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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民政民生现行救助政策 切实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工作

紧扣民政民生现行救助政策    切实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工作

  一、落实好2021年春节慰问救助工作。对建档立卡的困难群众、低保边缘户、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外的突发困难家庭、特困“四老”对象、六十年代精退老职工、贫困少数民族对象等救助管理对象实施走访慰问。全区走访低保户375户,发放慰问金75万元;低保边缘户423户,发放慰问金63.45万元;特困对象(散居五保户)222户,发放慰问金33.3万元;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外的突发困难家庭17户,发放慰问金1.7万元;特困“四老”对象135人,发放慰问金22.95万元;六十年代精退老职工80人,发放慰问金8.9万元;贫困少数民族对象21人,发放慰问金3.57万元;全区总计发放慰问金208.22万元。

  二、实施好低保、特困对象常规救助保障工作。截止10月全区保障低保家庭362户609人,共计发放低保金449万元,发放防疫补贴76.08万元;保障特困人员397人,共计发放特困金299.36万元,发放防疫补贴49.26万元。实施低保与特困人员动态管理,按季落实复核工作,今年1-10月新增低保13户27人,退出低保 29户57人;新增散居对象5人,退出散居对象18人,新增集中供养对象1人,退出20人,切实做到动态精准保障。

  三、做好社会临时救助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简化疫情期间生活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先行救助”,取消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放宽救助对象户籍地申请限制,将救助范围扩大至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在锡流动人口。1-10月实施区级临时救助35户,发放救助金19.95万元;实施镇(街道)级临时救助1302户(其中外来人员7户),发放救助金218.78万元。有效实施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全区共救助支出型困难家庭26户,发放医疗救助金109.1万元,重点解决一批因重症疾病、因灾害事故造成家庭重大支出导致生活困难对象的救助保障。

  四、实施好低保边缘户精准认定和帮扶保障工作。今年新增低保边缘户38户80人,截止10月保障低保边缘家庭365户807人,实施救助保障162人,发放生活保障补贴92.42万元。将低保边缘户对象纳入疫情期间补贴增发对象范围,发放防疫生活补贴95.66万元。自省、市下发关于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新政后,迅速组织开展各民政条线工作人员进行低收入人口认定的业务培训,启动第三方对目前在册保障的397户低保边缘户的入户走访调查。截止目前,全区共摸排人数885人,285户低收入家庭进行了经济比对进入认定审批阶段,为推进全区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和救助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扎实开展“惠乐·居”计划。开展全区建档立卡对象家庭针对居住环境条件、生活设施现状等情况大排查。以镇(街道)为主体,对全区651户建档立卡对象家庭入户摸底调查,确定适宜整治家庭对象。拟发《惠山区开展“惠乐·居”计划工作方案》,指导和规范“惠乐·居”项目推进实施。确立以村(社区)为组织实施主体,以户为单位建立整治前后对比档案资料,区局、镇(街道)民政两级做好整治家庭跟踪督查、入户验收的工作方法。截止6月底,全区全面完成100户整治家庭的项目改造工作,投入保障资金51.32万元,切切实实改善了整改家庭的基本生活设施和条件,有效提升了保障群众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