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无锡洛社三站两区间城市设计及老镇区更新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7-19 15:49 浏览次数: 来源: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字号:[ 大 中 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HXCG2021-24
项目名称:无锡洛社三站两区间城市设计及老镇区更新规划项目
预算金额:390万元
最高限价:390万元
采购需求:
1.本次规划分为三站两区间城市设计范围和老镇区更新规划及城市设计范围,其中:三站两区间城市设计范围:指以人民路为中轴,包含沿线东西两侧紧邻街区,总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老镇区更新规划范围:北至京杭运河、南至312国道、东至惠洲大道、西至老锡溧漕河,面积约3.5平方公里。具体内容及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二/天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无限额。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所有规划设计成果内容符合任务书的要求。
5.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10%。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投标(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和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交纳的2021年1月~2021年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7)投标供应商具有乙级(含)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注: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资质申报及续期事项均因此暂停受理。本项目期间,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因国家资质管理程序原因过期未续期换证的,原资质证书仍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
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8)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资格证书[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交纳的2021年1月~2021年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至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月~2021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2021年6月的缴费证明;
售价:捌佰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公开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2.1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苏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苏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2投标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方式:0510-8330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
联系方式:0510-83306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逸
电 话:0510-83306659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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