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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等对象提标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25-01154 生成日期 2025-09-15 公开日期 2025-09-15
文件编号 惠民〔2025〕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惠山区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社会保障,救济,孤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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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25〕8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67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6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51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仍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锡民联发〔2020〕26号)执行。

关于开展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等对象

提标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258号)202571日起,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67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 16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51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仍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锡民联发〔202026 号)执行。请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社会事业局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规范有序开展复查提标和补发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锡民规〔20213号)、《无锡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锡民规〔20231号)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加强动态监测和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应保尽保,资金及时足额 发放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258)。

 

 

 

                        无锡市惠山区民政局

                         202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