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惠山软件产业园管理中心智慧路18号大厦幕墙修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7-26 15:06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字号:[ 大 中 小 ]
项目概况
智慧路18号大厦幕墙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EDZ21G031
项目名称:智慧路18号大厦幕墙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5万元
最高限价(元):237.877671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智慧路18号大厦幕墙修缮项目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智慧路18号大厦幕墙修缮项目,智慧路18号大厦玻璃幕墙对楼体安全和实用性构成严重影响,为确保幕墙的安全性和实用性,供应商负责拆除部分外立面装饰条和亮化设施、重新喷涂屋面钢架氟碳漆、更换破损幕墙玻璃、更换漏点处密封胶、更换屋面防水卷材、维修气密性差和损坏的窗扇、清洗幕墙玻璃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数量:1项
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5%。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单位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目前仅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1项得 1分,最高得2分。注:同一产品同时具备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计分。磋商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3)磋商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4)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条款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800元
答疑地点: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7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1)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等相关文件规定,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2)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苏康码”。)。3)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惠山软件产业园管理中心(代建:无锡惠山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8号智慧大厦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郑浩敏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83591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
联系方式:0510-882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华晓妍(经办人)
电 话:0510-88203985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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