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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区本级部门 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5714/2022-00121 生成日期 2022-01-26 公开日期 2022-01-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决算,会计
文件下载
发布机构 惠山区财政局
内容概述

为做好区本级2022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关于做好无锡市2022年市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锡财预〔2022〕1号)等相关规定

各预算单位:

  为做好区本级2022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关于做好无锡市2022年市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锡财预〔202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公开主体

  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的预算部门,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单位预算、决算的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除标注事项外不得随意删减表格或内容,没有数据的可以填零或空白。

  1.部门概况。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

  2.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不得自行删除。各部门应确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3.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收入决算情况、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各部门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有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作数据对比时,若分母为零则无需说明增减比例。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5.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凡纳入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6.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预算绩效情况外,还应按照《关于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18〕90号)和《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绩效论证工作的通知》(惠财监〔2021〕51号)要求进行公开。

  7.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应按《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相关规定执行。

  8.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各部门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9.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各部门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三、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

  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决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具体可参照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和报表格式,并与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相关内容做好衔接。

  单位预算、决算应该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该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单位在公开预决算时,要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

  四、公开时间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自然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时间为部门批复后20日内,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的单位可以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五、公开方式

  各部门如有独立门户网站的,必须实现“双公开”,即在门户网站和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同步公开,并保持数据一致。如无独立的门户网站,只需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时,也可采取设置链接至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的方式进行公开。

  根据国家要求,县(市、区)级以上各级政府都应在政府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设置图片链接至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本地区页面。

  六、涉密信息处理

  各部门应当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开展2022年预决算公开工作。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预决算进行公开,不得自行增加或者减少有关收支,并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情况。

  2.提高公开质量。各部门(单位)及时更新模板,确保使用的预决算公开模板为2022年最新版本,并严格按照模板公开。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并在表格下方备注“此表为空表”,不得自行删除。确保文字说明部分数据与附表数据相一致,注意数据求整后存在的尾差问题。2022预算数与2021年预算数(或2021年执行数与2020年决算数)对比时,模板中“增加(减少)”的表述,应根据对比结果修改为“增加”或“减少”,不得直接公开为“增加(减少)”。

  3.加大检查力度。有关部门将在预决算公开期限到期后开展2022年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工作,将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未按规定内容、时限等要求公开部门(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模版

  2.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模版

                                          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