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5-00677 | 生成日期 | 2025-05-23 | 公开日期 | 2025-05-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卫生、体育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医院,医疗,医药,疾病 | ||||
文件下载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惠山城铁牙墩墩口腔门诊部暂缓校验的公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惠山城铁牙墩墩口腔门诊部于2025年4月21日提出医疗机构校验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标准,现我委对该单位作出暂缓校验的决定,暂缓至2025年11月11日。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在暂缓校验期间不得发布医疗信息和广告,同时因未设床位不得开展执业活动,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我委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我委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我委依法注销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关于惠山城铁牙墩墩口腔门诊部暂缓校验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惠山城铁牙墩墩口腔门诊部于2025年4月21日提出医疗机构校验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标准,现我委对该单位作出暂缓校验的决定,暂缓至2025年11月11日。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在暂缓校验期间不得发布医疗信息和广告,同时因未设床位不得开展执业活动,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我委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我委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我委依法注销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