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惠山区拟征告〔2025〕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江阴站至惠山站段(惠山段),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洛社镇农民集体,洛社镇秦巷村,洛社镇石塘湾社区唐角组、周巷组、朝东组、东街组,洛社镇五秦村、五秦村后缪巷组、缪家岸组,洛社镇杨西园村、杨西园村蔡巷组、因前组、因后组、因中组、上乡组、陈巷组、孙当中组、张巷组、下乡组;前洲街道农民集体,前洲街道北幢村、北幢村后马路上组、后吴巷组、里杨撑渡组、前章巷组,前洲街道北七房村、北七房村毛巷组、梅家浜组、杨巷组、袁巷组、张村浜组,前洲街道黄石街村、黄石街村东村桥组、东街组、长浜组,前洲街道铁路桥村、铁路桥村杨巷组、诸巷组、端楷桥组,前洲街道新印桥社区、新印桥社区南周前组、南周后组、西南周组,前洲街道杨家圩村、杨家圩村后唐巷组、前唐巷组、施祝巷组、俞巷组、张巷组、郑巷组、周钱巷组,前洲街道友联村、友联村路巷组,前洲街道张皋庄村、张皋庄村北一组、北二组、后巷组、街北组、街南组、泾头浜组、弄堂里组、桥一组、桥二组、石东组、石一组、石二组、西中组、中巷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4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周俊;电话:83391506(前洲街道)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