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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公路管理处的惠山区国省干线公路桥梁2021-2022年度经常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12-25 09:4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项目概况

惠山区国省干线公路桥梁2021-2022年度经常检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G20201225001

项目名称:惠山区国省干线公路桥梁2021-2022年度经常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年,180万元/2年

采购需求:对桥面设施、上下部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般性检查,桥梁巡查内容涵盖桥面铺装、排水设施、构件表面的涂装层、伸缩缝、人行道、缘石、栏杆、扶手、防撞护栏和引道栏杆(柱)、桥梁结构线形、支座、桥位区段河床冲淤、基础、翼墙、墩台、锥坡、护坡、调治构造物以及墩台是否受到船只或漂浮物撞击等。S342直湖港大桥桥梁动态监测系统设备巡查一月一次。要求配备桥梁检查平台、橡皮艇、望远镜、裂缝宽度检测仪等桥梁检测设备,同时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并同步更新桥梁管理系统,为桥梁养护、维修提供决策的可靠数据。

服务期限:2年,2021年1月-2022年12月。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专业),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5)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联系方式、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的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人除外。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打印件。)

(11)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不得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无效,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均作废标处理,且其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开标会上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因本条原因,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应予以更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缴费证明,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12日 13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供应商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进行“锡康码”核验,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大于等于37.3℃或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公路管理处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西漳西新路100号

联系方式:0510-83588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方式:0510-88207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阳、刘娟、张婷

电   话:17766178810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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