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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01 16:3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LXCG-21015

2.项目名称:污染防治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0万元

4.最高限价:12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污染防治监测执法设备采购,主要包括手持多合一气象仪、手持式VOC检测仪、水文监测分析仪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供应商负责全部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7.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3%。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手持式VOC检测仪、水文监测分析仪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0年09月-2021年02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采购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5、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6、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接受邮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条款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

2、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凡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的所有投标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并进行测温扫码。

2)凡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并对参加投标的所有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做好登记,凡体温大于等于37.3℃或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

3)投标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一投标供应商,价格扣除优惠不重复享受。

4、公告媒体: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00MB19759267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联系方式:0510-83597000-83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67386199M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系方式:0510-882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华晓妍

电话:0510-88203985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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