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1-02272 | 生成日期 | 2021-11-22 | 公开日期 | 2021-11-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堰桥街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公务员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机关,通知,工作制度,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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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为及时掌握各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进展情况,加强督查指导,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各部门需每周报送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街道各部门:
为及时掌握各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进展情况,加强督查指导,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各部门需每周报送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内容:参考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三季度监测共性(个性)指标情况反馈表,具体报送内容见附件(堰桥街道红黑榜考核内容、警告状整改、“四争”内容周周报汇总表)
报送时间:每周五中午11:00前
报送方式
电子版
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汇总到经济发展局(综合);
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汇总到党政办;
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大、纪工委、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汇总到党群工作部(组织)。
纸质版
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党群工作部(组织)留存备案。
报送要求
1、承担有相应的指标任务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增强行动自觉,切实将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要正确分析,认真学习,弄懂吃透我街道考核指标的短板,明确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
2、整改措施、完成及推进情况要切实可行、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口径一致,要与上级对口部门积极对接,向上争取。部门间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及早落实完成。
3、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不得迟报,街道将对考核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纳入机关部门作风效能考核,并作为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附件:堰桥街道红黑榜考核内容、警告状整改、“四争”内容周周报汇总表
堰桥街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