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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堰桥高级中学关于新校区办公、生活家具采购项目 的更正公告

时间:2024-03-21 16:0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6-JZCG-G2024-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堰桥高级中学新校区办公、生活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2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024年4月7日13点15分(北京时间)

2

项目需求-办公桌

3、胶黏剂选用热熔胶,在高温及寒冷环境下不脱胶、不变形,符合GB18583-2008标准,游离甲醛未检出,苯未检出,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

3、胶黏剂选用优质热熔胶,在高温及寒冷环境下不脱胶、不变形,符合GB18583-2008标准,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合格。

3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

(三)商务部分(13分)

2.企业、产品认证(8分)

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内产品,每满足一个证书得0.5分,全部满足得2分。

2)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通过GB/T 35607--2017标准要求,获得“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每满足一项得0.5分,全部满足得2分。

3)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通过HJ 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标准要求,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十环),其中认证范围至少包含:(1)人造板类家具(2)钢木家具(3)软体家具,每满足一项得0.5分,全部满足得2分。

4)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其中认证单元包含:木家具、钢木家具、钢塑家具。满足每个认证单元得0.5分,全部满足得2分。

 

 

(三)商务部分(11分)

2.企业、产品认证(6分)

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内产品,每满足一个证书得1分,全部满足得3分。

2)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通过GB/T 35607--2017标准要求,获得“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每满足一项得1分,全部满足得3分。

 

4

评分标准-响应情况

(五)响应情况(13分)

1、技术响应(5分):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得3分,投标人的技术指标每有一项正偏离加0.5分(评委会认为超出指标有意义的),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本地化服务(2分):投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同时委派专职服务人员常驻该售后服务机构,该常驻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该服务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3、项目整体质保期(3分):所投产品满足5年质保期限的不得分,超过招标文件期限要求,每延长一年(不足一年的不加分)得1分,最高3分。

(五)响应情况(10分)

1、本地化服务(3分):投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在项目所在地提供专业的本地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维修保养、配件供应。无承诺函不得分。

2、项目整体质保期(4分):所投产品满足5年质保期限的不得分,超过招标文件期限要求,每延长一年(不足一年的不加分)得2分,最高4分。

 

5

招标文件第65页—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务)

15.学生课桌椅(手摇升降),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 型 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15.学生课桌椅,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 型 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

评分标准—价格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32分)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37分)

 

   更正日期: 20243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堰桥高级中学          

    地    址:惠山区堰桥街道堰桥东路2号     

    联系方式:0510-83570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 

    联系方式:0510-83596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胜、许江           

    电   话: 0510-83596131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321

来源: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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