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 > 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惠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23-01095 生成日期 2023-07-21 公开日期 2023-07-2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 通报
关键词 乡镇,基建,建设
文件下载
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事后监管力度,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23〕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惠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事后监管力度,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23〕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惠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检查项目

  本次抽查的范围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招标标段80个,共抽查标段数为20个,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含工程总承包)标段为12个(不少于被查对象的50%),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标段为10个(不少于被查对象的50%)。

  (二) 检查内容

  检查组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行为主体的市场行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的履约行为、投标人的市场行为、评标专家的行为及建筑市场其他行为等。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但是部分被检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中标人的市场行为、建筑市场其他行为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存在的共性问题

  1、部分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缺少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时间、委托事项不完整等问题。

  2、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3、评标结果资料收集整理不齐全。

  4、中标结果备案未填写成交结果说明。

  5、招标人未及时与中标人在限期内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的履约行为存在的问题

  1、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部分人员考勤率低于80%,部分人员抽检当日未到岗履职。

  2、中标人未通过专用账户代发工资,拖延发放工资款项。

  3、中标人未能通过实名制系统实现工资发放全覆盖。

  4、应由中标人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作业未签分包合同,分包单位也未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其他建筑市场行为存在的问题

  1、监理单位部分人员考勤率低于80%,部分人员抽检当日未到岗履职。

  2、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向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无法提供人工费拨付凭证。

  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部分人员被建设单位认为履责不力而变更人员。

  三、问题处理

  1、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情况详见附件1。

  2、对存在的问题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存在不良行为的个人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仔细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订和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工作质量。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学习,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开展业务,共同塑造招标投标行业良好形象。

  3、各招标人加强对中标人履约行为的监督,规范中标人履约行为,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中标人的承诺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全面落实,营造依法经营、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

  4、各招标人加强对其他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督,明确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生产现场监理行为,强化监理企业责任落实。

  5、压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专用账户制度,严格执行银行代发制度。分包单位以委托书的形式,向总承包方项目负责人提出工资代发委托,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全面承担总包代发责任,确立以工程项目为主体、项目负责人负总责、总承包企业负同等责任的责任联合追究机制。

  6、我局将结合营商环境整治的要求,加大对招标投标各方行为主体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我区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

  1、2023年第一季度惠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问题汇总

  2、2023年第一季度惠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其他建筑市场行为问题汇总

  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 2023年第一季度惠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问题汇总.xls 附件2 2023年第一季度惠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其他建筑市场行为问题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