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无锡市惠山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惠法行办﹝2021﹞6号),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将其列入党委议事日程,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把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委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明确责任科室和联络员。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局聘任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服务,邀请专家授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以多种形式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培养,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专项培训,近百余人次参加,培训的内容包括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我局根据执法工作所需设立农林行政综合执法专项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用于添置执法装备、培训执法人员、宣传农业法规和调查取证等,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保障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效进行。
二、202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依规,全面履职。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和省区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我局“政务服务”指标提升,全面实现窗口受理全覆盖,全面推行审批事项证照电子化、关联化,真正落实“减证便民”要求,提升“不见面审批(服务)”能力,完善“好差评”工作机制,用好评价结果,更好地发挥“好差评”监督作用,找准政务服务堵点,努力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国家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省行政权力“三级四同”规范要求,加强对权力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信息的日常维护,确保准确、完整及时。 2021年度我局运用惠山区政务服务运行系统办理业务23件;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制定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为2022年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了制度遵循。
主动推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权的开展。一是多次开展乡镇(街道)承接涉农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新《行政处罚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并通过执法人员实地示范动物诊疗机构行政检查执法,实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执法业务“传帮带”。二是开展乡镇(街道)承接涉农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调研,了解各镇(街道)执法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和存在困难,切实做好业务指导。
依法护农,宣传先行,深入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结合我局专项行动制定《2021年惠山区农业农村局普法宣传计划清单》;组织“惠山区农业农村局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宣传禁限用农药和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现场派发禁限用农药的清单、农资购买小知识、禁用渔药及其替代药物清单、扫黑除恶普法案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农药、兽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及农膜回收宣传等一系列宣传小册子1000余份,开展民法典、农业生产经营社会信用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真正做到了“法律进村入社区”。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制定下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方案》,对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情况进行梳理和指导,重点对成员确认、股份量化、登记赋码、股份证书发放等进行督导检查。制定印发了惠山区《关于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工作推进机制》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及《惠山区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分类处置指导手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合理、合规、合法前提下,通过采取组织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确保存在的所有问题彻底解决。
(二)强化监督,完善制度。
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我局在全区农业行政执法系统持续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建设,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行为严格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执法准则,执法程序履行登记、立案、审核、审批等环节,执法文书认真遵照省区市要求,一年来全部所办案件无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情形。对全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自查,从细节上提高执法业务、执法文书的质量;做好2021年度新申领执法人员资格登记和培训工作,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无锡市惠山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完成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注册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请示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依照惠山区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及清理计划的通知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0份,废止的文件1份,宣布失效的4份,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完善对涉及法定规划编制与调整及需要以区政府名义签订协议等重要内容的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做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事项包括农药经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肥料生产经营、农产品、水产苗种生产、农业机械维修行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等;动态更新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完善惠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础数据。抽查计划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了农业安全生产。
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编制《无锡市惠山区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编制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制作公平竞争审查表,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机构和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做好惠山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推荐工作。
(三)专项整治,保障安全。
2021年度依托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渔政·亮剑”行动、“利剑1号”行动、“铁牛卫士 护航三夏”行动、“美丽河湖”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农业、农机、渔政、动监开展了多维度、全方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95次,出动执法艇26船次,巡查河道1560公里,出动执法人员36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21家次、农药生产企业9家次、动物诊疗场所23家次、屠宰企业4家次、渔业船舶6船次,完成省、市级农药抽样35批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共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2起,达立案标准9起,进行立案查处9起(其中农机案件4起、农产品质量案件3起、渔政案件1起、动监案件1起),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收缴地笼网152套、丝网65套、电瓶5组,放生渔获物约120公斤、清理非法围网管桩134个。一是做好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工作要求,区执法大队对农资经营单位开展“硝酸铵、硝酸钾”摸排工作以及对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置了两处经营单位易燃易爆物乱堆放问题,同时与农资经营单位签订《无锡市惠山区农资守法经营告知书》,加强危化品经营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二是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2021年,区执法大队对我区在册的6条渔船开展渔业船舶登船检验工作,逐船排查适航条件、驾机员船员资格条件和生产设施状况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通过的渔业船舶更新发放《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为渔船退出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做好农业“三合一、多合一”工作。为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农业“三合一、多合一”的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区执法大队配合乡镇(街道)对全区涉农场所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共开展排查整治工作32次、出动检查人员95人次,排查摸清农业大棚、看护房、农业设施用房、农资经营店、菜农公寓、农药企业等6类涉农场所底数共6386家,完成全覆盖检查,发现存在农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29家,已完成整改29家,成功劝导搬离78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24个,整改完成率100%。同时对18年至20年整治到位的农业“三合一、多合一”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未发现有“回潮”现象发生。四是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2021年,区执法大队迅速落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与自规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惠山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大棚房”开展逐一排查,未发现有死灰复燃的情况,同时在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大棚房”问题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
(四)行政监督,化解纠纷。
强化权力监督。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各种政府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做到统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2021年农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可再丰富、渠道可再广泛,发掘更多通俗易懂的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方式,达到群众秒懂,内容深刻,案例典型的效果。二是对乡镇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业务指导还不够,要制定并完善执法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执法业务的开展,细化执法流程的实施,加快推进政府治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法普法。组织班子成员定期学法,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意识,有针对性开展农业领域普法工作;组织法治思维专场讲座,邀请法官,律师或高校教授以案释法;扎实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建立乡镇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机制。
围绕行政执法实体、程序等执法业务和执法流程进行明晰、规范。全方位、多角度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着力提升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从而促进基层农业执法上档次上水平。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请示等合法性审查工作。重点对所涉及的法律焦点问题、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风险进行审查,实行动态管理,以提高政府文件质量。
依法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和信访维稳工作。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完善信访维稳、投诉举报的工作机制,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规范化回复为手段,提高信访维稳和政务投诉事件的敏感度,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及时转办、协调、督办工作。
无锡市惠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