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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惠山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22-00877 生成日期 2022-06-07 公开日期 2022-06-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惠山区卫生健康委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卫生、体育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医疗,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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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2年惠山区 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惠山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关于印发《2022年惠山区

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惠山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惠山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全区妇幼健康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区卫生健康工作要求和省、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面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儿童健康发展,优化女性健康服务,推动全区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妇幼健康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入口管理和预检分诊,落实落细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防控管理。规范助产机构过渡病室和隔离分娩间设置,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临产孕产妇和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建立妇幼健康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大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力度,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定点医院的规范管理和妇幼保健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月子会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孕产妇、儿童医疗服务应急保障预案,统筹辖区医疗资源,分类做好确诊、涉疫和普通孕产妇的医疗服务工作;动态掌握隔离观察、封(管)控区域孕产妇和儿童底数和就诊需求,做好涉疫孕产妇和儿童外出就诊服务保障工作;开展特殊孕产妇、儿童健康咨询指导,全力保障孕产妇、儿童就医服务需求。

二、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2.推动妇幼保健院建设和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堰桥街道积极推进妇幼保健院开工建设。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分析前期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举措并有效推进,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机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3.加强医疗机构妇幼科室建设和基层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根据全区产科医疗资源配置情况,指导助产机构顺应优化生育政策需求,建设高品质、普惠型产科床位,改善产科服务条件,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创建,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提升服务内涵,推行规范化(示范)门诊动态退出机制。阳山镇建成1家省级示范规范化门诊,年内实现100%的建制镇(街道)建成省级规范化门诊,堰桥和长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人员配备力争达标。

三、全面保障母婴安全

4.做优生育全程服务。落实国家、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确保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稳定在低位水平,发生孕产妇死亡或者造成孕产妇严重不良结局的按照责任归属的原则与政府考核挂钩。通过多形式健康宣教及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孕妇妊娠风险防范意识。督促各助产机构开设专病门诊或开展生育咨询评估服务,指导妇女科学备孕、适龄怀孕。夯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助产机构两方责任,依托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做优孕情监测,建册建档、产前检查、安全分娩和产后随访等生育全程服务。落实转诊、失访、未按期就诊孕产妇的追踪闭环管理,强化流动孕产妇管理,努力提升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5.规范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严格执行24项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动态评估,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做好危重孕产妇报告工作。加强助产机构多学科联合门诊建设和多学科联合救治工作,重视孕产妇基础疾病筛查和管理,规范妊娠合并症早期识别与控制。全面开展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干预工作,注重心理疾病孕产妇家庭健康教育。规范孕产妇合并传染病等专病服务流程,规范孕期体重管理服务流程。

6.提升母婴救治能力水平。积极推进区医院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推动各助产机构产安办建设,加大对产安办主任培训考核,推动其切实履行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组织协调职责,并规范落实危重孕产妇报告制度。通过举办培训、专项病例评审、应急演练及竞赛等方式,提高妇幼健康各级人员业务技能。通过广泛宣教、加强孕期管理、倡导无痛分娩、定期病例评审及定期反馈通报等途径,降低全区剖宫产率,特别是初产妇剖宫产率。加强产儿科合作,持续推进新生儿复苏技术,开展危重新生儿风险筛查和评估,根据新生儿危急重症风险程度分类处置,提高新生儿救治成功率。

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7.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继续开展《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宣传和贯彻落实,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出生缺陷防治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无锡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规范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工作,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一级预防力度。实现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优化报销流程,做好贫困孕产妇产前诊断以及特殊儿童的救助工作。加强产前筛查机构、新生儿疾病诊断治疗机构常态化监管,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出生缺陷干预效果。建立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出生缺陷早诊早治。

五、大力推进儿童健康发展

8.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做实儿童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全面提升基层机构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及喂养指导、心理健康干预指导、育儿技能指导等早期发展服务质量。积极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做好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康复一体化服务。

9.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医疗机构充分发挥母乳喂养咨询指导主阵地作用,普及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重视高危儿、早产儿、患病儿童母乳喂养服务,提供针对性母乳喂养咨询指导,促进科学母乳喂养。创新咨询服务方式方法,推进“云上妇幼”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网站、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提供持续母乳喂养咨询指导;逐步开展母乳喂养网约护理服务。巩固爱婴医院创建成果,要求年内复核评估全覆盖。

10.推进儿童近视和肥胖防控工作。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扎实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工作,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在园儿童眼保健健康档案建档全覆盖,力争5.5岁以上在园儿童近视率较2021年降低1个百分点。推进全区儿童超重和肥胖防控工作,力争0-6岁儿童超重率和肥胖率较2021年降低1个百分点。

11.加强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扎实推进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片区化管理工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职能。规范托育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和托育机构婴幼儿膳食营养和常见病管理。

六、持续优化女性健康服务

12.强化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加大青春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教育活动力度,普及青春期保健知识,提高青少年健康素养。强化各级职责,全面落实《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和《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完善流产后和产后避孕服务干预机制;以流产后关爱(PAC)联盟为载体,不断拓展PAC项目内涵。规范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青少年女性人工流产率、反复流产率。普及产后康复适宜技术,加大更年期保健健康教育,建立更年期妇女保健多学科协作机制,规范更年期妇女保健服务行为。

13.做精母婴阻断项目工作。继续加强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梅毒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规范治疗随访工作,完善感染孕产妇和新生儿定点闭环管理制度,特别是流动孕产妇。

14.做优妇女“两癌”筛查工作。调整《惠山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工作方案》,检查周期为每3年一次,推进35-64岁妇女“两癌”筛查“扩面提质”工程,重点扩大35-45岁女职工“两癌”筛查覆盖面,2022年35-45岁适龄女性接受“两癌”筛查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强组织管理和多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摸清人员底数,完善妇女健康档案,优化服务模式,强化筛查质量控制,加强阳性病例的全程管理,持续推进项目绩效评价,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健康e家“妇幼健康两癌筛查”模块功能,实现自助建档和分时预约;按市要求加强健康体检机构管理,改造体检系统“两癌筛查”模块,规范妇女“两癌”筛查和管理工作。

七、强化妇幼技术人才发展

15.加强妇幼学科专科建设。积极推进妇幼中医特色专科创建,促进儿童眼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等特色专科建设发展,提高妇幼保健专科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和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全面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技术应用。

16.加强妇幼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培养保健专科人才梯队和后备力量。加强妇幼健康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参加市级举办的产程管理培训、产后出血保守性手术技能实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妇幼健康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岗位练兵。

八、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综合管理

17.加大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监管力度。协助做好省妇幼系统模块优化升级,推动系统务实应用,配合完成系统二期项目建设任务。加强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各级提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及时、准确录入服务信息。区级配备专人,对信息系统数据常态化进行线上线下质控。建立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对各地各单位上传数据质量进行月度通报。通过规范使用省级“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实现远程教学、会诊、培训、教育等;拓展“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内涵,提供线上咨询宣教、挂号结算、结果查询以及健康管理提醒等便捷服务,方便群众就医。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建立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督查通报制度,提高妇幼信息风险防范能力。

18.提高妇幼健康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伤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履行辖区管理职责,优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19.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管。规范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人员审批和人员资格考核。区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从事助产技术、结扎技术及终止妊娠手术技术人员的审批和资格考核,在市级指导下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审批工作。加强质控指导,问题严重者,暂停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质,实施每年准入和退出的动态管理。

20.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强化出生医学证明日常监管,实行全区同质化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培训制度,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广孕妇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健全孕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全面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配合推进长三角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逐步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有序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进档案管理工作,年内要求完成2018年及以前出生医学证明全部归档进馆;同时,实现2014年1月1日以后在锡出生的新生儿通过灵锡APP在线查询《出生医学证明》。

21.全面推进妇幼健康宣教及相关工作。依托全区妇幼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妇幼健康宣教工作。加强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等惠民利民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聚焦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通过加强服务机构内宣传、利用相关主题日宣教、借助各类媒体宣教等途径广泛开展宣教,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妇女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弘扬妇幼文化,加大妇幼健康领域先进典型事迹和妇幼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正能量;开展妇幼健康领域舆情监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党的建设,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