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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惠山出台“夹心层”救助新政!这八类对象有了新希望。

     近日,惠山区出台《低保边缘家庭帮扶保障实施办法》,将低保边缘户家庭纳入救助保障体系,开启了省内救助“夹心层”群体的政策之先。在社会扶助救助过程中,惠山区民政部门发现,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之上、2倍以下,却无法享受到低保的“夹心层”群体,他们实际生活情况远比一般群众困难,成为政府想帮扶却没有依据的对象。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研究解决贫困“夹心层”新问题,这也给惠山区帮扶这部分群众指明了方向。从今年年初开始,惠山区对全区在册的385户、893人的“夹心层”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比较,得出八类导致贫的原因,并针对这八类情况进行阶梯式帮扶。

   低保边缘家庭中有以下情况的家庭成员享受相应标准的生活补助:

 1. 对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残疾人(享受无固定收入重残生活补助金的除外)、癫痫病人及精神病患者(含未经相关部门评残的),经社区公示无异议,不计其收入并按照 最低生活保障全额标准由财政发放生活补助;

 2. 对就业年龄内因病、因残(含明显有残疾但无残疾证的)、因其他因素造成实际无业、无收入的特殊对象经社区公示无异议的,不计其收入并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0%由财政发放生活补助;

3. 对门诊特殊病种患者的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病患者个人,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 60%由财政发放生活补助(病患对象事实无劳动能力,经社区公示无异议,不计其收入);

 4. 对 12种慢性病(重症)患者的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病患者个人,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 60%由财政发放生活补助,(病患对象事实无劳动能力,经社区公示无异议,不计其收入);

 5. 对无职工退休待遇的重病失能(半失能)人员、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 60 周岁(含)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分别由财政发放300元和200元的生活补贴;70 周岁以上困境老人经公示无异议,每人每月由财政发放300元生活补助(与尊老金不重复享受);

 6. 对由单亲抚养的未成年人(指父母一方死亡的或父母有 一方失能的)、因家庭特殊原因实际无父母承担抚养的未成年人经社区公示无异议,每人每月分别由财政发放 400元和300元的生活补贴;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教育阶段(含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的学生,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 50%由财政发放生活补助;

 7. 除本项所列第 1 条情况以外的有一级、二级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言语和听力残疾(含多重残疾)家庭成员的,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 30%由财政发放生活补助;

8. 除本项所列第 2 条情况以外的就业年龄内其他无劳动能 力人员,经社区公示无异议,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 30%由财政发放生活补助(不重复享受)

        这个由惠山区委区政府发布的《惠山区低保边缘家庭帮扶保障的实施办法》,突破了以往低保救助办法的“框框”,认定办法更贴民心、接地气。这些“夹心层”贫困户过去每年只有一次过年的民政补助1500元,而现在按照新规的补助标准,平均每户可补助3000元以上,最多的一年可获得11000元。根据惠山区民政局测算,该项费用需要支出360万元,将由区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