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惠山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制定说明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19-02914 生成日期 2019-11-12 公开日期 2019-11-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生态,保护,收费
文件链接 政策咨询
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1月12日印发了《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山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府办〔2019〕71号)(下称《实施方案》)

  原文件链接:http://www.huishan.gov.cn/doc/2019/11/12/2763514.shtml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1月12日印发了《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山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府办〔2019〕71号)(下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市率先出台《惠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大力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序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区实施,更好地服务我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是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8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8〕38号)、《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锡委办发〔2018〕115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惠山区实际情况制定的。

  三、制定过程

  《实施方案》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起草,制定过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开展研究讨论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最新要求,充分吸取各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先后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区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

  三是反复修改完善。对征求得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多方研究、反复推敲,力求《实施方案》更加系统完善,并将机构改革后的最新变化融入了实施方案中,形成了《实施方案》审议稿。

  四是审定通过。11月9日,召开四届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方案》。

  四、合法性审查

  《实施方案》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经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工作内容、保障措施四个组成部分。一是总体要求。这部分明确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二是适用范围这部分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及不适用本方案的情形。三是工作内容这部分包括赔偿范围及相关主体、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鉴定评估管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等四个方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下所要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包括明确了开展损害赔偿的五种情形及相关的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赔偿磋商、赔偿诉讼、赔偿资金管理、监督与信息公开等制度建设以及损害鉴定机构和环保公益组织建设等。四是保障措施这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经费保障以及加强考核监督等方面保障损害赔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具体《实施方案》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