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和资产租赁科工作职责
时间:2021-01-15 10:0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一、负责全区范围内各类公共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权的交易;
二、负责全区广场、公园、桥梁及政府重大活动的冠名权;
三、负责全区各类资源资产租赁,协助办理有关产权或资产租赁交易手续并提供配套服务;
四、负责对进场交易项目资料的核验工作;
五、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管理;
六、负责定期汇总分析产权交易及资产租赁交易情况;
七、协助监管部门做好产权交易和资产租赁相关的投诉处理、纠纷调解等工作;
八、办理其他授权开展的产权类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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