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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城管办、城管中队、环卫所,各园区规划建设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局城管科。本机关的办公地址:无锡市惠山新城政和大道209号;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夏季改为2:00)~5: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3597832;传真号码:83597832;邮政编码:214174;电子邮箱地址:ceomaster007@163.com。

二、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惠山”政府门户网站上在线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即可,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版《申请表》可在“中国惠山”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具体网址为http://www.huishan.gov.cn。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费用收取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2.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府信息  办法  通知

抄  送:区政府办。

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2008年4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办理缴费等申请手续

申请人当场签收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关登记(含网上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受理机关当场不能答复

15个工作日内答复

特殊情况

受理机关当场答复

经批准延长

15个工作日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