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筹)管委会,农业产业园(筹)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24年度惠山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附件:2024年度惠山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附件
2024年度惠山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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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适用依据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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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锡市惠山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 |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惠山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决策部署,推动惠山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要求,结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惠山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工作。 |
《惠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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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惠山经开区功能区规划 |
根据《关于印发〈惠山区关于深入推进“3+1”功能区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惠功能区办〔2023〕1号),全面落实“3+1”功能区建设行动计划,统筹规划建设,推进惠山经开区和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联动编制,以全域功能区建设提高规划定位,统一规划编制、统一空间布局、统一城乡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深化提升功能区城市设计水平。 |
《惠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惠山自然资源 规划分局 |
2024年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