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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正明家园19号不动产的招租公告

时间:2023-12-18 08:2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租赁】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正明家园19号不动产的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HSZL20231215001

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无锡惠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租行为批准情况: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批准

公告日期: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 12月 18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 12月 29日

公告结束:

1、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审方式

2、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招租底价或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协议成交。

3、如没有征集到意向方的,则不变更公告主要内容,公告期延长5个工作日。

 

一、招租房产情况

租赁物编号:HSZL2023121500101

租赁物名称: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正明家园19号不动产

房产坐落:惠山区洛社镇正明家园19号

有无房产证:

出租面积(平方米):3134.73

出租期限 8

免租期(月):6

年租金递增率(%):租金每3年增长5%

招租底价(元/年):450000.0(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每三年支付,先付后用   

允许从事行业:商业经营

禁止从事行业:餐饮行业

保证金(元):200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

资产状态: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23年 12月 18日起至  2023年 12月 29日17时00分

2、报名步骤:

(1)意向承租方应在 2023年 12月 29日 17 时00分前在“无锡市产权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58.215.18.27:806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经审核确认方能参加评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手续的竞价人不得参加评审。(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指南》和操作视频)

2本次项目保证金为 200000.0元,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日17时00分前按系统提示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需与注册时使用的账户信息一致,禁止以现金、本票等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

收款人账号:106545010400220360000002756

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或保证金缴纳账户不匹配的视为交易无效。

(3)网上报名资料要求:

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承租登记表(单位)、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

以上资料以原件扫描或照片的形式上传至附件,报名资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不得参加后续交易。(报名资料详见附件《项目报名文件资料》)

3、保证金处置方式:

(1)项目成交后,未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付款完成后退还。

(2)如非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①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期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公示的租金底价为起始价格启动竞价系统后,各意向承租方针对标的均不应标造成标的流拍的;
    ③成交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未与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签署租赁合同的。
    ④提供虚假资料的;
    ⑤意向承租方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4、咨询看样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联系出租方看样。如报名后无预约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租赁物,确认了租赁物范围、面积、结构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510-83310709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屋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四、对承租方的要求

    一、租赁标的

1、租赁用途:商业经营。承租方经营需转租给第三方(实际承租人)的,应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承诺经营业态必须系与正明家园小区相配套的超市、理发店、快递站等商业服务类业态,但不得从事餐饮类业态。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和经营业态。

2、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已对租赁标的产权情况、规划用途、结构、朝向、内部构造、水、电、通讯、空调、燃气等的各个接口、布局和容量限定等均已充分了解,接受并认为适用于承租方租赁用途和经营业态。

3、租赁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尚不清楚何时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承租方接受前述情况并愿意承租。因租赁标的不具备产权证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消防、工商登记及其它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手续的,出租方概不负责,且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仍应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8】年,自起租日起计算,起租日为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出租方于起租日按租赁标的现状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交接完成后双方签署《租赁标的交付确认书》。

2、开业日不迟于起租日后【 180 】日届满之日。承租方应在开业日前按照出租方确认的装修方案完成装修,使租赁标的通过出租方及政府部门验收并具备开业条件。

3、免租期自起租日起算【6】个月。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支付租金,但应承担水电费、物业费等使用租赁标的产生的费用。

    三、租金等费用

1、租金

1)租赁标的起始租金标准为(含税)45万元/年。前述租金不含水电费、物业费等使用租赁标的产生的费用,免租期结束后租金每3年递增5%

2)租金先付后用,免租期满后3年为一个租金缴纳周期。承租方于每个租金缴纳周期开始前10日将相应租金给付出租方,出租方于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后10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当期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

2、物业管理费

租赁标的物业服务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租赁标的所在区域的物业公司等相关主体因实施物业管理、车位管理等行为需要收取费用的,由承租方承担。

3、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水、电、通讯、互联网接入费、天然气(若有)等因使用租赁标的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费用

承租方承租租赁标的如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承租方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处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保证金

1、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后5日内向出租方支付【10  】万元租赁保证金,出租方收到租赁保证金后向承租方开具收据。

2、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的,承租方按照本表对承租方要求第十条要求将租赁标的返还出租方并经出租方验收通过且结清相关费用后30日内,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五、装修要求与责任

1、承租方按照出租方确认的装修方案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修前,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交包括设计、范围、工艺、用料等内容在内的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动租赁标的消防系统。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进行二次消防改造,相关报审报验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的装修应在不影响原有建筑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出租方的公共区域装修、租赁标的外立面等前提下进行。在装修过程中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进行装修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工整改。装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六、租赁标的的使用

1、承租方应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遵守环保、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否则产生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方应保持租赁标的安全、卫生和清洁,定期采取防治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措施。

3、承租方应向其客户提供良好服务并保证客户在租赁标的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内不得提供违法服务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租赁期内,承租方及承租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承租方若需在租赁标的外墙安装广告标识或进行宣传活动的,应当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同时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报批及备案手续。

6、承租方因经营需要需办理环评、消评及其它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因租赁标的现状、租赁标的无产权证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获得行政许可或无法通过行政审批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应确保实际承租人遵守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方的承诺和义务,通过签署租赁协议、履行监管职责等方式使得实际承租人遵守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方的承诺和义务。若实际承租人违反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方的承诺和义务,视为承租方违反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方的承诺和义务。

    七、维修责任

1、出租方负责对该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进行维护和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方应予配合;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除主体结构以外的其他部分和租赁标的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并承担费用。

2、因承租方原因致使租赁标的及其装修、设备设施等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至原状并承担费用。

3、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租赁标的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若租赁标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方有权通知承租方停止使用,停止使用期间由责任方予以修复,责任方不予修复的,出租方有权代为修复。若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停止使用租赁标的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转租限制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对外承包、合作经营或联营。

    九、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的出售、转让或抵押

若出租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租赁标的,承租方不享有承租方的优先购买权,承租方应当按照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条件与受让方等第三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照该新签署的租赁合同向受让方等第三方交纳租金等费用。

    十、租赁标的交还

1、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拆除装修改造和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资产;出租方未要求拆除的装修改造和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2、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当日按照出租方要求拆除装修改造和添置的设施设备资产(若有)清场搬离租赁标的,并于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后3日内办妥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或工商注销手续。承租方履行完毕前述事项应提请出租方验收,出租方应在承租方提请验收后的合理期间验收,验收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交还标准的,由双方签署《租赁标的交还确认书》。

3、承租方搬离、拆除导致租赁标的损坏的,承租方应赔偿损失。

4、若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解除等租赁关系终止之日,租赁标的内尚有实际承租人承租的,除出租方同意豁免外,承租方应负责解除其与实际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否则视为承租方继续承租租赁标的,承租方仍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直至实际承租人搬离。

    十一、合同解除

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对租赁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对外承包、合作经营或联营的;

2)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水电费等)达20日的;

3)自起租日起20日内未与出租方办理交接手续;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或经营业态的;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的;

6)承租方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被相关部门处罚的;

7)承租方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经出租方通知后未在出租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的;

8)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任一约定,经出租方通知后15日内未整改完毕的。

    十二、违约责任

1、若承租方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不论出租方是否解除合同,出租方均有权要求承租方每次违约按1个月租金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2、承租方逾期给付租金或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水电费等)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

3、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在租赁合同约定的开业日对外经营,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三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

4、若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的,承租方未按本表对承租方要求第十条要求交还租赁标的,则承租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直至承租方按约交还租赁标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遗留的物品和装修,处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十三、保密

     承租方对因履行租赁合同而获得或知悉的出租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除外)披露。

  备注:1、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价格50%、企业综合实力8%、项目运营方案42%)决定最终承租方。2、本次招租项目出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及承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收取。

 

、联系方式

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单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业务咨询电话:0510-82833660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5层

 

七、其他

1、本公告为本次房产招租的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本房产的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2、竞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的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评审、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doc    项目报名文件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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