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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山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24-00346 生成日期 2024-03-22 公开日期 2024-03-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管理,监督,食品安全
文件下载
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2024年惠山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掌握全区食品安全现状,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无锡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锡市监食药检〔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惠山区实际,特制定2024年惠山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2024年惠山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为切实做好2024年惠山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掌握全区食品安全现状,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无锡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锡市监食药检〔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惠山区实际,特制定2024年惠山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提升社会共治共享合力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针对性抽样检验,主动防范,及时介入,将监督抽检、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融为一体。

(二)监督抽检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实际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针对问题易发多发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不定期地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联合行动。

三、工作任务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任务分配方案,2024年全区应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685批次。

结合惠山区实际,2024年区本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为监督抽检、机动任务。涵盖食品生产经营的33个食品大类,计划抽检870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任务8400批次(含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685批次),机动任务300批次。结合各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和人口基数进行了任务分配(见附件:2024年惠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各分局要按照各级抽检计划要求,统筹安排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全力做好食品相关抽检工作。

(一)监督抽检任务

全年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400批次。包括普通食品监督抽检7000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400批次。

1.抽检品种及项目

普通食品监督抽检覆盖《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2024年版)》中全部33个食品大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聚焦农村、校园等重点地区,聚焦线上销售、社区配送等新兴业态,聚焦高风险食品类别。抽检项目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确定不少于实施细则抽检项目的50%,原则上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区级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主体食品监督抽检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全部项目进行检测,对上级抽检任务已覆盖的当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原则上不再进行重复抽检。

     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要求,覆盖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必检品种、项目表中全部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同时检测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

2.抽检对象及频次

(1)生产环节:获证在产企业及小作坊全覆盖,重点品类如乳制品企业每季度抽检一次,对2023年有不合格食品被检出的企业和小作坊进行跟踪抽检。

(2)流通餐饮环节:流通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为主,兼顾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社区便利店、日用杂货店;餐饮以学校及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聚集区、综合体为主,同时兼顾现场制售、小型餐饮服务,每月均衡推进。

(3)专项抽检根据食节特点、社会关注和既往抽检情况开展,计划开展“你点我检”、校园及周边食品、节日食品、保健食品等专项监督抽检。

(二)机动任务

用于针对季节性食品、专项整治、投诉举报、舆情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的专项抽检,预留抽检计划300批次。

四、组织实施

(一)抽样检验要求

抽检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执行。抽检机构应严格按照抽检监测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

(二)结果报送

检测结束后,对合格样本报告,各承检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合格报告一式2份;对所有检验不合格样品,承检机构第一时间编制检验报告,并在报告正式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五份,随附抽样单)送达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技术机构及时将检验结果全部录入平台数据库并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三)异议处理

各分局、执法大队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企业进行确认,企业对样品真实性或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异议申请人在收到检验结果7个工作日内所提出的任何书面异议,处理异议的部门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

(四)核查处置

各分局、执法大队对于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和风险监测问题产品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核查处置工作,构建闭环机制,及时有效地消除危害和控制风险。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动向,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溯源追查。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谋划实施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关系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各分局、区局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根据本辖区实际,按照抽检计划,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抽检安排,认真配合完成抽检工作。各分局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检验机构在抽样中要求配合的尽量保证人员配合抽样。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样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及时予以查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配合监督抽检工作,不得无故拒检。

(二)坚持问题导向

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聚焦“一老一小”食品,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农村地区、社区便利超市等重点区域,聚焦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提高网络环节抽检比重。要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不合格企业组织跟踪抽检,加大抽检频次。

(三)深化检管结合

要加强对抽检数据的系统分析,深挖食品安全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风险点,为“两个责任”落实、重要舆情应对、风险会商等提供技术支撑。推动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抽检信息互通共享。通过“食品安全抽检+专项整治行动”的方式,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食品安全监管和经济形势分析提供决策参考。

及时处置风险

要严格按照“五个到位”要求,落实不合格(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各项规定。综合运用“三书一函”,督促风险处置落地落实;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坚持宽严相济,避免小过重罚;结合跟踪抽检、“回头看”等手段,跟踪问效核查处置效果,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原因,降低问题复发率。

(五)规范信息公开

要按照“时、度、效”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机制,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切实加强重要敏感信息及涉及外省份企业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信息的审核把关。要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智慧监管,提高数据分析能力,推动风险提前预警、防控前移。要组织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解析,开展常态性风险交流。

(六)推进社会共治

要结合任务需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要进一步推动你点我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等惠民活动常态化;要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等共同参与抽检工作,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区局食品抽检工作联系人:华桑垒   0510-83590091。

 

 

2024年惠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

 

序号

 

镇(街道)

  监督抽检任务量(批次)

总任务量

其中:食用农产品专项任务量

1

长安街道

1450

135

2

洛社镇

1550

140

3

堰桥街道

1750

150

4

钱桥街道

1550

125

5

前洲街道

800

50

6

玉祁街道

750

45

7

阳山镇

550

40

合计

8400

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