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局(生态旅游局):
秸秆综合利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我局制订了《惠山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无锡市惠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来源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山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惠府办[2021]71号)
二、申报主体
全区范围内从事秸秆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工作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销售渠道稳定,近年来未发生秸秆消防安全事故。
三、奖补标准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对2022年度实际利用量给予按量补助,补助标准300元/吨。资金总盘子75万元。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截留、挪用,不得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经费或其他用途。
四、申报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全过程负总责。秸秆来源必须为本区范围,对收购、转运、利用外县(市、区)秸秆及其产品的,不予奖补。
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惠山区农业农村局(惠山区政府612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补助条件的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经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初审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立项、实施方案批复。
七、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
2、秸秆进库记录。
3、秸秆加工利用情况。包括加工利用秸秆数量、终端产品生产数量及销售证明材料。
4、其它。项目实施影像资料、第三方核查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