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水利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 > 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区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26-00059 生成日期 2026-01-20 公开日期 2026-01-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生态,河流,水域
文件下载
发布机构 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
内容概述

区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区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1.按要求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

2.在办理水利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手续过程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3.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强化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城市再生水利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4.承担推进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落实河长治河职责,承担河道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供节水专项规划,编制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6.指导监督检查水利项目建设工地施工废气、扬尘等污染防治。

7.按生态补偿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领域生态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