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47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36号)和《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22〕79号)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制度机制,切实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惠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