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关于梁溪区中山路188-3B(汇金广场)的招租公告
时间:2022-02-07 16:5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租赁】关于梁溪区中山路188-3B(汇金广场)的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HSZL20220119002
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无锡惠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租行为批准情况: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于2021年12月17日 批准
公告日期: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 02月 08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 02月 21日
公告结束:
1、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竞价时间安排详见公告)
2、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底价协议成交。
3、如没有征集到意向方的,则不变更公告主要内容,公告期延长10天。
一、招租房产情况
租赁物编号:HSZL2022011900201
租赁物名称:梁溪区中山路188-3B(汇金广场)
房产坐落:梁溪区中山路188汇金广场
有无房产证:苏(2016)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6983号
出租面积(平方米):1169.37
出租期限(年): 1年
招租底价(元/年):650000.0(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半年支付
允许从事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
禁止从事行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项目,也不得从事经营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保证金(元):65000.0(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22年 02月 08日起至 2022年 02月 21日17时00分。
2、报名步骤:
(1)意向承租方应在 2022年 02月 21日 17 时00分前在“无锡市产权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58.215.18.27:806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经交易中心审核确认方能参加竞价,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手续的竞价人不得参加竞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指南》和操作视频)
(2)本次项目保证金为 650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日17时00分前按系统提示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需与注册时使用的账户信息一致,禁止以现金、本票等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
收款人账号:106545010400220360000001663
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内等额单笔缴纳保证金的或保证金缴纳账户不匹配的视为交易无效。
(3)网上报名资料要求:
企业: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承租登记表(企业)、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
以上资料以原件扫描或照片的形式上传至附件,承诺书签好名字上传,报名资料不齐全,或未在未定时间内上传的,不得参加后续交易。(报名资料详见附件《项目报名文件资料》)
3、保证金处置方式:
(1)项目成交后,未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付款完成后退还。
(2)如非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①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期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公示的租金底价为起始价格启动竞价系统后,各意向承租方针对标的均不应价造成标的流拍的;
③成交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未与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签署租赁合同的。
④提供虚假资料的;
⑤意向承租方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4、咨询看样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如报名后无预约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租赁物,确认了租赁物范围、面积、结构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联系人:吕若虞 联系电话:0510-83310266
三、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元):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自由竞价时间: 2022 年 02月25日13时30分到2022年02月25日14时30分
限时竞价周期(秒):60秒
注意事项:
1、经中心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进行网络竞价,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因操作系统发生错误或故障,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以及特殊情况下出现的错误结果,交易中心可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中止、重新开始或终止的决定。
4、具体竞价规则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法人企业,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2、意向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五、对承租方的要求
1、承租方承租期间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0元,出租方给予承租方0个月的改造、装修免租期,租金年递增率为:0%。
2、承租方自行装修,不得破坏消防设施,不得在经营场所外设摊,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方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3、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4、本次租赁物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琴
业务咨询电话:0510-83590915
技术咨询电话:18261542577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411室
七、其他
1、本公告为本次房产招租的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本房产的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招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2、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的 《电子竞价风险告知书》、《电子竞价须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
2022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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