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0-00206 | 生成日期 | 2020-02-10 | 公开日期 | 2020-02-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卫生、体育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医院,医疗,防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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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完成较好。 一是迅速响应。24小时内完成中央和省市区各级防控指示精神响应,结合本区实际拟制《惠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惠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等重要指导文件 |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完成较好。
一是迅速响应。24小时内完成中央和省市区各级防控指示精神响应,结合本区实际拟制《惠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惠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等重要指导文件,牵头完成指挥部 “一办九组”的职责分工,建立防控领导组织构架,承担前期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二是精准诊疗。组建现场流调、消毒灭杀、采样检测、临床诊治、后勤保障、信息联络等6支专业队伍,实施24小时值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PCR检测,发现阳性病例全部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建立区、镇(街道)、社区(村) “三级联动”转运模式,及时密切接触者转运。设置隔离观察定点医院,扩容隔离床位,优化全区各医疗机构就诊流程,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转尽转。
三是全面发动。广泛开展宣教培训,组织专项培训60余次,培训7800余人次,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救治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0余份,指导医务人员规范防护、引导公众科学合理应对。开通24小时咨询电话,解答群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农贸市场、居民社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窗口单位及所有垃圾站点、公共厕所实施每日消杀全覆盖。全区各医疗机构、隔离和观察点均实施垃圾专车直运,避免污染废弃物外泄,保证环境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