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3-01878 | 生成日期 | 2023-05-25 | 公开日期 | 2023-05-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录用,职工,就业,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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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适用范围 通过公益性岗位招用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
适用范围
通过公益性岗位招用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所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岗位补贴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首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可累计享受不超过60个月。
对于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全日制岗位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以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 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可以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按照属地原则,纳税单位向其纳税所在区、非纳税单位向单位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申领,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申领,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和复核工作。
经办单位: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需要提供的办理要件:《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花名册》和工资明细账单。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32、05108359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