病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建立结核病登记本,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和筛查,其中重点人群筛查率≥90%;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率≥95%,网报率100%,总体到位率≥95%
查相关记录、登记本及系统数据。
资料制度不达标扣0.2分;重点人群筛查率每下降5%扣0.2分;转诊率每下降5%扣0.2分;网报漏报1例扣0.5分;总体到位率每下降5%扣0.2分。
3.10.2患者随访管理(1.5分)
根据《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结合患者情况,合理落实随访管理及评估工作。首次入户随访在72小时内完成,随访率10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规则服药率≥90%;对结束抗结核治疗的患者规范结案(评估)率100%。做好结核病病人发现、痰检质控、耐药培养、结核病人HIV抗体检测等其他工作。
查督导、随访记录、系统数据。电话抽查复核。
随访、评估1项不规范、不完整扣0.2分/例;患者管理率<90%,扣0.2分/例;规则服药率<90%,扣0.2分/例;其他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每项扣0.2分。
3.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9分)
3.11.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5分)
有传染病报告、处置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规范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报告率、报卡完整率、准确率、一致率100%;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家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规范处置率100%;控制聚集性疫情和暴发疫情;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评估和应急预案制订。协同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患者宣传指导服务及高危人群干预工作。
查门诊、出入院、检验、放射科登记等。查传染病相关信息登记,查系统。查流调、疫点(区)处理记录。现场抽查5例不同病种学校传染病病人,复核疫点处理情况。
缺1项制度扣0.5分。传染病漏报扣0.5分/例,报告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一致分别扣0.1分/例。散发疫点处理缺1例扣0.3分,处理不规范扣0.1分/例;学校传染病疫点处理缺1例扣0.5分,处理不及时不规范扣0.3分/例;未协助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扣0.2分;未按要求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扣0.2分。
3.11.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2分)
按报告时限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报告及时率100%。
查相关登记和记录,查系统。
迟报扣0.5分/例。
3 项目
执行
(80分)
3.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9分)
3.1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2分)
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等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并规范报告辖区内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100%;按规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处置,规范处置率100%;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应急预案评估和制订。
查相关信息登记,查系统。
漏报1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扣2分,迟报扣1~2分/起;未按规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扣1~2分/起;未协助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扣0.2分。
3.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2分)
3.12.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分)
收集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可疑职业病及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协助开展各种形式的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和相关从业人员、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等的培训。
查信息登记报告记录。现场核实。
无漏报。漏报一起信息扣0.3分,迟报扣0.2分/起。
3.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2分)
3.12.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次数(1分)
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进行监督,按要求开展辖区内饮用水、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有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制度、方案和记录。社区卫生服务站有相关登记表和巡查记录。每季对服务站开展协管工作督导
查相关制度、方案、登记、监督巡查记录。现场抽查服务站2个。
未开展监督巡查不得分,巡检频次不达标或记录登记不全扣0.2-0.5分。缺1项制度、方案扣0.1-0.2分。
3.1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分)
3.13.1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1.5分)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5%;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结果导入健康档案。
查阅体质辨识服务记录表,填写是否真实、规范、完整,并进行电话及档案抽查复核。
管理率每下降1%,扣0.2分,服务记录表填写完整率每下降1%,扣0.1分。
3.13.2 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1.5分)
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管理率≥45%。
查阅服务记录,电话抽查复核。
管理率每下降1%,扣0.1分。
3 项目
执行
(80分)
3.14药具免费发放(2分)
3.14.1免费避孕药具规范存储和调拨(1分)
药具管理机构规范开展药具存储、调拨和发放服务情况。
1提供各类报表及药具出入库单,抽查2个品种核查账表、账物是否致; 2.查看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入库质量验收”表格及出厂检验报告; 3.实地抽查2个药具发放网点;4.随机抽取药具管理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或考核。
1.合理编制需求计划;实地检查乡级库房存储规范,市级调拨手续及审批手续完善得0.3分;每抽查到1个品种的账表、账物不一致,扣0.1分,扣完为止;
2.检查药具入库质量验收情况得0.1分;
3.发放网点有效发放得0.3分、若网点信息变更及不及时,每1个网点扣0.1分,扣完为止; 4.从药具管理机构随机抽考2名管理人进行现场问卷调查或考核,合格得0.3分,每1人不合格扣0.1分,扣完为止。
3.14.2区域已婚育龄夫妇免费避孕药具获得率和药具不良反应监测(1分)
1.“区域已婚育龄夫妇免费避孕药具获得率”为本地区当年实际获得免费避孕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占本地区当年应获得免费避孕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的比例;
2.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药具发放信息,减少不记名发放,主要药具品种实名领取占比不低于50%(分品种核算);
3.核实区域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服务真实性。
4.药具不良反应监测600例/百万以上。
1.药具管理信息系统中本地区的“年度使用免费药具人员分析表”;2.上年本辖区《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情况统计表》(卫计统68表);3.年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情况年报表》(卫计统55表), 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发放情况表”中至个案领取率;4.依据当年服务记录,抽查5名使用避孕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通过电话访谈、现场调查,核查服务真实性;5.国家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和计划生育手术登记本进行核实。
1.区域已婚育龄夫妇免费避孕药具获得率不小于40%,得0.3分;
2. 主要药具品种实名领取占比不低于50%(分品种核算),得0.4分,有一个品种实名领取占比低于50%扣0.1分,扣完为止;
3.有一例服务记录不真实扣0.1分,扣完为止。
4.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率600例/百万以上,得0.2分,低于600例/百万扣0.1分,漏报、重报扣0.1分。
3.15健康素养促进(2分)
3.15.1健康素养监测(2分)
按照健康素养监测方案完成辖区内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查问卷完成进度、绘图列表、质量控制情况、问卷有效率
未按时完成调查扣0.1-.05分、绘图列表质量差扣0.2-0.5分、问卷有效率低于90%扣0.2-0.5分。
4 项目
效果
(8分)
4.1健康档案应用(2分)
4.1.1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2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推动档案的使用情况。考核普通人群和各类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的管理、维护和更新。
采用现场抽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健康档案和卫生机构诊疗记录。
抽查10份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得分=抽查的档案使用率/90%*1分。档案使用率≥90%,得1分;抽查10分普通人群健康档案,得分=抽查的档案使用率/50%*1分,档案使用率≥50%,得1分。
4.2重点人群管理效果
(2分)
4.2.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1分)
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50%。
查随访记录表、健康档案等资料。采取等间距随机抽样方法,复核20名不失访高血压病患者当年度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压情况。
血压控制率每下降5%扣0.2分;
4.2.2 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1分)
纳入管理的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50%。
查随访记录表、健康档案等资料。采取等间距随机抽样方法,复核10名不失访糖尿病患者当年度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糖情况。
血糖控制率每下降5%扣0.2分;
4.3知晓率与满意度
(4分)
4.3.1居民知晓率
(1分)
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服务的知晓程度,以及对有关健康知识的知晓程度。
电话抽样调查或入户调查服务对象20名。
得分=抽调对象的知晓率/90%×1分。
4.3.2居民综合满意度(1分)
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对医疗机构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服务态度、方便性、及时性、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度。
电话抽样调查或入户调查服务对象20名。
得分=抽调对象的满意度/90%×1分。
4.3.3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1分)
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管理情况、工作环境、个人发展、个人待遇等方面的综合满意度。
每个中心抽查10名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得分=抽调对象的满意度/90%×1分。
4.2.4健康行为形成率(1分)
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定的健康教育形式下,对辖区内居民家庭健康行为的影响。
现场抽取就诊人群、家书、或周边居民中随机5名通过问卷调查、观察并测评健康行为形成率
行为形成率=正确的行为项目数/测评的总项目数×100%。≥60%,得1分,50%-60%得0.5分,﹤50%不得分。
七、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项 目
服 务 内 容
权重
参 考 标 准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其中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为主。到2019年底辖区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75%。
0.055
1、建规范化健康档案(含档案工本、输机费):3元/份
2、更新健康档案2元/份。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
按规范管理要求,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到2019年底,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
0.125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5元/人
2、体检费(含输机费):75元/人,项目包括:一般体检、腹部B超、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脂、血糖、肝功能、肾功能等
三、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常住人口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免费提供4次面对面的随访服务和1次健康检查服务,包括病情评估、生活和用药指导等。
0.14
1、新病例报告:5元/例
2、管理费:随访4次/年,20元/人年
3、两周随访费:5元/次
4、健康体检费:5元/人年(65岁以下患者)
四、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常住人口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35%,规范管理率≥60%,免费提供4次面对面的随访服务、血糖监测和1次健康检查服务,包括病情评估、生活和用药指导。
0.08
1、新病例报告:5元/例
2、管理费:随访4次/年,40元/人年(含4次免费血糖)
3、两周随访费:5元/次
4、健康体检费:5元/人年(65岁以下患者)
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为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提供4次面对面的随访服务和1次健康检查服务,包括病情评估、生活和用药指导等。
0.025
1、管理费:随访干预4次/年,40元/人年
2、健康体检费(含输机费):50元/人年,体检项目包括:一般查体、血糖、尿常规、心电图、血脂、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3、区精神康复中心补助:8万元/年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孕产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免费提供产前5次检查,产后访视2次和42天健康检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
0.075
1、《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及输机:10元/人。
2、访视管理:孕早期1次,100元/人;孕中期2次,10元/人/次;孕晚期,10元/人/次;产后访视2次,30元/人/次;产后42天检查,20元/人。
七、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0-6岁儿童免费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免费提供13次包括生长发育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内容的服务
0.1
1、《儿童保健手册》建册及输机:10元/人。
2、0-6岁儿童体检25元/人/次。
3、体弱儿管理40元/人。
4、入托入园体检35元/人。
八、健康教育
开展群体健康教育,包括义诊、讲座、播放影音资料等,“中心”年举办讲座不少于12次,“站”不少于6次,印刷资料内容不少于12种,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有工作记录。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中心”年不少于10次,活动记录齐全。开展宣传栏宣传,“中心”不少于2处,“站”不少于1处,每个宣传栏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内容每月更新1次,底档清楚。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提供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积极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0.045
1、健康教育专职人员补助每年3000元/中心,500元/站,素养监测补助3000元/中心
2、健康教育讲座:每中心12次/年,服务站6次/年,100元/次
3、宣传日活动:每中心10次/年,500元/次
4、宣传栏更新:每栏12次/年,50元/次
5、健康教育教材、设备购置费:每中心5000元/年
6、健康教育入户资料印刷费:0.3元/份
7、健康场所指导费:每中心3000元/年
8、个性化健康教育费:每中心3000元
九、预防接种
为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0.1
1、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每中心1万元/年
2、冷链运转、维护、监测及疫苗管理,每中心1万元/年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每中心3000元/年
4、预防接种查验补漏,每中心平均2000元/年
5、适龄儿童建卡管理:10元/人年
6、预防接种补助:3元/针次
7、强化免疫补助:3元/人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
开展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置。协同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患者宣传指导服务及高危人群干预工作。
0.06
1、传染病防治:
(1)登记报告管理,每中心1万元/年
(2)肠道、发热门诊,每中心5000元/年
(3)传染病病例流调、疫点处理:80元/例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协助处置,每中心1000元/年
3、艾滋病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80元/人,筛查补助3元/人
十一、结核病患者管理
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和初筛检查,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工作。开展肺结核患者督导治疗和访视。
0.03
1、结核病患者推荐和初筛:
(1)推荐和初筛费:120元/例
(2)肺结核病人发现费:100元/例
2、结核病患者管理(督导治疗、免费检查和随访费):400元/例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
收集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可疑职业病及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协助开展各种形式的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和相关从业人员、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等的培训。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进行监督,按要求开展辖区内饮用水、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每季对服务站开展协管工作督导。
0.03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管理:5000元/中心
2、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单位卫生监督协管:200元/家
3、督导、培训及宣传:每中心6000-10000元/年
4、临时协管任务:每中心3000-10000元/年
十三、中医药健康管理
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包括问卷调查、内容输录、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健康服务,结果导入健康档案等。
按要求为0-3岁儿童家长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
0.033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22元/人
0-3岁儿童中医药服务2元/人次
十四、药具免费发放
为辖区内育龄人群宣传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公共服务政策,进行个性化指导,按实际需求发放,并提供随访服务。
0.02
1、规范发放避孕药具10元/人。
2、药具发放机维护正常 100元/台。
3、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上报 30元/例
十五、健康素养促进
完成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0.02
完成健康素养监测每中心补助3000元
十六、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全面开展新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0.062
签约服务费提取一定比例对签约家庭医生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八、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挂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结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的依据。并作为核定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有应开展而未开展项目的项目实施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考核结果奖惩
对全年累计项目考核得分前三名及优秀的单位将在年度项目奖励资金中按比例奖励;考核合格单位将按项目考核结算实际结付;考核不合格单位将减少直至取消区级以上项目补助资金。
(四)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水平
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亮点和问题,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交流,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质量水平,同时为合理调整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和目标要求提供依据。
九、项目实施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是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或及时调整项目考核组织,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督导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将相关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提高项目实施和管理水平,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强化督导,提高效率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培训、日常业务指导、季度督导及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提高各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要创新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的模式,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效率。
(三)认真负责,严肃纪律
考核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考核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客观、真实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要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敷衍塞责或徇私舞弊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将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发现被考核单位弄虚作假的,及时汇报,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6日惠卫健[2019]57号 惠山区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