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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时间:2020-04-02 14:1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成立于2017年6月,将原分散设置的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和资产租赁等业务集中整合至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分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现“管办分离”,形成了统一规范的阳光交易平台,有效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促进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市场化、监管集约化、运作阳光化,使有限的资源能够得到最好的利用、发挥最大的效益,进一步优化了我区的发展环境。

  分中心位于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三楼、四楼,交易及办公场地约2000平方米,三楼为开标区域,共设置9个开标室;四楼为办公区域和评标区域,共设置7个评标室。并设立档案室、监控室、文印室等配套功能区域,能满足当前进场各类交易服务和管理的需要。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有关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加强反腐倡廉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加强各级领导和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反腐能力。

  二、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法定程序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三、自觉抵制物质引诱和不良思想侵蚀,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谢绝对方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等,不便或难以拒绝的应急时送交纪检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利用工作方便参与推荐施工单位、供应商等活动;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借服务便利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

  五、不准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到关系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索取物品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六、因工外出办事,应按规定标准吃工作餐,不得要求地方单位设宴招待。

  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如出现社会举报,经调查属实,将根据情节及社会影响给予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相应的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管理规定,纳入职工年终岗位综合考核、考评内容。

  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承诺:

  一、依法办事,不随心所欲和主观臆断;

  二、公正公平,不偏听偏信和感情用事;

  三、严格监督,不马虎从事和放弃原则;

  四、遵章守纪,不玩忽职守和各行其是;

  五、严守秘密,不泄漏消息和到处打听;

  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和隐瞒真相;

  七、诚实可信,不随意表态和失信于人;

  八、耐心指导,不刁难他人和草率应付;

  九、文明礼貌,不举止粗俗和给人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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