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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办、开发区环安局,局各业务科室、监察大队: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锡安治〔2019〕4号)要求,根据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五个明显提高”为目标,通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确保我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形势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主要工作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围绕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开展一轮专项检查、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三个重点内容,对辖区内1家批发单位和21家零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内打非治违联合行动。

(一)召开烟花爆竹联席会议(1月上旬)。召集区烟花爆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部署烟花爆竹领域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方案。

(二)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检查(1月8日至2月8日)。局各业务科室(监察大队)按照分工整治(详见附件1)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列入日常监管执法主要工作。从 1月8日至2月8日期间有序推进专项检查,请局各业务科室、监察大队、各镇(街道)安监办、开发区环安局于1月8日至2月8日期间每周三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于 2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汇总情况和工作小结报局危化科(详见附件2)。

(三)组织联合执法检查(1月中旬至2月初)。局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烟花爆竹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制定“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方案,全面开展全区范围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行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全区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切实保障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三、检查重点

(一)批发企业(详见附表3)

1、2010年7月1日后新、改、扩建仓库,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

2、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值班守护制度。

3、是否建立与实际匹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严格执行。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员工是否了解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5、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现象。

6、仓库有无超量储存、超高堆放、堵塞通道现象,有无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同库混存,以及存放过期失效、不合格产品和开箱存放等行为。

7、仓库消防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备有效,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8、是否有在库房内拆箱分装、零售店(点)到库提货的行为。

9、有无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有无超许可范围经营、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

10、是否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并使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零售店(点)(详见附表4)

1、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08-2019)

2、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未按规定条件设置专店等现象。

3、销售人员是否了解烟花爆竹危险特性,是否会使用安全器材,店内是否使用明火。

4、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5、是否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围绕“见底”“彻底”的目标,周密部署,对于非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要按照工作职责主动联合公安、交通、市场、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整治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严格执法,保证质量。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排查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隐患,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督促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对安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坚决提请撤销许可。

(三)抓住重点,打非治违。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市场旺季,也是非法经营、仓储现象增多、事故多发时期。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部门要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明关暗开”、“异地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通过公布举报方式,强化公众参与;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提升警示效果;通过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加大惩处力度,保持节日期间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形势安全稳定。

联系人:郑明华,电话(传真):83599153。

附件: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分工表》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执法检查表》

4、《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执法检查表》

附件1、2、3、4.docx

 

 

                          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