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4-00549 | 生成日期 | 2024-04-28 | 公开日期 | 2024-04-28 |
文件编号 | 惠民〔2024〕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惠山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民政、扶贫、救灾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人口,老龄问题,养老机构 | ||||
文件下载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区民政局制定《惠山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关于印发惠山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
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局各科室: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区民政局制定《惠山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无锡市惠山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
惠山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提升工作执行力为总目标,以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自我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加强联合执法、强化执法转介、依法监管为抓手,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为保障,进一步提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兜紧兜牢“零事故”安全底线,根据省、市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区、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坚持从小处入手,以点带面,紧抓机构主体责任这一核心关键,聚力实施民政服务机构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强化工作调度,补齐执行力不足这一短板,强化内部奖惩,提升制度落实不到位这一弱项,强化综合考评,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执法转介,真正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排查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工作取得实效,提升能力,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罚促管,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加大投入,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设施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机构安全设施和管理基础,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保持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4-2026年“八大行动”
(一)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采取区集中培训的方式,抓好机构(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区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可代训辖区民政服务场所负责人),督促镇(街道)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所管辖民政服务场所负责人安全教育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上,将《安全生产法》《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消防条例》以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必修课,以案释法、以法明责,强化其学法、遵法、守法的行动自觉。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落实行动。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和11月“消防宣传月”活动、民政服务机构半年度集中培训教育演练、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集中培训等,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深入分析近年来全国所发生较大事故成因,汲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总结全区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共性典型问题,加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所管民政服务机构有效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结合机构实际将重大事故风险点纳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管理,常态化自查自改,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别和防范能力,有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严格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常态化自查、督查和交叉检查,动态清零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全区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日常检查制度开展自查自改,班组、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机构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长效机制,区民政局、各镇(街道)每季度要实现所管辖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如实及时上报区民政局,由处室负责人牵头督办,清单管理(详见附件1),动态更新,照单销号,确保闭环管理,并录入民政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省、市安全监管平台,建立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整治进度慢、隐患长期存在的机构和属地,采取联合现场执法惩处、执法转介处罚、通报、约谈、曝光、提级治理,报请区委区政府解决等措施,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传感器等新技术,鼓励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装智慧消防、智慧用电、监控摄像等设施设备,用技术为安全管理赋能增效,全面提升机构技防水平。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推动民办、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政服务机构加装动态监测摄像头、安全巡查电子打卡、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火焰探测报警器、火焰识别摄像头、一键广播系统,并接入消防快速预报警平台,年内实现民政服务机构自动消防、一键广播系统全覆盖,民政服务场所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全覆盖;拆除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防盗窗、防盗网(财务室除外)和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完成养老机构避难间、避难层、避难空间建设;完成50-100张床位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建设。巩固电气线路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标准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严禁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楼入室充电,年内实现智能充电装置、停车位划线全覆盖。2025年推动有条件机构加装智慧消防、智慧用电系统、动态监测摄像头、安全巡查电子打卡、火焰探测报警器、火焰识别摄像头等设施,11月底前完成50张以下床位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建设任务。2026年实现民政服务机构视频监控全覆盖,厨房、仓库等重点部位火焰探测报警器(火焰识别摄像头)全覆盖。
(五)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所管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所有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不得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严格落实教育培训计划,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集中教育培训和包括服务对象在内的应急演练,缺训人员应当补训,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将消防安全“四懂四会”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学习和训练,加强志愿消防队日常训练,着力提升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能力。督促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消控室操作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专兼职电工、食堂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2024年实现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食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2025年实现所有民政服务机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专兼职电工持证上岗率100%,2026年实现需要设置消控室的民政服务机构配足六名持证消控员。并将教育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志愿消防队训练情况、“四懂四会”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重点督查。
(六)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贯彻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利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持续开展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风险填报工作。持续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分片包干、“红黑榜”、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和履职清单等长效机制,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规范编制完善应急预案、持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奖惩机制、180条安全检查清单等措施。推动民政服务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消控员为专职消防安全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熟悉掌握“五会”“六必须”等应急知识,并严格落实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制度。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2025年实现全区机构消防达标全覆盖。选树打造一批安全管理标杆机构,健全与宣传推介、等级评定、资金扶持、低频检查等挂钩的工作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梳理总结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编制更新相关领域安全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引导民政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优质安全的服务。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健全履职尽责、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七)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局组织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科室主要负责人执法证考试并持证,持有执法证人员各不得少于2人,提升法治素养和专业素养,增强依法检查、依法监管能力。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分片包干等方式,采取视频检查、电话问询、系统调度等手段开展监督检查,探索出台将机构安全生产情况与等级评定、运营补贴相挂钩等措施,提高监管效能。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开展常态化、制度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争取年内实现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零的突破,严格执行执法转介机制,坚决杜绝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现象发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面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邮箱等,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内部员工和社会公众发现报告机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辖区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切实采用诫勉谈话、培训考试、罚处罚金、调整岗位等方式对排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有力惩戒,并录入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全力构建全员安全生产格局。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排查出隐患由条线科室负责监督机构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市民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牵头负责,机构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却查不出或隐瞒不报、查出隐患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对相关监管人员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执法处罚机制,2026年实现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处罚,以罚促管,以罚促建,切实压实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自我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八)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认真组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参加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分管领导或业务科长每年要深入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宣讲,邀请专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专题安全宣传普法,持续提升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引导服务对象践行安全的生活方式,提升火灾事故自救逃生能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区民政部门“一网两微”设置安全生产专栏,突出宣传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播放警示宣传片,介绍“五会”“六必须”等安全生产知识,选树安全标杆机构介绍安全管理典型经验做法,发布工作动态,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机构名单,公示行政检查和执法转介惩处结果,公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电话等,持续提升群众对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关注度、熟知度和认可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各街道、各科室向安全生产专栏提供安全宣传信息材料,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普法宣传。
三、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掌握民政服务机构风险底数。通过机构自查、街道季度全覆盖检查、区民政部门普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民政服务机构(场所)风险底数,督促全区民政服务机构持续深化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科学拟制安全防范措施,相关业务科室每月底拟制下个月需重点关注的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报告,指导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二)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在“安全生产专栏”面向社会长期公布区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邮箱,积极对接市民政局、区财政部门,探索保障奖励资金落实,按照一般安全事故隐患不低于每次100元、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每次500元的标准,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完善保密、联合相关部门检查核实等相关细则,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内部员工和社会公众发现报告机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行动。结合百日冬季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2023-2025年)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以务实、求真、实效的原则,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3月底前完成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防盗窗、防盗网(财务室除外)和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拆除工作,完成一次“七类重点人群” “三支处置队伍”联合消防安全演练,区镇(街道)2级完成一轮全覆盖大排查。全面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四)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持续深化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行动,完成50(含)-1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五)提升民政机构依法治理能力。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开展常态化、制度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录入市相关平台;提升安全执法能力,年内完成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科室主要负责人执法证考试并持证,持有执法证人员各不得少于2人。对照养老服务科行政权力清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争取年内实现行政处罚零的突破。
(六)强化服务机构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民政服务机构加装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一键广播系统,并接入消防快速预报警平台,实现民政服务机构自动消防、一键广播系统全覆盖,民政服务场所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全覆盖,指导督促三层及以上养老机构根据机构实际,完成避难间、避难层、避难空间建设。持续深化燃气安全整治,动态清零用气机构不合格“灶管阀”,确保全区使用燃气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切断阀、报警器、金属包覆管、熄火保护装置、接入市平台等五件套全覆盖。
(七)加强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和示范演练,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全要素实战化演练,合理设计逃生路线、充分利用避难间、避难层和避难空间,重点提升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并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全程录像备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整体推进。各级民政条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切实提升机构负责人安全意识、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增强机构管理措施执行力、提升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夯实机构安全设施基础,确保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形势长期稳定的重要行动,也是以高质量安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筹划、专题动员部署,结合今后三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并强化组织实施全过程的检查调度,以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协调推动;相关业务条线分管负责同志要主动尽责、一岗双责,深入分析本行业条线特点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整改,种好“责任田”、打好“团体赛”,持续深入推进治本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安监科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业务科室深入推进和本地区治本攻坚情况的梳理汇总、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区民政局将常态化开展分片包干督导检查,对各地工作推进不力、执行落实工作要求不到位,机构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等情况采取通报,约谈负责人等方式,提升攻坚行动实效。
(二)强化履职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区民政局要将治本攻坚行动列入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局党组会议要作为重要议题日程加以研究推进,纳入区对镇(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所管辖民政服务机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履行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和履职清单,全链条压紧压实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机构主体四方责任。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法定要求,要牢固树立各相关业务科室是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体的意识,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强化履职、勇于担当,务必抓住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提升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能力素质这一核心关键,要亲自带队深入机构一线开展督导和检查,针对行业特点切实研究制定各项长期有效的政策措施,要坚决加强依法监管、执行执法转介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将攻坚行动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整体推进,常抓常促、持之以恒,坚决杜绝今年轰轰烈烈、明年不温不火、后年悄无声息的运动式工作方式,切实提升本行业条线机构安全生产本质水平,达到长治久安的根本目标。
(三)强化保障力度,夯实设施基础。要牢固树立物防是基础、技防是手段、人防是关键的观念,各街道要主动向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汇报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和关键性、瓶颈性问题,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技术等支持,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各街道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民政服务场所各项安全基础设施,年内实现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全覆盖;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选优配强安全管理员、加大全员教育培训力度、确保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加装智慧消防、智慧用电系统。全面提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物防、人防和技防水平,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区民政局将持续聚焦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分片包干督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并持续调度各镇(街道)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予以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的实施责任倒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并纳入高质量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予以加减分。对上级工作要求不落实应付了事、安全底数不清、安全管理台账造假、工作职责和履职清单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形的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执法转介机制、开展养老机构行政处罚和降低评定等级、扣发运营补贴等措施,以罚促管、以罚促建倒逼民政服务机构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