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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22-01985 生成日期 2022-12-08 公开日期 2022-12-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文字,文史,文学
文件下载
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传统节日、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用火用电量大,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当前,受重大活动后放松期、年底业绩冲刺期、传统事故多发期“三期碰头”叠加影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细化实化火灾防范措施,根据市文广旅游局、区消委办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防住重特大、盯住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围绕全国、全省“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检查范围

网吧、歌舞娱乐场所(KTV)、电子游戏游艺室、公共文化场馆、文保单位、体育健身场所、等级景区、旅游民宿、艺体类培训机构、密室逃脱和剧本杀等十大行业领域。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2月初)。区局制定工作方案,各文体站,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指导督促市场主体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至2023年全国“两会”闭幕)。

各(镇)街道文体站,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3年全国“两会”闭幕至3月底)。各(镇)街道文体站,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区局适时组织督查。

四、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止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推进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文体旅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区安委办、区消委办《关于印发全区商场市场和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对照六个集中行动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全面排查整治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文体旅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依法处理,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

2.推进高层建筑内文体旅经营场所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住宅27米,公共建筑24米)按照省消委办《江苏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消委办〔2022)27号)精神,针对老旧高层星级饭店、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4类重点对象中涉及的文旅场所,对照9条共性、11条个性突出风险,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业务科室)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板块各部门联合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结合冬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等级旅游民宿、网吧、歌舞娱乐和营业性演出场所、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健身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以及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督促文旅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宣贯即将出台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有效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深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组织开展文物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指导单位对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评估预警、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文物科)

2.加强公共文化场馆火灾防范。要充分发挥区域管理人员作用,分批逐个排查全区公共文化场馆。要仔细排查场所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3.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风险。对照《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96号)要求,深化“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应急通讯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源头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室内冰雪活动场所检查和安全评估,对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的,坚决予以拆除、更换,严防“带险运营”。(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安全生产科)      

(三)紧盯重点环节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1.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聚焦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系统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密室逃脱、剧本杀、体育健身等经营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提请地方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清理拆除。严厉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密室逃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演出场所、体育健身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配合公安、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集中治理用于文化和旅游经营的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需要为由,擅自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隔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2.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配合住建、应急管理以及消防救援等部门,重点关注文化体育旅游各类场所使用燃煤、燃气和电热等方式取暖,以及文化体育旅游行业单位(直属单位)建筑施工工地不安全用火等风险,靶向纠治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降低起火风险。持续整治娱乐场所、“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隐患问题,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3.加强消防设施维保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组织开展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全面开展“四个一次”活动(启一次泵、放一次水、按一次按纽、测一次风压),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督促文体旅行业经营场所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和人员,严格实行消防控制室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加强消防培训、日常训练和拉动演练,做到微型消防站队员熟练掌握接报火灾报警信号后的应急处置程序,有效提升单位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四)全力做好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联合公安、卫健、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会商研判,更新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气侯变化和灾情信息,提前发布预警提示,确保人民群众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安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2.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A级旅游景区室内场所消防安全和文物智慧消防专项整治行动。文旅行业自建房安全整治、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等专项行动。督促行业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维护检修保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五)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1.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在全国、全省“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期间,文体旅游行业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重点时段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场所实施全面消防检查,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硬守;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逐一开展排查,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2.严密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通过A级景区入口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节日期间,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紧盯烟花爆竹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祭祀祈福、游乐出行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文体站,局相关科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定期会商研判,加强督促指导,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实施综合治理。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文体旅企事业单位和直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开展精准化治理,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问题集中攻坚,跟踪督促整改隐患,确保治理成效。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镇)街道文体站,局各科室要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督办,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具体内容见附件:

惠文体旅发〔2022〕39号(关于印发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