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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洲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方案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20-00742 生成日期 2020-05-14 公开日期 2020-05-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前洲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污染,生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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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全面贯彻执行《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源头管控、严格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措施,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条例》,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坚决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实现禁放点位及周边烟花爆竹“零销售”、“零燃放”的目标。

二、时间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从现在起—2020年1月15日)。向社会广泛发布《条例》和《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点面结合,以点为主,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把禁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制定禁放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居民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中旬)。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执法指导,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街道和村(社区)要成立执法、巡查、应急处置队伍,开展不间断巡查和劝导,有效落实禁放措施。在元旦、春节期间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增强巡防巡查力量,强化宣传引导力度,严密社会面管控。

(三)巩固长效阶段(2020年2月下旬起)。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责任区、本单位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管控、整治和查处工作。2020年6月,及早启动2021年禁放点位和区域的评估确定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以《条例》和《通告》为基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确保禁放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自1月10日起,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宣传计划,通过设置宣传展台、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禁放集中宣传。各村(社区)要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张贴《条例》、《通告》和标语,发放宣传页和告知书。在禁放点位及周边的村(社区)、小区、街巷出入口设置禁放标识牌,并把禁放宣传资料覆盖到每个社区宣传栏。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职工遵守禁放条例的宣传教育、责任书签订等工作,有条件要在网络上要开辟专栏,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兴网络媒介及各种信息平台,广泛发布禁放提示。各窗口单位,要在办理业务时,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禁放宣传。宣传办要牵头组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博互动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对禁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二)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联动协作。各禁放办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黄志强同志任组长的前洲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禁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协调。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加强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禁放管控任务的部署实施。街道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全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禁放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遇到的问题困难,完成其他禁放工作相关事项。宣传办牵头组织禁放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营造禁放舆论氛围。派出所要做好禁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宣传、管控、整治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安监办、城管中队、交管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稽查整治工作,由安监办牵头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源头稽查管控。其他成员单位负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服务管理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相应保障工作。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各部门在强化责任落实基础上,必须加强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协调组织推进禁放工作。

(三)严格执法标准,依法惩治违法。《条例》实施后,对于各类非法燃放、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一是加强基层执法指导。各执法部门针对《条例》,要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依据等方面制定查处非法燃放、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执法指引,并对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精细化。二是加强违法燃放处罚。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准确适用法条竞合规则,准确适用量罚档次和准确适用从重处罚。严格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各执法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震摄违法犯罪。三是严密销售运输管控。对仍在禁放点位及周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处,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派出所、交管所要加大对非法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联合执法和查处打击。四是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依法查处非法燃放、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上报街道禁放办,协调新闻单位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的非法燃放、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及时受理、分头核查,不得推诿。

(四)突出工作重点,细化管理措施。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管控任务落到实处。一是突出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根据《条例》规定,全面排查确定8类禁放点位,及时掌握点位周边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二是全面动员组织。各村(社区)要以消防志愿者队伍为基础,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在校大学生和商家业主组成禁放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幢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布建有管控力量。三是落实分级管控。各村(社区)要根据不同重点时段要求,实行相应禁放管控。1、2020年1月23日(小年夜)、1月24日(除夕)、1月25日(正月初一)、1月28日晚(正月初四)、1月29日(正月初五)、2月1日早(正月初八)、2月8日(元宵节)等八个重要时间节点,各村(社区)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广大志愿者,公安部门要足够力量参与管控行动,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违法燃放行为。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对禁放工作情况的收集报送,自现在起建立周报制度于每周三下班前将一周情况报街道禁放办、重要情况、典型事例及经验做法及时报送

街道禁放办地址:前洲街道派出所

联系人:孙健良;电话:82225673 ;邮箱:819847159@qq.com

 

附件:《条例》中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间段

 

 

前洲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附件:

 

《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中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间段如下:

一、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

(三)军事设施保护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四)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油、棉等重要物资仓库;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单位等场所;

(七)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二、下列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中考、高考期间;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