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惠山区教育系统秋季开学
安全检查的通知
惠山区校园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实验)小学、中心(实验)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于9月1日至9月9日由教育局、惠山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相关同志组成校园安全检查组,对全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各镇(街道)和其他成员单位自行安排检查计划进行检查。请各学校做好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门卫防控管理、日常消杀管理、宿舍防控管理、就餐管理等工作。
二、校园安全管理:学校“三防”建设;防范非法入侵校园;校园周边综合防控;特种设备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等安全工作。
三、食品饮用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清洁、消毒及水质检测等工作。
四、校车安全管理:校车疫情防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及校车安全管理等工作。
<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套路贷”整治的宣传教育、线索摸排工作。
七、江苏省校园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及安全教育平台管理、使用情况。
八、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岗位指导手册》的要求完善安全台帐。
九、被检查学校将《惠山区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记录表》填好后于检查当天交检查组两份,其他学校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稿一份交到教育局108室。
区校园安全专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检查人员在检查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达指定单位集中。各镇(街道)和其他成员单位检查组按各自计划执行。各镇(街道)和其他成员单位将检查计划表和每日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教育局石磊(65535871@qq.com)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