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惠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也可以到区电子文件查询中心(区档案馆)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以下10个大类:
1、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内设处室及联系方式。
2、法规文件及解读:国家、省、市级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文件、部门文件、政策解读。
3、规划计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计划、专项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4、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
5、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6、人事信息:干部选拔条件与程序、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免公告。
7、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日常监管信息。
8、产品质量
9、商品质量
10、放心消费创建
(二)主动公开信息编排体系。本机关每条主动公开的信息都有政府信息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获取方式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取。有关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惠山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具体事项请查看本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三、申诉程序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