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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教函〔2020〕9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和民主测评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21-00017 生成日期 2021-01-05 公开日期 2021-01-05
文件编号 惠教函〔2020〕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惠山区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学校,教师,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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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惠教函〔2020〕9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和民主测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学校民主管理建设,区委教育工委决定于2021年1月中上旬组织开展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和民主测评工作,为把这项工作认真做好,现结合2020年度考核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个校(园)级领导干部(包括退任领导),在2021年1月15日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突出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具体围绕以下几个要点:①根据校(园)长学习培训活动的要求,进行自主阅读、网上培训、经验体会获奖发表等情况。②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③敬业、勤业,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实绩情况。④贯彻民主治校,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情况。⑤密切联系教职工,深入一线兼课听课和参加教科研的情况。⑥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

2.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就党建工作进行述职,且述职内容要体现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并接受评议。如校长兼任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中单独体现党建述职内容;如专职党组织书记,只需进行党建述职(融入个人述廉述学内容)。

3.总结以第一人称写出2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鉴于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要求,个人准备的书面总结材料要围绕上述几个方面提炼概括。退任的校(园)级领导和校(园)长助理不要求述职,但要列入民主测评。

4.民主测评考核工作在学校的组织下,由区教育局派员负责(具体安排见附表),测评时间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具体日期由学校和教育局相关同志商定。各校按确定时间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还要包括辅导区村小校长、村园园长),先由所有校(园)级领导述职,然后由教育局同志进行民主测评讲话,最后组织测评。《民主测评表》和《学校民主测评情况统计表》由教育局负责同志亲自收齐,密封加盖校印后和述职报告于1月16日前一起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08室统一汇总(联系人:蒋庆)。学校实际参评的教职工人数应达到全体教职工总数的90%,否则测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