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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总结

  

惠山区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切实抓好问题排查整改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苏扶办〔2020〕11号)和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扶办〔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和年度工作安排,我区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分工要求,抓好任务落实。

  1、明确任务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拟定印发《惠山区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要求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2、明确责任分工。各板块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推进,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成效到位。各成员单位及时按照方案要求对本部门负责内容进行梳理总结,积极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和例会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各职能部门配合协同抓的脱贫攻坚工作格局,区政府下设扶贫工作办公室,对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二、把握排查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1、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一是加强人员选派。根据挂职干部选派调整、挂职期满的实际,补选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挂职干部选派3名,并及时组织到岗。严格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指标,结合我区实际和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需求,2020年我区向两区选派“三支”人员共计36人。根据帮扶地实际需求,选派城管、科技、市场监管局、文旅、工信、交通局各1人助力精准帮扶。二是帮助复工就业。积极协助帮扶地做好贫困人员当地就业和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帮助帮扶地复工扶贫车间数1家,新增就业661人。组织向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防疫捐款11.75万元,捐赠口罩75000只,切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三是突出消费扶贫。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创新、互利共赢”的总体原则,推进消费扶贫,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携手奔小康”行动。依托我区有关涉农企业采购帮扶地农副产品,截止目前,社会消费扶贫金额26.9万元。四是助力挂牌督战。协调我区有关期间配合做好云南省镇雄县下属2个村的帮扶任务,先期向各帮扶村拨付资金10万元,并持续发力,助力2020年如期脱贫。

  2、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研究出台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加大新型农业主体引导培育力度,加快培育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积极拓宽村集体经济増收渠道,按照“镇街统筹、多村联合、抱团发展”的思路,逐步实现联合发展平台建设在全区全覆盖。积极扶持村级经济发展,2020年区财政拨付扶持薄弱村精准帮扶项目专项资金2440万元。扶贫项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建立绩效论证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从数量、质量、时效、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扶贫资金常态化管理,从而进一步提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到目前为止,已经启动区级经济薄弱村帮扶项目9个总投入15952.67万元,预计增加年收入1022.59万元,

  3、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足额安排资助经费,精准资助各学段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特困救济供养等特殊困难学生,2019年春季学期资助学前教育、中小学学生1343人,资助额160.06万元;2019年秋季学期资助学前教育、中小学学生1823人,资助额224.17万元。2019年春季学期发放中职助学金382人计38.2万元,2019年秋季发放中职助学金298人计29.8万元。

  4、实施医疗保障工程。一是聚焦母婴健康保障。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进度,稳步开展妇幼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明确功能定位、提升防治能力。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24项管理制度,严控孕产妇、婴儿死亡,1-5月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2.06‰,远低于市级控制指标。开展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推进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共完成产前筛查1126例、疾病筛查2163例,高风险人群随访率达100%。实施0—6岁儿童眼保健项目,服务儿童达38090人次。二是提升人口家庭发展水平。落实计生奖扶利益导向机制,上半年,共完成计生家庭奖扶11628人,发放资金1106.784万元;特扶955人,发放资金323.31万元。做好市级公益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发放及计生特殊家庭、困难家庭走访慰问工作工作,严格执行准入退出机制。实施3岁以下婴儿照护服务,将2家托育机构纳入普惠民生实施项目。落实“十三五”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加大人口库动态更新维护力度,切实提高数据覆盖率、准确率。三是深化老龄健康服务成效。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整合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新增肿瘤标志物免费筛查,纳入市政府 为民办实事项目。四是加快新型家庭医生签约进度。贯彻落实“签约一位”、“服务一位”、“满意一位”服务宗旨,全区累计签约43545人,签约率6.1%,续约率76.4%。其中,65岁以上老人、孕产妇、0-6岁儿童、慢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数已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指标。

  5、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一是道路品质有序提升。“6+6”重要道路节点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玉祁、锡西道口已完工,凤翔路、锡北道口及五号桥节点已完成设计招标,计划结合凤翔路快速化改造和锡太高速工程项目进度,适时推进相关改造工作。其余道路和交叉口计划7月中旬全面完工。全面加强 “十纵十横”区管道路的日常养护,完成龙栖大桥和红福大桥慢车道改造,及时处理交叉口热毁面积共计2.6万平方米,一季度县道MQI达93.4、优良率96.6%。二是惠民服务逐步深化。优化公交线路2条,临时调整公交线路7条。进一步简化交通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承诺件确保提速50%以上,即办件占比60%以上。全面提升交通数字化服务和监管能力,4月1日起正式推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功能,日均发放电子证件30余张。通过监管信息共享推进“减证便民”和联合惩戒,减少货运车辆年审材料8000份,暂缓500余家异地经营运输企业年审业务。疫情期间开通网上申请、提供证件邮寄等服务,上半年共办理“不见面”审批业务857件。三是安全整治全面展开。围绕全区“35+1”的整体部署,对涉及交通的26个整治方案51项整治任务进行了系统梳理,责任到人,全面推进。集中精力抓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及港口危险化学品”和“物流场站”三个交通牵头方案。四是巩固“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镇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计划今年是收官年,目前已累计完工项目107个,在建28个,剩余61个按计划推进。

  6、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一是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有序。今年上半年,共核准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15户,公租房1户,廉租房租金补贴4户;正在审核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家庭7户。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危旧房)工作,落实开发区(堰桥徐巷)等5个改造项目、5.03万平方米、征收222户,超前完成市下达4万平方米棚改(危旧房)任务。二是贫困户危房修缮全面完成。贯彻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排查贫困户家庭住房情况,根据住房不同的危险程度,按照“大修、中修、小修”的标准进行修缮排危,上半年实施18户贫困户危房修缮工作。截至目前18户贫困户危房修缮已完成,让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住进了“暖心房”。

  7、抓好就业帮扶工作。一是就业创业政策落细落实。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坚持把“就业创业是民生之本”的主线贯穿于各项就业创业服务之中,提升了群众获得感。政策组合拳稳定就业。为全区1.9万家企业减免2020年2月至6月期间社保、医保费用约11亿元。提前兑现2020年稳岗返还,为9142家企业发放资金3316万元,发放应急稳岗返还3批7116万元,惠及2663家企业;发放2019年3季度、4季度“两项补贴”4724万元;为425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59.69万元。保障升级激励员工返岗。草拟《惠山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八条政策意见》(惠防指〔2020〕6号),明确返岗交通补助、初次就业奖励等8项促进复工复产措施。积极联络省外劳务基地,开展职工“点对点”返岗,接回陕西勉县、湖北麻城在锡务工人员返锡务工;密切联系外埠劳务基地,向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等地推送岗位信息13934个。二是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完成区镇两级138名编外人员招聘,收集2020年度81个公益性岗位,5月底交市人社局完成开发认定。积极开展东西部劳务合作,累计转移青海海东95名建档立卡户转移就业。创业服务充满活力。加快打造“创赢惠山”创业大平台,推行富民担保贷款集中便民办理,目前已办理17人,放款408元。截止目前已为319个企业(项目)减免租金1022万元,新申报3家市级孵化基地,发放一次性各类创业补贴91.6万元。

  8、增强基本民生保障。做好节日慰问救助工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对象、突发困难家庭、特困“四老”对象、六十年代精退老职工和贫困少数民族对象,全区总计发放慰问金206.32万元。实施好低保、特困对象常规救助保障工作。上半年新增低保7户14人,截止6月保障低保家庭391户667人,发放低保金206.34万元。实施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上半年新增散居对象8人,退出散居对象3人,集中转散居1人,截止6月保障特困人员441人,发放特困金232.46万元。做好疫情期间低保、特困对象补贴补助增发工作。截止到6月,为低保、特困人员对象发放自来水费、物价、防疫生活补贴共计143.58万元。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向全区低保户、散居五保户等对象以购买蔬菜代金券,每天每户发放15元代金券,每半月发放一次;或者由街道统一采购,社区蹲点干部进行每家每户发放到位的形式进行保障,全区投入保障资金16.8万元。做好疫情期间社会临时救助工作。简化审核审批流程,对生活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暂时取消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等环节。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先行救助”,取消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放宽救助对象户籍地申请限制,将救助范围扩大至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在锡流动人口。1-5月实施区级临时救助31户,发放救助金16.1万元;实施镇(街道)级临时救助766户,发放救助金135.06万元。实施好低保边缘户帮扶保障工作。今年新增低保边缘户13户34人,截止5月保障低保边缘家庭369户848人,实施救助保障162人,发放生活保障补贴39.7万元。将低保边缘户对象纳入疫情期间补贴增发对象范围,发放物价补贴51.7万元,发放防疫生活补贴50.02万元,切切实实做好“夹心层”群体救助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阳光扶贫工作。落实阳光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一季度走访工作,全区共计走访慰问678户,发放慰问金121.4万元。开展阳光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监管工作。按月做好低保、市级医救、特困对象动态管理,1-5月,新增建档立卡对象6户,脱贫23户。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和精准脱贫防贫调查,把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及时发现贫困户在享受政策、生活改善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六稳”“六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调整完善救助扶持措施,切实提高扶贫质量。今年一季度,我们对全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共770户1509人中的未就业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其中低保389户668人,低保边缘户381户841人),共排摸出未就业人员291人(其中低保家庭187人,低保边缘户家庭104人)。结合全区面上的贫困对象现状,从三个方面入手:无力脱贫兜一批,政策衔接扶一批,就业帮扶防一批,建立我区的脱贫攻坚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目前《惠山区关于建立脱贫攻坚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初稿已经形成,正在征求相关意见。做好区慈善会日常和疫情期间捐赠接收工作。做好2020年春节送温暖活动,全区走访1801户次,落实慈善慰问救助金273.1万元。开展了对因失独、重病、养老等问题导致生活困难的区管退休干部和镇管村(社区)退职主要领导干部的慈善助困工作,全区有79名生活困难退休老干部享受到每个季度1000元的生活补助,上半年共计发放慈善助困金23.7万元。为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赵汉新申请“中华慈善奖”个人奖项申报工作。新冠疫情期间,我区爱心企业家众志成城,自发捐款捐物,用爱心汇聚起我区战胜疫情的强大力量。区慈善会规范做好捐款捐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至目前共接收全区3354家企业和个人捐款合计1925.8603万元,捐物资合计300.465万元,并按慈善工作要求做好疫情期间惠山区捐款捐物的信息公布工作。

  9十字惠民服务广覆盖。一是开展人道医疗救助持续广泛开展“博爱送万家”、“人道应急救助”等传统救助项目,累计帮扶524名特殊困难群众,开展红十字应急人道救助295人次,发放大米、食用油等救助物资380件,救助资金619386元。二是救灾备灾和“三献”工作全面落实。上半年全区献全血共计707人,成分献血29人。造血干细胞再动员6人。6月9日,我区第11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赴宁捐献,成为今年全市首位成功捐献志愿者。新增遗体捐献志愿者5人。三是深化品牌打造,彰显特色发展新成效。新增了“惠爱·玉祁”红十字助困帮扶基金。至此,“惠爱”系列红十字助困帮扶基金项目总数达33个,累计筹集社会爱心资金超3731.5万元,全区7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惠爱”红十字助困帮扶基金,深度覆盖到村(社区)特殊困难人群。新设立了“红十字中医惠民门诊”项目,目前红十字公益惠民项目总数已达12个。“惠爱”系列红十字基金累计定向、非定向救助全区特殊困难群众983人次。四是红十字服务品牌惠百姓。持续深化红十字服务基地品牌和线上品牌,承诺“无难事、悉心办”,以优质服务营造人道主义事业优质环境。其中,惠山区红十字服务中心作为国家级应急救护培训示范基地,已打造成我区“博爱”名片,被评为全区“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博爱惠山”线上服务平台实现了红十字人道救助申请、应急救护培训在线考试等红十字核心业务线上服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两大红十字服务品牌发挥了舆论宣传、救灾备灾、资金募集和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工作指导,抓好监督落实

  1、深入开展摸底排查。根据大排查要求,我们对全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共770户1509人中的未就业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其中低保389户668人,低保边缘户381户841人),共排摸出未就业人员291人(其中低保家庭187人,低保边缘户家庭104人)。

  2、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严把收入核定关。进一步加强“机查”、“人查”相结合。继续充分发挥省、市核查比对系统功能和市“阳光扶贫”系统预警功能外,进一步规范申请人提供的收入证明,由企业出具《职工收入及职业证明》,由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不少于一年的工资、奖金发放流水。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力求做到工作程序规范、申请审批材料规范、台帐资料规范、公示环节规范、动态管理规范。二是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制手册和网络等方式及时将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救助、住房、综合帮扶救助、司法援助、民生保险等救助政策进行宣传。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基层工作人员对困难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3、优化系统监管。梳理排查监管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中的问题和不足,优化“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性能,打通数据壁垒,简化操作流程,简化基层在数据录入、资料上传、预警核查等方面的重复工作量。充分发挥监管体统在数据比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帮扶责任落实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阳光扶贫系统信息的预警、监测和分析,将帮扶工作全面纳入监管平台,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录入更新,进一步提高工作精准度、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4、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稳定脱贫攻坚帮扶政策,加大对村(社区)运转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脱贫攻坚项目的实施及资金拨付进度,防止出现资金滞留现象。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并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