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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服务采购文件公告(代发)

时间:2020-08-14 09:5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无锡市惠山区环境监察大队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服务(2009152)进行密封报价采购。

最高限价:85000元。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

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4.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对应一、3列举所需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1-4项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三、响应文件要求   

1、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并于2020年8月18日16:00时前投递至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3204办公室(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2、响应文件外包装要用密封条密封好,在档案袋骑缝处加盖公章,并在档案袋正面标注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密封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成交标准

1、通过资格审查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停止采购活动。

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一览表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评审程序

    1、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性。

    2、资格性审查。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供应商信用记录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审查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按照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

六、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见附件3。

 

 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浦晓辉、顾远

联系电话:0510-83897000-83204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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