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6-00055 | 生成日期 | 2026-01-20 | 公开日期 | 2026-01-20 |
| 文件编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 | 其他 | ||
| 关键词 | 财务,经费,集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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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惠山区财政局 |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职责要求,现将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职能情况报告如下。近年来,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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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职责要求,现将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职能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立足财政职能定位,精准施策、协同发力,通过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监管强化、机制创新等举措,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提供坚实财政支撑,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惠山。
区财政局始终将政策引领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生态环保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惠山实际,研究制定契合区域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税费制度,加强与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税费征收管理相关协调工作,确保税费政策精准落地,充分发挥税费杠杆调节作用,引导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同时,会同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管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机制,制定区级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的分配原则、使用范围、拨付流程和监管要求,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切实保障生态补偿工作有序推进,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常态化开展。2025年区级配套市级生态补偿资金共拨付2627.8万元用于乡镇(街道)永久基本农田、水稻田、水蜜桃基地、生态公益林及湿地建设。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产业布局,全面推进印染行业整治提升,按照“先关多补 ”的原则,区级安排1220万元用于先行关闭企业的奖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全力做好区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工作。围绕全区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生态建设工程,以及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控和科技支撑体系等能力建设需求,精准测算资金需求,优先保障资金拨付,确保各项生态环保工作顺利推进。2025年,生态环境部门履职需要共安排财政资金4200.3万元,重点投向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土壤污染治理及企业监测监察等关键领域。同时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区级国有企业对上争取资金补助,全年共获得市级以上资金7919.07万元,通过足额保障资金需求,有效提升了全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会同区生态环境、审计等相关部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生态环保专项经费监督管理体系。在资金使用前期,严格项目审核论证,加强绩效目标约束,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同步编制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强化动态监控,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防止资金挤占、挪用、闲置等情况发生;在资金使用后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深入分析资金使用效益,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环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为抓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采购模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结合惠山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府绿色采购的品目范围、采购标准和实施要求,将绿色采购理念贯穿于采购项目立项、招标、验收等全流程。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每月协调政府办等多部门统一召开全区采购评审论证会议,评定采购必须性、合理性,督促其严格落实招投标法定采购程序。通过政府提高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提升绿色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绿色产品研发生产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职责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生态环保财政政策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政策与实际需求的契合度有待提升,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二是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生态环保资金持续投入压力较大,难以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三是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PPP项目推进过程中仍面临项目储备不足、合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四是绩效评价体系仍需细化,对生态环保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维度和指标设置不够全面,评价结果的应用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
深入调研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需求,结合上级政策导向,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优化政策条款,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引导资金投向、激励企业绿色转型、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把更多财力投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同时,积极向上对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争取力度,多渠道筹措生态环保资金,缓解资金投入压力,确保各项生态环保重点工作资金需求得到足额保障。
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资金全过程监管,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丰富评价维度,加强对生态环保项目的长期效益跟踪评价,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政策完善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今后,区财政局将继续坚守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立足财政职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惠山作出更大贡献。
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