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6-00666 | 生成日期 | 2026-04-20 | 公开日期 | 2026-04-20 |
| 公开时限 | 定期公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有效期 | 一年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通知 | ||
| 关键词 | 通知,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 ||||
| 文件下载 | |||||
| 发布机构 | 惠山区应急管理局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惠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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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有效督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区安委会决定对近期排查出的6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见附件)。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挂牌督办工作作为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检验安全生产“六化”建设成效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排查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整改期间认真抓好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要落实监督管理。重大隐患督办单位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将隐患排查、上报、督查、验收、销号等隐患治理全过程记录在案。要对事故隐患整改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准确掌握隐患治理进度,确保重大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三要严格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要及时报告督办单位,督办单位收到验收申请书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标准,进行现场审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区安委办办理销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