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4-01890 | 生成日期 | 2024-12-17 | 公开日期 | 2024-12-1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玉祁街道综合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政法,法院,培训 | ||||
文件下载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着力培育基层非诉解纷骨干力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在法庭学调解”跟班学习活动实施方案。 |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着力培育基层非诉解纷骨干力量,努力涵养更多基层解纷人才,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专职网格员到人民法庭“两争两学”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在法庭学调解”跟班学习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基层网格员、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专业化方向,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把矛盾纠纷预防在前端、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有效压降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群众满意的网格员、村(社区)工作者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我在法庭学调解”跟班学习活动,培养一批熟悉矛盾纠纷化解常用法律知识与司法程序的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基层解纷人才,提升基层治理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地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人民法庭与村(社区),法官与网格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建立紧密联系,协同开展多元解纷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积极探索解决基层治理组织调解力量能力不足、调解权威不够,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力量不足、联系基层治理组织不够紧密等问题。力争利用两年时间,实现对全街道网格员、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全覆盖。
三、组织实施
1.实施主体。街道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人民法庭负责研究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由街道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定期拟定学习人员名单,并做好跟班学习人员脱产跟班学习组织保障;人民法庭要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对跟班学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测评价,并将跟班学习考核鉴定结论反馈给街道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2.参加对象。以网格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为主,采取选派或轮训等方式,亦可结合实际选派村(社区)治保主任、调解主任等参加。
3.时间安排。2025年1月开始实施,按批进行,脱产跟班学习时长原则上最低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四、学习方式、内容和流程
1.学习方式。培训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实战中提高,‘手把手’传帮带”的方法,以“一对一、面对面、驻庭式”的方式进行。在人民法庭跟班学习人员,由法庭指定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跟班学习辅导员,辅导员根据法庭制定的学习计划安排具体学习内容,结合日常审判工作情况,开展理论专业知识及纠纷调解实践“3222”一体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操培训。
2.学习内容、流程
第一阶段(约5个工作日时间),重点开展“三讲解两旁听”。讲解调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讲解解纷典型案例,调解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项;讲解“江苏微解纷”线上解纷系统以及相关解纷平台软件的实务运用;旁听基层常见类型纠纷的案件庭审和调解,旁听业务研讨会议。
第二阶段(约12个工作日时间),重点做到“两个完成”。在辅导员指导下,每位跟班学习人员完成3件(不同类型的基层常见纠纷)诉前调解案件,在调解前的阅卷、提出调解思路、实际参与案件的调解以及在调解过程中的笔录制作和调解协议书制作;协同辅导员进村入户,完成2件案件的法律文书现场送达、案件情况现场调查、矛盾纠纷现场调解。
第三阶段(约3个工作日时间),重点落实“两项安排”。安排召开座谈会,由跟班学习人员分享学习心得,提出学习及工作建议;安排对跟班学习人员所在村(社区)进行回访,与培训学员共同收集法律纠纷,提出化解意见和化解方案。
五、工作要求
1.学习要求。跟班学习过程中,跟班学习人员应保持谦虚认真的学习态度,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工作,注意工作质量,加强与辅导员及同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学习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跟班学习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学习成果和工作体会,与人民法庭、法官建立长期联系渠道,继续保持日常工作互动联络,共同推动辖区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解纷。
2.纪律要求。跟班学习人员在培训期间实行双重管理,同时接受原单位与人民法庭工作纪律管理,请假事项等须向原单位与人民法庭报备,同时获得批准方可。跟班学习人员要严格遵守人民法庭工作纪律、审判纪律、廉政纪律,保守工作秘密,遵守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规范要求。
3.评价运用。跟班学习人员要根据学习情况及时填写学习反馈表。人民法庭要在学习结束时对学员作出考评鉴定,颁发结业证书,对表现优异的跟班学习人员及时向街道、所在村(社区)反馈通报。街道要将跟班学习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评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最美网格员”、优秀人民调解员、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员或共青团员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