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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政策解读之《惠山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

原文链接:http://www.huishan.gov.cn/doc/2021/02/08/3258919.shtml

 

  政策内容:

  因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土地延期复工,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不计违约责任。

  ●申报程序及方式:

  对于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地块延期复工,无法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开竣工时间,按期进行开发建设的,由企业向惠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提交开竣工延期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办理延期开竣工手续。

  ●咨询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咨询人:王晓昀;联系电话:83592059

          

  (企业复工政策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