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5-00679 | 生成日期 | 2025-05-26 | 公开日期 | 2025-05-2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机关,公文,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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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惠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无锡市惠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公开稿)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三章 战略和目标
第四章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区域协同发展
第二节 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和管控
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四节 规划分区
第五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第五章 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
第一节 农业空间格局
第二节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第三节 乡村振兴
第四节 国土综合整治
第六章 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
第一节 生态空间格局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
第三节 生态保护修复
第七章 城镇空间和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城镇格局
第二节 住房保障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节 开敞空间体系
第八章 创新和产业空间布局
第一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二节 现代服务业
第三节 产城融合发展
第九章 中心城区规划布局
第一节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中心体系
第二节 功能布局
第三节 民生保障与商业网点
第四节 城市公园
第五节 城市设计引导
第六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七节 城市控制线管控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第二节 大运河惠山段文化保护和传承利用
第三节 滨水空间营造
第四节 城镇风貌引导
第十一章综合交通
第一节 交通目标和策略
第二节 综合交通枢纽
第三节 道路交通网络
第四节 轨道交通体系
第五节 配套交通设施
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
第一节 城乡安全设施
第二节 市政设施体系
第三节 海绵城市与低碳城市
第十三章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第一节 集约节约目的和机制
第二节 存量用地提质增效
第三节 城镇成片更新
第十四章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规划实施传导
第二节 近期建设行动
第三节 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附则
附图
01区域协同发展示意图
02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03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04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05农业空间规划图
06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07历史文化保护线规划图
08综合交通规划图
前言
惠山区位于无锡市区西北部,北望长江,南临太湖,地处沪宁产业创新带中部,是吴文化发源地之一,中国民族工商业和乡镇企业、苏南模式的发源地之一。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惠山区坚持以科学规划引领发展,城乡空间布局逐步优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省的“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总目标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总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整体谋划全域一体发展、科城产人融合、绿色低碳集约的空间蓝图,继续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惠山篇章。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全区全要素资源配置,实现城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制定《无锡市惠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注重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加强科技创新规划,强化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为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布局支撑,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持续推进惠山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7.《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8.《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9.《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10.《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
11.《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2.《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省级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28号)
13.《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4.《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
15.《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6.《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无锡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20〕86号)
17.《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成果等。
第4条 规划原则
1.底线管控,绿色发展
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耕地保护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安全底线,形成安全、绿色的发展方式。
2.空间转型,创新发展
以全面创新为引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创新和制造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以成片开发和有机更新为主要手段,推进城镇建设空间集聚高效利用,全面形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模式。
3.全域统筹,协调发展
以统筹协调为原则,推动惠山区融入沪宁产业创新带、太湖湾科创带、太湖长江发展轴,强化协同引领作用,提升全区的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立功能协调、服务均优、各具特色的双核引领、网络化全区协同发展新格局。
4.以人为本,共享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均衡性和可达性,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与人文魅力,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和安全韧性,实现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打造人民城市的惠山样本。
第5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全区和中心城区两个规划层次。全区包括无锡市惠山区行政辖区全部范围,即长安、堰桥、钱桥、前洲、玉祁5个街道和洛社镇、阳山镇2个镇。中心城区包括长安街道、堰桥街道和钱桥街道部分地区。
第6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第7条 自然地理格局
惠山区地处无锡市区西北部,长江三角洲平原腹地,是吴文化发源地之一,是中国民族工商业和乡镇企业、苏南模式的发源地之一。大运河穿境而过,区内以平原为主,星散分布着低山、残丘;全区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热量充足,降水丰沛,雨热同季。地表水和外来水资源丰富,具有农业种植与城镇建设皆宜的特点。
第8条 现状评估和问题识别
快轨加速区域竞合,区域枢纽地位有待凸显。全区区域交通密集,高等级铁路、高等级公路、高等级航道多,客货场站齐全。未来要抓住无锡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的机遇,发挥惠山站十字形枢纽作用,构建轨道、快速路的集散体系,提升综合枢纽服务效能。
用地总量大布局散,综合集聚效应有待彰显。全区网络化、组团式布局格局基本形成,但中心度和凝聚力不足,整体结构不清晰。未来要从分散走向集聚,提高空间组织效率,凸显板块比较优势,构建全区一盘棋的整体空间格局。
低效用地量多分散,存量更新资源有待挖潜。现状工业用地规模较大,未来要发挥江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等平台作用,通过政策和制度的创新整合低效资源,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用地配置,提升土地开发综合效益。
内外交通叠合干扰,城市交通网络有待完善。全区对外交通发达,对外交通比重全市最高;区内组团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外围组团和中心城区的联系,过于依赖过境交通,外围城镇的道路布局呈现出依托过境交通的树枝状布局形态。亟需区分客货体系,构建以快速路和轨道交通为核心的现代城市交通体系,优化出行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乡村发展需求多元,破碎农业空间有待整合。全区农业空间面积较大,相对集中分布在西侧,农业空间和乡村工业混杂布局,空间破碎,农房质量满意度偏低。亟需厘清城乡关系,构建农文旅融合发展的模式和空间格局,再塑江南田园。
生态资源禀赋良好,山水林田系统有待修复。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破碎化加剧,部分河道水面被挤占,局部地区水系萎缩,绿色廊道连续性不强,近郊绿色生态走廊不断被侵蚀。亟需锚固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修复生态走廊,做好惠山水文章,再现碧波美景。
公共服务逐步改善,城镇宜居品质有待提升。各类市级公共服务设施缺失,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均衡性有待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短板。亟需加强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完善15分钟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郊区风貌依然存在,特色优质空间有待塑造。全区风貌有极大改观,惠山新城、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唐平湖等地区让人留下很好的印象,但整体风貌呈现郊区特征,缺少整体的风貌区,品质空间不佳,特色空间不连续。亟需加强城市设计与美丽城镇营造,形成连续完整的风貌区和特色空间。
第9条 趋势研判
区域一体加速期。立足沪宁产业创新带,打通太湖长江发展轴,链接沿海、沿江、沪宁和宁杭差异化战略资源,实现产业的升级,发挥自身特色,分担长三角核心区专业化职能。
产业转型攻坚期。坚持以实体经济为核心,创新引领的产业发展方向,发挥十字形区域交通枢纽优势,加速人才流、资金流和创新流集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城镇品质提升期。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核心目标,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宜居、宜业、宜人和宜游”的15分钟生活圈。
乡村振兴奋斗期。要全面认识乡村空间的价值,把全区乡村空间建设成高度城镇化地区和高度网络化地区的魅力空间承载地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地。
生态价值彰显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有风景的地方就有新经济”。发挥山水资源禀赋,将文化、休闲、娱乐、教育等功能融入自然山水空间,再现景秀人和的江南美景。
第三章 战略和目标
第10条 发展定位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市建设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的目标,深化落实上位规划赋予的发展定位,将惠山区建设成为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科技创新和职业教育高地,无锡市辐射锡澄中部的特色副中心。
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做大做强现代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积极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延链。优化制造业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产业向国省级开发区集聚,实现制造业体量、质量、效益三个大幅跃升,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协同现代交通体系、现代物流体系、现代贸易体系建设,完善惠山城际站、无锡西站等区域交通枢纽,优化客货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推进惠山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链接区。
科技创新和职业教育高地。发挥“一镇一院一产业”的先发优势,加快培育高端产业创新平台,整合高校、研究院所和众创平台等创新资源,提升无锡(藕塘)职教园整体发展水平,引导职业教育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完善创新服务圈,融入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建设,打造独具魅力的区域性科技创新和职业教育高地。
无锡市辐射锡澄中部的特色副中心。更积极、更主动地融入区域发展,提升惠山区中心能级和功能层次,南北协同梁溪科技城和霞客湾科学城发展,强化对锡澄中部的辐射力,建设锡澄协同发展区,打造无锡市特色副中心。
第11条 目标愿景
至2035年,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当好全市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全面提升惠山产业创新聚合能力、枢纽辐射能力和综合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成为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科技创新和职业教育高地,无锡市辐射锡澄中部的特色副中心。
展望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强富美高”现代化图景世人瞩目,高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历程中走在前列。
第12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协同发展,以功能促引领。更积极、更主动地融入区域发展,提升中心能级和功能层次,带动更具竞争力的功能片区的建设。发挥太湖长江发展轴腰部作用,南北协同梁溪科技城和霞客湾科学城建设,集聚高品质、高等级的公共服务和创新资源,将惠山新城建设成服务锡北澄南的特色副中心。以惠山城际站综合枢纽建设为抓手,提升枢纽服务能力,实现腹地和门户的快速路和轨道快速连接;推动周边地区城镇更新和功能升级,完善货运枢纽布局,发展多式联运的现代货运物流体系,建设高品质的枢纽门户区。
科技引领,以创新强产业。持续推进江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建设,高品质建设江苏省惠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国省平台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空间格局。发扬“一镇一院一产业”的先发优势,整合高校、研究院所和众创平台等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空间网络,完善创新服务圈。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以多层次生活圈统筹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同步加强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的就业能力,促进非核心功能疏解和就业岗位布局调整。
花园城市,以特色优功能。以人为本,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不懈提升城市品质。构建多元融合的15分钟城乡生活圈,增强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构建覆盖城乡、公平均等的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彰显惠山自然资源,修复水润惠山名片,营造滨水景观带,让惠山居民能感受到水、接近水和亲近水;营造精致惠山名片,综合整治景观大道和门户节点等,营造精致风貌区。彰显人文惠山名片,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历史元素的彰显和活化利用。
绿色低碳,以环境塑城乡。严守生态优先的发展底线,锚固山水林田湖的自然生态格局和基底,构建覆盖多层次、网络化、功能复合的生态网络体系。加强风廊管控,优化清水通道,不断提高城市各类能源供给的安全保障度。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加强土地集约复合利用,提升存量土地利用效率。
第13条 人口规模
到2035年,全区常住人口规模约95—105万人,预计城镇化率达到92%左右。
统筹暂住人口、跨区域通勤人口、短期商务和旅游人口等实际服务人口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在常住人口基础上预留服务人口弹性。到2035年,全区实际服务人口约120万人。其中城镇服务人口约为112万人。
优化人口分布和结构,引导城乡双栖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合理引导乡村人口向主要生活区和重大功能板块集聚,适当提高城镇中心人口密度。加大专业性、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吸引力度,扩大高校规模,提高本地人才培养能力,针对人才需求精准配套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品质,扩大人才来惠山留惠山的规模。
第14条 指标体系
围绕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等方面,明确惠山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量化指标。
第四章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区域协同发展
第15条 突出惠山区协同引领作用
突出沪宁产业创新带、太湖长江发展轴(锡澄联动服务主轴)、锡澄宜联动次轴和锡宜联动发展轴的叠加作用,强化协同引领作用,提升全区的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
北向引领辐射,推动长安创新未来城建设,联动梁溪科技城、江阴霞客湾科学城,建设锡澄协同发展区,提升锡澄中部能级。
南向联动湖湾,加快洗砚湖生态科技城等建设,打通中部创新走廊,联动太湖湾科创带建设。
东向融入主城,加快城市更新,共建大运河文化带,推动更多资源向区内集聚,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西向协同互联,加快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协同产业发展布局,共筑生态基底,协同引领锡常毗邻地区发展。
第16条 引领锡澄协同区发展
突出惠山区“双核”在锡澄协同区的战略引领作用,打破行政区划,强化整体统筹,中部以江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为中心,引领协同北部霞客湾科学城、南部梁溪科技城发展,打通南北公共服务中轴,建设太湖长江发展轴特色副中心;西部以惠山城铁枢纽服务核和工业转型集聚区为重点,协同青阳园区发展,引领锡澄产业协同轴的建设,差异化布局创新研发、公共服务、商贸商务等服务要素。完善锡澄生态共享带,以锡澄马镇湿地为绿心,加强区内绿地系统和绿心的无缝融合,优化功能布局,将锡澄协同区建设成为无锡建设拥江达湖城市的战略性支点地区,建设成为创新能力卓越、产业层次高端、优质资源汇聚、产城深度融合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锡澄一体化协同发展区。
第17条 融入太湖湾科创带建设
持续推进江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和江苏省惠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以长安创新未来城、洗砚湖生态科技城、无锡科教城等载体建设为抓手,打通惠山中部创新发展走廊,加快建链、强链、补链的步伐,全面融入区域合作创新体系。主动对接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按照空间上集聚、业态上集群的要求,促进产业园区向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加快探索“载体+平台”“载体+设施”等建设模式,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创新资源集聚的高端承载区。
第18条 共建大运河文化带
协同大运河沿线地区和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利用,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线名村保护修复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沿线城乡存量用地更新,优化沿河港口码头布局,共建最具江南运河文化魅力的生态文化休闲带和都市产业活力带。
第19条 加强与毗邻地区协同发展
加强与常州、江阴的全方位对接,加快锡澄协同区发展建设,推进苏锡常都市圈深度融合和空间协同,加强跨界或交界的河流保护。打通与外围常州、江阴方向快速路、主干路等交通主动脉。加强市政廊道的协同控制。
加强市区板块的协同发展,与滨湖区协同推进湖山片区建设,协同梁溪科技城建设,推动中心城区深度融合和空间协同。打通与市区梁溪、锡山、滨湖等方向的快速路、主干路等交通通道,衔接轨道,构筑通达、畅联的对外交通网络。
第二节 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和管控
第20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持续优化耕地布局,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至2035年,上级下达全区耕地保有量任务45.07平方千米(6.76万亩),划定耕地保护面积45.07平方千米(6.76万亩);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至2035年,上级下达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0.51平方千米(6.08万亩),全区实际划定面积35.18平方千米(5.28万亩),通过易地代保方式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33平方千米(0.80万亩)。
第21条 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山火山省级地质公园,面积1.09平方千米。区域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第22条 城镇开发边界
实施全面节约策略,引导城镇建设集中布局,推动存量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优先保障重点板块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城镇各类集中建设原则上均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布局。在确保充足农业生产空间和优良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和城乡发展规律,全区控制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高于1.28。
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23条 总体格局
坚持全域统筹,促进惠山空间格局从多主体、分散式建设向整体统筹、高效一体发展转变,以“统”聚轴、聚心、聚区,形成“一带传承、双核引领、三轴联动、四片共耀”内聚外联的空间结构。
“一带”。指大运河文化带,加快大运河沿线城乡更新,打造最具江南运河文化魅力的生态文化休闲带和都市产业活力带。
“双核”。指惠山新城综合服务核和惠山城际站枢纽服务核。惠山新城综合服务核整合提升惠山新城在锡澄中轴上的地位,建设承接南北,服务锡北澄南的市级特色副中心,打造锡澄协同发展区的公共服务核;惠山城际站枢纽服务核整合玉祁前洲城镇组团,构建以快速路和轨道交通为主骨架的枢纽集散体系,提升综合交通换乘和科技、文化交流等门户功能服务水平,建设十字型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三轴”。指锡澄联动发展主轴、惠中联动发展轴、锡宜联动发展轴三条“井”字形精明发展走廊。以“三轴”为主骨架,加快快速路和轨道交通等建设,引导板块一体化发展;强化产城融合,优化创新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布局,加强轨道站点的TOD开发,提升城镇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品质,构筑主动融入区域、四方通达的网络化格局。
“四片”。指惠山新城、洛社组团、玉祁前洲组团、钱桥阳山片四个城镇空间集中连片、协同发展片区。
第24条 城镇发展指引
落实全市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的城镇体系格局,锚固惠山“一带传承、双核引领、三轴联动、四片共耀”的总体格局,规划形成以惠山新城为核心,洛社组团、玉祁前洲组团和钱桥阳山片协同发展的城镇体系,推动各地区聚集优势,发挥所长,形成合力。
惠山新城
目标定位:是无锡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锡北澄南的无锡市特色副中心。以江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统筹长安、堰桥两街道发展,建设长三角独具魅力的科技型产业新城。
发展指引:空间布局上突出“特色副中心”扩容,实现从区中心向城市特色副中心的转型。高标准推进中部惠山新城综合服务核建设。强化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资源的集聚,进一步彰显基础教育的优势,提升文化、医疗、体育综合服务水平,促进惠山新城和北部锡澄大绿心的城景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惠山新城的中心度和能级。聚力推进东部长安创新未来城建设,加快城市更新,推进未来社区、未来园区和科技岛建设,打造江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新平台和新引擎。南部联合梁溪区,共建梁溪科技城,加快西漳科创社区和锡北道口地区城市更新,共建无锡中心活力区。西部推动堰桥老镇区更新,以村前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和西高山显山透绿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惠山新城文化荟客厅建设。
洛社组团
目标定位:是重点中心镇,高品质建设江苏省惠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科技新城和传统、现代、未来交相辉映的运河明珠。
发展指引:空间布局上实现从产业强镇向省惠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转型,从核心功能,产业发展,交通功能和景城关系上实现迭代跃升。高标准推进洗砚湖生态科技城建设,借力惠山城际站十字型综合枢纽建设,加快智慧物流、航空航天产业集聚,打造沪宁产业创新带和大运河文化带上的高新产业区和运河新明珠。完善高新产业片,对标省级、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加快科创中心和产业基地建设,构建研发与生产融合发展的产业格局。提升城市功能,推动南部高品质社区建设,强调高品质服务、科创研发、文化服务功能集聚,打造龙河谷综合服务轴。打造田园水乡片,以洗砚湖万亩绿心为中心,提升杨市文化休闲和旅游度假服务能力,打造江南水乡生活体验区。
玉祁前洲组团
目标定位:玉祁、前洲均为重点中心镇。突出“十字型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战略定位,统筹玉祁、前洲两街道发展,建设长三角活力枢纽、无锡科创新门户、惠山都市新名片。
发展指引:空间布局重点实现从“站”向“枢纽”再向“枢纽区”的转型,强化枢纽中心、服务中心等共建共享。高标准推进惠山城际站枢纽服务核建设,完善惠山城际站的高效便捷疏散体系,集聚总部办公、科创研发、文化和科技会展交流和商务商贸门户枢纽功能,构建新门户、新中心。完善两翼科创和生活服务功能,东部科技区依托量子产业园和万寿河科技社区等载体,集聚高能级创新载体,推动传统产业园区更新。西部康养区,充分发挥唐平湖生态价值,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打造高品质的生态活力新城。
钱桥阳山片
目标定位:钱桥街道是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阳山镇属于一般镇。落实“区域科教文旅中心”的战略定位,统筹钱桥街道与阳山镇发展,争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教城区和国家级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无锡科教城、文创度假谷和江南桃花源。
发展指引:畅通主城西向发展通道,实现景城融合发展。积极融入太湖湾科创带建设,西接常州,东融主城,促进产学研农文旅深化融合。钱桥街道聚力推进科教城一体化中心,依托苏锡常城际与轨道三号线站点,大力发展科教综合服务功能;阳山镇依托盐泰锡常宜太湖西站,整合旅游服务和枢纽服务功能,建设阳山大旅游枢纽中心。打造锡常魅力发展带建设,整合锡西旅游、生态魅力资源,促进中心城区和阳山锡西花园景城融合发展,打造锡常魅力发展带。
第25条 主体功能分区
深化落实上位规划主体功能分区的战略要求,以镇(街道)为空间单元,以底线思维、集约集聚为基本导向,全区均为城市化地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增强高端要素的集聚能力,鼓励空间功能混合和土地复合利用,促进空间集约高效。
第四节 规划分区
第26条 全区规划分区
全区层面划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5类一级规划分区。
生态保护红线区。为生态保护红线围合的区域。区域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生态控制区。在生态保护红线外,由林地、湿地、河湖水系及零星耕地等构成的区域,区内以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在满足相关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建设活动。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区域,突出粮食生产安全保障功能,根据国家、省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严格保护。
城镇发展区。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需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及永久基本农田,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
乡村发展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统筹乡村产业及基础设施等建设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兼容休闲旅游、科研院所、区域交通等功能。乡村发展区细化至二级规划分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和其他建设区。村庄建设区包括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保留现状不再扩大规模的村庄和为促进乡村振兴而预留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一般农业区是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其他建设区主要指城镇开发边界外除村庄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外的其他建设用地区域,包括零散分布的宗教用地、殡葬、文物古迹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第27条 城镇发展区规划分区
城镇发展区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特色片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其他用途区等规划分区。
居住生活区。主要功能为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鼓励适度功能混合,可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引导生活服务类功能集聚,提高居住生活品质。允许兼容科研用地,增加社区创新就业岗位。禁止新增对环境有影响的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引导居住生活区内低效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逐步退出,更新功能。
综合服务区。主要功能为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等,主要分布在区内市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区域。可兼容布局居住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原则上禁止新增对环境有影响的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
商业商务区。主要功能为生活性和生产性服务配套设施,以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突出轨道交通TOD发展导向,促进商业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耦合布局。各级商业商务区根据地区人口规模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公共服务、商业配套和就业岗位均衡化布局,鼓励商业商务区与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的混合布局。
工业发展区。主要功能为工业、生产性研发及其配套设施,以工业用地为主,科研用地、研发设计用地为辅。可兼容为企业生产服务配套的含有居住、商业、道路、市政等功能的配套用地,需满足生产用地与其他用地的安全防护、卫生隔离要求,禁止大规模商品住宅建设和商业开发。
物流仓储区。主要功能为物流仓储、批发市场和货运场站,以仓储用地为主。可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中心城区禁止新布局危险品仓储设施,现有危化品仓库应按相关规范做好防护并逐步实施搬迁。
绿地休闲区。主要功能为公园、广场、滨水开放空间、体育、娱乐等,以绿地与广场用地为主。可兼容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禁止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占用。
交通枢纽区。主要功能为大型交通设施,以交通设施用地为主,可兼容与交通枢纽关联性较强的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等,鼓励站城融合的立体开发模式。
其他用途区。主要指城镇开发边界内殡葬等特殊用地。
第五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第28条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规划耕地、林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园地合理减少,草地合理利用,陆地水域基本保持稳定。坚持以效益提升为导向,提高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质量和效益,尊重民意,适度减量村庄建设用地;持续增加集中高效城镇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供给。严守产业用地保障底线,优先保障各类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殡葬等特殊用地供给。
第五章 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
第一节 农业空间格局
第29条 优化乡村发展格局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突出“农文旅”融合发展,以建设“江南桃花源、锡西新人家”为总目标,以建设无锡市惠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打造锡西乡村振兴风光带为主线,促进乡村空间集约单元化发展,构建“一带双心、十二片多点”农业空间格局。
“一带”指锡西乡村振兴风光带,以西环线和锡西最美乡村路为主线,强化各个农业片区的空间联系,同时串联起产业、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等各类特色资源,促进农业空间农文旅融合发展。
“双心”指重点培育的两个农业服务中心,分别为农业园综合服务中心(无锡市惠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和尚田农旅中心,南北分区分片强化中心带动作用。
“十二片”指十二个乡村发展片区,促进乡村空间集中集约单元化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差别化引导发展。
“多点”指沿着锡西乡村振兴风光带重点培育的若干农文旅融合发展节点。
第30条 打造锡西乡村振兴风光带
加强区级统筹,以全区乡村振兴统领全域旅游发展,整合平台、整合资源、整合体系,组合产品、组合游线、组合优势,对乡村振兴优势资源全要素管控。完善水陆双径,重点培育有条件的景点,完善驿站,停车场,观景平台等配套设施,推动阳山建设江南最美桃花源,建成长三角一流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和江南水乡生活体验地。
第二节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第31条 加强耕地用途管控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切实增强依法依规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自觉,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引导。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把耕地保护放在首要和优先位置,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用途改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不落实补充耕地的情形外,各类占用耕地行为导致耕地减少的,均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第32条 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
立足自然资源基础禀赋,开展耕地撂荒情况调查、耕地恢复潜力调查,合理编制耕地恢复方案和集中连片整治方案,有效增加全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对耕地的动态监测和执法监管。
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抓手,大力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通过土壤肥力监测、治理土壤污染;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排水系统;实行合理的轮作制度、适当开展休耕;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的科技研发、培养农民的科学种田意识和技能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
第33条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第34条 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
将永久基本农田周边的、与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贯通的、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优先纳入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耕地补划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参照永久基本农田管护。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
第35条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结合耕地恢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布局更加集中、质量更加提升,绿色生态农田、数字农田建设规模进一步普及,逐步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发展目标。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或永农储备区,实施特殊保护。涉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按现行建设标准进行补建。
第三节 乡村振兴
第36条 分片引导策略
以分片统筹资源、功能,实现精细化管理。按照宜农则农,宜旅则旅,彰显科技、水乡、文化、文创、游憩等特色,整体形成高效生态农业片区、农创科技片区、农文旅休闲娱乐片区三类多个乡村片区。
第37条 村庄分类引导
以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和动态更新作为乡村空间优化的指引,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规划发展村是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集聚的主要空间载体,包括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优先布局乡村公共资源,保障村民集聚拓展用地;特色保护类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维护村庄空间肌理和风貌特色,补充完善相关设施,鼓励乡村旅游发展;城郊融合类村庄是城镇近郊区、处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村庄,满足周边地区村民集聚需求,美化村庄环境、丰富休闲功能,打造城市后花园。搬迁撤并类村庄有序推进村民城镇化与空间腾退,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其他一般村庄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做好长效管理和维护,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向其他四类村庄转换。
第38条 现代农业产业布局
高标准建设无锡市惠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强化农业基础,从北往南重点打造粮食、叶菜、水蜜桃三大农业区。其中,保粮产业集聚区主要位于玉祁街道北部、西部,前洲街道东北部,洛社镇绿化村、万马村部分;蔬菜产业集聚区主要位于洛社镇北部、前洲街道南部地区;水蜜桃产业集聚区主要位于阳山镇、洛社镇南部及钱桥街道北部。
第39条 推动乡村文化复兴
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保护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综合提升乡村地区的价值空间。一是优先保护,加强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修复。保护古建筑、古桥、古井、古树名木等历史遗存,保护阳山水蜜桃栽培技艺等非遗和非物质文化载体资源。二是彰显文化,发扬桃文化、尚礼文化、江南水乡文化、酒文化四大地方文化,进一步提升惠山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活化利用,落实承载空间,策划观光及体验式旅游,鼓励多元化经营,支持发展旅游项目,打造最具惠山本土特色的乡贤文化。
第40条 提升乡村公共服务
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体系,按照综合配置和基本配置两级配置乡村公共设施。综合配置设施原则上结合集聚提升类村庄设置,作为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的中心节点。基本配置设施结合其他规划发展村设置。完善规划发展村的政务管理、便民服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群众议事等功能建筑和活动场地,提升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燃气供应、通信网络、路灯设施和公交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提高规划发展村到所在镇或区中心的公交直达率,完善乡村物流网络和信息网络,促进乡村要素流动。
第四节 国土综合整治
第41条 农用地整治
有序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整体开展农用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园地和残次林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逐步改造提升农田基础设施、环境面貌、农田林网、配套设施等。
因地制宜、科学施策,以万马等村为自然资源部试点,以无锡市惠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锡西乡村振兴风光带为重点区域,推动前洲街道、玉祁街道、洛社镇、阳山镇等土地综合整治。
构建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推动农业绿色化发展。加快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集中连片,促进设施提档升级,重塑田园环境风貌。以“吨粮田”为核心标准,以“规模化、宜机化、智能化、生态化、产业化”为建设目标,建成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第42条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结合“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在保障农民权益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村庄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闲置低效以及碎片化建设用地整治,优化乡村建设用地布局,减少乡村布局无序化和资源利用低效化。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推动建设用地减量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在确保土地连片、宜耕的前提下,尽可能复垦为耕地。
优先满足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农民居住条件改善以及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用地。保障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确保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等配套工程设施建设用地需要。
第六章 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
第一节 生态空间格局
第43条 构建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传导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安全管控要求,将“山水林田湖草”当作一个相生相息、复杂有机的生态系统。坚持底线思维,促进全区协调可持续发展,构筑“一带、两脉、两廊、七田、多道”多层次、网络化、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格局。
“一带”指锡西乡村振兴风光带,以西环线为骨架,整合农业和生态资源,构筑太湖、长江之间的区域性田园休闲走廊;
“两脉”指惠山-青龙山山脉和锡澄湿地群绿脉,借用全区边缘的生态资源优势提升惠山城镇空间品质;
“两廊”指沪宁-锡北绿廊和锡澄-锡宜绿廊两条十字交叉的生态廊道,以农业园、郊野公园和防护绿地为骨架,有效遏制城镇组团地区蔓延,促进边缘绿脉和农业空间与城镇空间的互联互通;
“七田”指七个田园片区,促进农业片区特色化集聚发展;
“多道”指重点控制的生态绿道,串联各类农业生态空间。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
第44条 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贯彻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和以水定产,加强水资源承载空间(河湖空间)保护,将水资源数量与质量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重要本底约束,合理控制城镇人口与建设规模,优化产业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布局,促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
科学配置水资源,实施供水、用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等各环节的精准节水策略,优化水资源利用结构。强化生态空间用水的保障力度,倒逼工业企业改善节水工艺、降低单位面积水耗;建设足量高标准的污水处理系统及其再生水回用。
确定清水通道。合理划分调水片区,从水源涵养、水质提升、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加强河道整治。
优化河网水系,以武澄锡虞区域和无锡市区水网为基础。依托流域性河道京杭运河以及区域性骨干河道和其他主要河道,境内总体上构成了“三纵五横”的水系主框架。
推动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按照“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衰退”的要求,加强水域管理和占补平衡。加强河湖岸线资源保护和用途管制。
第45条 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严格保障湿地生态空间,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落实省级和市级重要湿地和湿地保护小区的监督管理,加强城镇地区小微湿地的综合保护和弹性利用,提升湿地保护水平和人居生活环境。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增强全区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提升自然湿地保护质量。
第46条 林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绿化,通过植树造林和抚育改造,在本地适宜造林绿化空间中统筹确定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实现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精准提升,增加林业碳汇。切实加强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指标和全区森林覆盖率不得低于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下达的指标,要重点保护公益林,确保辖区内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规范城乡建设使用林地,保持城镇建设使用林地与生态恢复新增林地的动态平衡。优化林种结构,稳步提升林地质量,统筹规划公益林地与商品林地,积极保障重点公益林地。着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生物栖息地、生态廊道的建设。
全区林地主要分布在阳山、舜柯山以及主干道、河道等周边区域。严格林地用途管制,确保林地主要用于发展林业和生态建设。合理适度保障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的其他能源类、经营类、旅游类、林下经济或森林康养等项目用地,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强化公益林保护,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业林。
第47条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按照“掌握资源家底、推进规划实施、强化保护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夯实技术支撑”的目标,强化矿产资源保护。
统筹保护与开发区内矿产资源,把保护放在首要位置,以发展绿色矿业和矿业循环经济为核心,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制定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建设资源节约型、经济增长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矿业。
钱桥街道内现有矿泉水矿一处,阳山镇内现有地热矿一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和开采审批。
第48条 自然保护地
落实上位规划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的要求,优化功能分区,细化管控措施,加强和改进自然保护地管理,统筹生态保育、科普与游憩等功能。全区共设定自然保护地2处,为江苏无锡阳山火山省级地质公园和江苏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3.71平方千米。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依法依规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并严格落实相关管控要求,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第49条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相关管控要求,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做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优化调整工作。
第三节 生态保护修复
第50条 生态保护修复目标
依据“格局—过程”互馈机理,识别退化、受损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基于生态系统多功能权衡、协调生态需求、供给,确定生态修复目标。按照“宜林则林、宜水则水”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并行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加大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
统筹推进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成果动态更新,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细化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措施。落实全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规范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保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第51条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修复生态系统。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将江苏无锡阳山火山省级地质公园和钱桥低山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修复作为重点工程。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同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森林自然修复和封育保护。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进入用地程序的地块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要求。涉及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需严格用途管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保障用地安全。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系统开展各类水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合理沟通水系,提高水环境承载力。以大运河核心监控区为核心,开展锡北运河、新沟河、锡溧运河、洋溪河等美丽河湖整治工程。加强河湖防洪安全建设、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亲水便民设施建设、改善河道优化水系,彰显惠山江南水乡特色。
提升湿地保护水平。加强城镇地区小微湿地的综合保护和合理利用,提升湿地保护水平和人居环境。关注湿地保护小区的升级建设,开展湿地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等工作。
第七章
城镇空间和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第52条 城镇体系
落实全市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的城镇格局和“1+2+N”的城镇体系,长安街道、堰桥街道和钱桥街道部分地区是无锡市中心城区组成部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形成功能高度复合、要素高度集聚的活力城区。玉祁街道、前洲街道、洛社镇是重点中心镇(街道),强化人口集聚、综合服务和特色产业功能,提升对周边镇(街道)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玉祁街道、前洲街道组团一体化发展,实现产业互补和空间协同布局。阳山镇是一般镇,完善特色产业,建设城乡融合,农文旅一体发展的特色镇,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需求。
第53条 中心体系
以公共服务、商务服务、交通服务、旅游服务和科技服务等为核心,按照“市级特色副中心—地区级中心—社区中心”三级中心体系,形成以惠山新城综合服务中心为主,城铁枢纽服务中心、高新科创服务中心、阳山文旅服务中心、钱桥科教服务中心为支撑的多层次、网络化城镇中心体系。
第54条 统筹多层次生活圈
强调区级层面的整体统筹,按照“核心引领、片区集群、轴带联动”的布局要求,统筹片区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彰显规模优势,品质优势和整体优势。形成三个层次生活圈。
30分钟全区共享生活圈,服务惠山全区,对应布局市区级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
15分钟生活圈,服务片区及街镇,对应布局各类街道(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按照15分钟步行、慢行可达的空间范围,结合街道(镇)管理需求、居民生活出行特点和实际需求划定,服务常住人口约5-10万人,集中配置街道(镇)社区级公共服务功能。规划四类 “15分钟生活圈”,其中,品质生活型生活圈是高品质社区集中分布和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布局的区域;产城融合型生活是以产城融合为特点的科创社区,在满足生活型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兼顾创新型人才及家庭的差异需求;产业集聚型生活圈是现代制造业集聚的产业社区,以独立产业园区为主,重点满足就业人群的配套需求;科教文旅型生活圈是以“主客共享”为特点的生活社区,以旅游度假区、科教园区等为主,在满足生活型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兼顾外来游客、高校学生等的差异需求。
5-10分钟生活圈,服务城镇社区和乡村社区,对应布局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按照5-10分钟步行、慢行可达空间范围,结合居委社区服务范围,配置日常基本保障型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常住人口1-1.5万人。
第二节 住房保障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55条 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优先向片区中心区和人口集聚的地区增加住房供给,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促进住宅用地供应集中连片,择优营造吸引年轻人和创新创业人才的高品质创新社区。适度推进城镇化,有序引导农村居民进城入镇,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就业岗位分布、公共设施配套,完善完整社区建设,营造宜居宜业生活圈。
改进和优化住房保障方式,加大社会收储、政府租赁等筹集方式,积极探索扩大基本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的实施路径,健全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保障托底的住房供应体系。理顺农民安置小区管理体制,完善农民安置房长效管理机制;鼓励社会各类机构代理经租,盘活存量闲置住房资源,形成稳定房源用于出租。
推进老旧小区整治。结合生活圈规划建设,引导住区有机更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和有机更新,建立老旧小区日常管理维护长效机制。
推进多元社区建设,提高住宅建设标准。提供适量的交通便利、设施完善的国际化社区和人才公寓,建设或改造一批适老性住宅。打造建设一批宜居社区,重点区域建成一批国际社区和未来社区。
第56条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为匹配全区常住人口分布特征,结合轨道交通站点与城镇中心体系,采用“集中式+分布式”布局结构,推进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集聚,完善各片区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优化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优化高等教育空间布局。加强职业教育规模化、特色化发展,优化无锡科教城布局,形成布局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职业教育集聚区。积极引进高级优质学校,优化高中布局。
第57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优化基础教育设施配置。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和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走在全省教育现代化前列。加强幼儿园、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
促进文体设施聚力开放。推进社区级综合文化中心(站)、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活动室、健身公园、村级文体活动室与场地等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和提升改造。结合公园绿地和公共开敞空间打造文化体育公园,构建网络化的文化体育健身步道。
加快“医养”融合发展。以大健康理念打造“全龄化”健康服务闭环,促进体育、医疗、养老设施的结合布局和功能融合发展。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造升级。提升养老设施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增补配置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设立区级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依托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结合15分钟生活圈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可与基层社区中心合设。
建设复合型生活邻里。以新建、改造提升、更新腾挪等方式,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生活邻里中心,集成健康管理、为老服务、终身教育、文化活动、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等基础保障型服务设施,并结合所在生活圈人群特征,提供共享办公、创新创业等特色化服务。根据生活圈的成熟度和不同类型,邻里中心采取不同的布局模式,新建社区可采用“一站式”布局模式,更新社区可采用主辅式中强度集成布局模式,成熟社区或者老镇区可采用组合式邻里+点式街坊布局模式。
优化各级殡葬设施布局。构建“逝有所安、绿色集约、服务均等、健康文明”的现代殡葬设施服务体系。优化各级殡葬设施布局,倡导绿色、节地、生态的殡葬方式,建设全覆盖、生态化、高品质的殡葬设施。持续推进殡葬事业改革。
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通过规范新建住宅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中配套建设和加强既有住宅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配套,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城市老城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
第三节 [锚点] 开敞空间体系
第58条 建设全域公园体系
营造“田园城市”,构建由郊野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等组成的全域公园体系。
规划洗砚湖郊野公园、惠山湿地公园等郊野公园。保护自然生态、文化资源基础,可开展休闲、健身、科普教育等活动,完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控制开发建设强度,不得安排大规模的设施建设。郊野公园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规划惠山新城中央公园、吴文化公园等市区级综合公园,完善游憩和配套服务设施。
优化社区公园布局,规划15分钟生活圈社区公园若干,部分现状保留公园无拓展空间可在生活圈范围内分散布局。5-10分钟社区公园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应具有基本的游憩和服务设施,方便居民就近开展日常休闲活动服务。
第59条 完善绿道网络
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乡一体化绿道网系统。规划“三纵三横”的休闲游憩绿道主线,构建与绿道主线连接,通达街巷的绿道支线。
第60条 加强风廊管控
结合全区自然地理特点和盛行风向、地表通风能力等气象条件,顺应城市主导风向、利用局地环流、尊重城市格局的原则,围绕京沪高铁、沪宁高速和京杭大运河构建通风廊道,缓解热岛效应和空气污染。
第61条 强化生态隔离带建设
合理设置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环境防护距离,降低工业区对居住区等生活空间的干扰和影响,保障城市人居环境安全。
合理控制京沪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等绿化隔离带,困难地段廊道宽度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防护绿地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天然气管道走廊、高压走廊按等级控制廊道宽度。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大型环卫设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外围设置一定距离的卫生防护绿地。
第八章 创新和产业空间布局
第一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62条 优化产业布局
以高品质园区来组织生产空间,改变“小而散”的产业空间组织模式,整体形成“一强两特”的总体产业格局。
做强江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整合周边工业用地,强化整体统筹,发挥龙头示范作用,突出整体优势,以创新强产业,促进开发区高位跃升聚力中心。
集中提升两大特色产业集群。江苏省惠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合洛社园区、杨市园区等产业用地,强化科城产人文融合发展,积极引导现有企业进军新兴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引进低干扰、低污染、节地高效的高新产业。无锡科教城优化整体用地布局,引导职教园区、产业园区、居住区、商业配套高度融合,互利互惠,完善产业“人才链”,形成产学研共同发展的特色产业园。
第63条 保障产业空间
结合区内产业用地布局,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向工业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保护线)集中布局,划示“产业基地-产业社区-工业区块”三类工业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保护线)。
产业基地以国省级开发区为主,促进产业集聚,提升产业能级;产业社区强调产城融合、功能复合,可新增科技研发、企业总部等功能,鼓励在区块线内非工业用地上适当安排会议展示、商业零售、餐饮酒店、人才住房等配套服务功能;工业区块指经评估后绩效较高,可实施点状保留的现状产业空间。
第64条 整治低效产业用地
加快实施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化,可大幅提高产业增加值,规划形成四类处理措施,推进存量增效。
产业基地内的低效用地:“优二强二”,更新主导方向为工业用地功能,鼓励开展以土地综合整治、功能优化、提质增效为主的更新,通过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管理优化等措施提高产业空间效益,核心是推动市场需求引导下的产业功能升级。
产业基地外,工业控制线(产业区块保护线)内的低效用地:“优二促二”,鼓励低效工业自行改造,或腾挪空间,为引进优质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合理调控制造业用地转换功能,预留一定配套服务设施用地。
工业控制线(产业区块保护线)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低效用地:“退二优三”,引导低效工业用地更新,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商贸服务设施或住房建设腾挪空间。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低效用地:“退二优农”,结合生态保护要求,引导闲置厂房更新,优先服务于乡村振兴发展。
第65条 优化创新空间
在原来“一镇一院一产业”的基础上,以四个创新服务区为中心,组织创新空间和生产空间,集聚高校、研究院所,信息平台等创新资源,完善创新服务圈。
第二节 现代服务业
第66条 建设无锡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以西站物流园为核心载体,联动石塘湾铁水联运物流园,优化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依托优越的公铁水多式联运条件,发展中欧班列、铁海联运、干支仓配、供应链集成、冷链物流、智慧物流等业态,重点建设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公铁水联运枢纽、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供应链核心枢纽、华东地区大宗生产资料物流与贸易枢纽。
第67条 发展智慧物流
整合提升西站物流园、石塘湾物流园、前洲物流园三个物流园区。西站物流园立打造综合保税物流园区,石塘湾物流园发展多式联运,减少中小货车等使用。前洲物流园建设地区综合物流基地。
第68条 实施全域旅游
融入全市旅游格局,打造“两带两区”为重点的全域旅游大格局。
“两带”,指锡西乡村振兴风光带、大运河文化风光带。锡西乡村振兴风光带以“打造最美乡村公路”为主线,带动玉祁老街、礼社历史文化名村、万马六次产业园、洗砚湖郊野公园等特色资源载体共同发展。大运河文化风光带以“运河文化”为载体,推动洛社老镇区、尚田农庄、洗砚湖湿地观光区、大运河沿线滨水文化资源的发展。
“两区”,指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和锡澄湿地主题旅游区。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以“农”为核心,“桃源”为特色,在提供新鲜、卫生的农产品功能上,进一步提升乡村休闲度假、体育运动、农业生态教育和乡贤文化教育等功能,依托无锡市惠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朱村、前寺舍传统村落等资源,提升知名度,辐射力和吸引力,建成独具江南水乡特色的旅游度假目的地。锡澄湿地主题旅游区以“千顷湿地”为主题,结合惠山新城湿地公园和马镇生态湿地带,形成特色主题旅游区。
第三节 产城融合发展
第69条 就业岗位均衡布局
优化人口就业结构。通过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和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吸引高端人才,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形成匹配惠山战略定位的人口结构。增加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就业岗位供给,拓展高端人才就业规模。加快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的高端化、服务化发展。
引导就业岗位均衡布局,加强职住平衡指数的引导。以片区优化产城关系,促进就业岗位均衡布局。生活圈内核心传统就业减少和新兴产业增加相结合,完善生活配套服务,吸引创新创业人口。
第70条 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推动各片区“科城产人文”融合发展,结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教育研发、技术研发平台、创新驿站、公共实验车间等共享创新服务平台功能,形成高等级生活服务、生产服务、生态休闲有机融合的功能组织中心,服务周边城镇单元的产业发展。
利用存量写字楼空间建设创新驿站,强化第三方创新服务。结合现有前端研发平台,强化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节约技术创新成本,加快创新协作速度。结合大型制造园区,利用存量低效厂房,建设一批公共试验车间,供中小企业开展产品小试、中试,展示产品原型等使用。
第九章 中心城区规划布局
第一节 功能布局
第71条 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
依据中心城区二级规划分区,明确规划用途分类,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细分至二级分类。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所示的土地使用,不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以及监督管理的直接依据。中心城区具体地块的用途、边界、指标等,在详细规划中确定,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后,作为规划实施和监管的法定依据。
居住用地。指住宅用地和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结合中心体系、居住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配置要求,重点布局于市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及各片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区。
商业服务业用地。指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等设施用地。结合“市级-区级-片区级”城市中心体系,突出轨道交通TOD发展导向,重点发展金融服务、总部经济、商务办公、文化娱乐、创新创意、旅游观光等功能,面向全区服务人口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根据地区人口规模与发展需求,实现公共服务、商业配套和就业岗位均衡化布局。
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工矿用地指用于工矿业生产的土地。主要位于工业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保护线)内,适度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用地。
仓储用地指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库用地。主要布局在京杭运河沿线区域。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指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用地。依托山水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结合蓝绿生态空间网络布局。
交通运输用地。指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中心城区范围内主要包括各类道路用地和轨道交通停车场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用地。完善各类公用设施配套,提高综合服务和安全防灾能力。
特殊用地。指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用地。以保留现状为主,明确各类特殊用地布局。
第二节 民生保障与商业网点
第72条 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现状保留堰桥高中,改扩建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新建规划高中。推进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均衡布局,保证适龄幼儿和学生就近入学。保留省锡中第一小学、省锡中第二小学等小学,新建若干小学。保留堰桥中心、西漳中学、钱桥中学等初中,新建若干初中。保留省锡中实验学校、华锐实验学校等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若干九年一贯制学校。
文化。规划保留陆定一祖居陈列馆,惠山区大剧院等区级文化设施。
体育。规划保留和提升现状惠山区全民健身中心、惠山区西漳体育公园、锡山高级中学体育场馆等市区级体育设施。
医疗。规划保留惠山新城医院、惠山区中医院、惠山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惠山区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医院。
第73条 商业网点
区级商业中心。提升区级商业中心吸引力,依托轨道交通、开敞空间、商务区等,优化完善惠山新城商圈、西漳商圈。
社区便民生活圈。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完善基本保障类业态,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推广邻里中心模式,建设集商业、休闲、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民生活中心。
第三节 城市公园
第74条 综合公园
综合公园具有完善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务设施,包括惠山新城中央公园、吴文化公园、西漳公园。
第75条 郊野公园
郊野公园包括惠山湿地公园。
第76条 社区公园
规划15分钟生活圈社区公园,包括白屈港公园、胡家渡公园等,部分现状保留公园无拓展空间可在生活圈范围内分散布局。
第四节 城市设计引导
第77条 高度控制
引导城市高度分区。建设高度分区是以生态控制要素、景观视线廊道为限制性基础,分为高层严格控制区、高层普通控制区和高层鼓励、优先发展区。
高层严格控制区:根据地块单元的不同需求严格控制该区域内建筑的高度上限指标,建筑高度不容许突破规定的高度上限,一般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核心视廊、眺望景观区域等高度强制性控制区域。
一般控制区:该区域内允许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用地性质适当建设高层建筑,允许建筑形态出现一定程度的错落起伏,适用于城市的一般区域,无显著的高度形态控制与景观展示要求。
高层鼓励、优先发展区:对建筑限高不作特定限制。鼓励依据美学、景观、经济等需要,在该区域内建设高层、超高层,鼓励建筑形态出现一定的错落起伏。该区域内鼓励适用于城市门户空间、景观节点、天际线等需要突出城市空间特色的区域。
第78条 开发强度控制
综合考虑城市用地功能布局、空间结构、公共中心体系、战略空间意图等方面内容,加强开发强度的分级引导和控制,因地制宜确定重要地块的开发强度要求,在下层次规划中明确具体开发强度控制要求。
第五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79条 利用目标
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构建以轨道交通为架构、城市公共中心为节点的地下公共空间网络,以及地下交通、能源管线廊道为主体的地下基础设施支撑系统,实现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的高质量融合发展,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和低效用地治理,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80条 地下空间规划分区
将全区划分为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区、适度建设区以及禁止建设区。
重点建设区主要为惠山新城中心区、惠山城际站、钱桥中心区、洛社洛南等地区,统筹设置地下商业、立体化交通廊道、综合管廊、地下固定避难场所等设施,并预留一定的后备资源。
禁止建设区为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其余地区为适度建设区。商业中心和轨道交通枢纽周边地区鼓励适度增加地下空间开发强度,建设具有交通综合换乘和商业综合服务功能的“地下综合体”。引导公共设施、城市公园和绿地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地下空间利用,鼓励向社会公众开放,布局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和市民休憩设施等功能。
第六节 城市控制线管控
第81条 城市蓝线
划示市级骨干河流水系的城市蓝线。按照《江苏省管湖泊保护规划》《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在下层次规划中逐级细化落位,保持蓝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第82条 城市绿线
划示市级结构性绿地的城市绿线,将综合公园纳入本规划城市绿线进行管控。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在下层次规划中逐级细化落位,保持绿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第83条 城市黄线
划示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城市黄线。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城市黄线应结合交通、市政等相关专项规划,在下层次规划中逐级细化落位,确保控制预留的空间不被侵占。
第84条 城市紫线
划示城市紫线,包括已公布的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界线,即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城市紫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其具体边界、定位可在下层次规划中落位。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第85条 保护格局
落实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彰显全区历史文化特色,以两脉为重点,保护惠山历史文化整体格局,构建具有惠山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模式。京杭大运河文化保护脉包括大运河沿线,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为主体,保护大运河本体及相关文化遗产,保护大运河沿线的历史城区及其他聚落空间。
锡西乡村文化保护脉包括新沟河、洗砚湖、锡北运河、锡澄运河等主要滨水空间及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共同构建的网络,重点保护水网格局,保护系列名镇、名村、老街、古村,同时保护与之息息相关的河浜水系及生态田园空间,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乡村传统文化。
第86条 遗产保护空间体系
构建系统完整的遗产保护空间体系。系统整合全区范围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文化名村,以及传统村落、水利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对象。对各类遗产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夯实遗产保护空间基础,整体构建遗产空间体系,明确保护管理要求。
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严格保护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确保文物安全,加大文物开放力度;保护不同时期、不同类型历史建筑的价值特色和文化内涵,重点保护体现其核心价值的外观、结构和构件等,推进活化利用。
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以及所遗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传承传统营建智慧。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江苏无锡阳山水蜜桃栽培系统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传统农业文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带动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历史地名以及其他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依存的文化生态,增强与相关物质空间载体的互动呈现;推动传统艺术振兴,推进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弘扬工匠精神,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和当代价值。
第87条 传承时代印记
加强具有“惠山时代印记场所”的保护,将时代精神的展示与企业自身展示、销售功能等结合在一起,完善主题景观和环境设施,赋予时代精神的文化主题。在新建筑中赋予老场所文化符号,有条件局部保留的建筑物、设施或场地可进行改造利用,展示原址原真的时代记忆。
第88条 历史文化保护线
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的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将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本规划中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以点位进行控制,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由专项规划具体划定,及时动态补划,并在下一层次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内的建设活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的要求。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历史文化保护线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节 大运河惠山段文化保护和传承利用
第89条 大运河惠山段保护目标
整体保护大运河遗产,保护大运河全线水工遗存,以及沿线工业遗产等相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运河沿线郊野地区的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江南田园风光。除防洪调度、工程抢险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损害大运河河道、堤岸、历史遗存和文物古迹。将大运河惠山段打造成为承古启今的文化水廊、绿意盎然的生态水网、风华百年的工商水脉、宜居宜游的共富水乡。
第90条 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
按照《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严格准入管理,实行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落实各管控分区准入要求,协调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开发利用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关系,推进沿线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
第91条 分段保护和风貌彰显
加强大运河沿线空间形态、城乡风貌的分段引导和管控。
郊野田园段,挖掘呈现运河田园耕读、渡口驿站等文化要素,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万马六次产业园及惠山城际站以南等郊野空间农文旅发展,构建以郊野农业为主,文化休闲游憩点缀的连续生态、自然亲水的滨水岸线。
工业更新段,持续推动沿线低效工业用地与港口作业区整治,加强运河沿线改革开放后以外向型经济为典型代表的城建文化挖掘,弘扬求实创新的时代精神,建设江南运河文化展示馆等,利用各类工业遗存等增加文化空间和创新空间,实现“三道贯通”,优化运河沿线开敞空间。
城镇更新段,延续运河工商文脉,与滨水社区营造结合,重点布局综合公园,点状布局商业服务、文化创意、体育运动、科创研发等功能,活化滨水公共活动空间,实现“三道贯通”,打造具有独特时代印记的富有节奏的滨水界面。
码头物流段,打造公铁水联运的绿色智慧作业区。
第三节 滨水空间营造
第92条 打造滨水景观带
构建滨水景观带、河浜湖荡和滨水景观支线构成的江南水乡本底。营造优质的滨水空间,实现骨干河道两侧公共空间全面贯通。
滨水景观带。包括大运河、锡澄运河、洋溪河、白屈港等滨水景观带。加强连续滨水景观风貌整体塑造,绿道全线贯通,结合商业中心、文化体育设施、城市公园等节点放大滨水开敞空间,设置亲水设施,打造共享的活动空间。
河浜湖荡。包括白荡、唐平湖、尚田白塘、洗砚湖等开阔水面,加强相邻城乡建筑形体引导,塑造面向开敞水体的城乡界面,突出郊野田园风光,增加与郊野单元生态农业结合发展休闲游憩设施,控制相邻城乡空间的建筑形体,塑造面向绿廊、绿心的城市界面。
滨水景观支线。包括与片区生活、游憩空间紧密联系的河道支系,设置亲水设施,滨水绿地共享为相邻居住、商业、产业地块的活力空间。
第93条 重塑舒适岸线
滨水景观带和滨水景观支线以生态驳岸为主,硬质慢行道及相邻新建地块的围墙和建筑不宜紧贴岸线,滨水建筑界面应进行滨水风貌引导。河浜湖荡沿岸以生态驳岸为主,设置宽度较窄的慢行道和亲水人行道,可采用软质铺装并紧贴水面建设。
第四节 城镇风貌引导
第94条 分类引导重点城镇风貌区
分类、分片引导重点风貌片区,在各层级规划中加强城市设计编制的管理工作。
城镇中心地区:包括市区级各类中心地区。管控目标为集约高效、亲切友好、塑造新城形象。以生态、人文、宜居、宜业为目标,充分考虑水网密布特征,引导滨水公共空间,注重产城风貌融合,集中展现惠山精品风貌,加强重大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控制城市建筑和街道为主的空间序列。
交通枢纽区:包括惠山城铁枢纽核心区。管控目标为“站产城景融合”,充分利用交通资源,鼓励功能混合和空间复合利用,打造一体化综合体,面向长三角及更广阔的区域展现惠山枢纽门户风貌。重点研究场站地区与城市和郊野景观交界处的景观序列和空间组织,加强枢纽建筑单体、站前空间界面、视线通廊等控制引导。
历史风貌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包括天上村前核心区。管控目标为活化历史、多元活力。需严格遵循保护规划的要求,深入挖掘历史内涵,加强整体格局的保护及历史资源的活化、展示与体验,提升片区活力;保护和延续水乡肌理,协调与周边现代城镇生活板块及产业区块的风貌。
山前地区:包括太湖西站沿山片区。管控目标为凸显山水田园特色的旅游主题景区。交通组织快慢分离,建筑天际轮廓线与山脊线的协调、慢行风景道与沿山开敞空间的融合,形成丰富多样、步移景异的山地景观序列。
第95条 建设景观走廊
建设惠山大道、凤翔路、惠澄大道、西环线、洛雅路、中惠大道等景观走廊。塑造整体连续的景观风貌,优化沿线绿化种植,协调沿路新建和整治建筑的风貌,构成连续的建筑风貌界面。建设北惠路、北外环、政和大道、新锡澄路、北环路等景观轴,塑造整体连续的景观风貌,行道树尺度、风格相对一致,构成连续的建筑风貌界面。加强重要节点风貌引导。
第十一章 综合交通
第一节 交通目标和策略
第96条 发展目标
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与城市空间发展相协调、交通网络完善、集约高效、体现惠山特色、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提供整合、高效、优质的交通服务,提升城市交通品质,支撑区域枢纽建设。
第97条 发展策略
枢纽引领策略。一方面提升惠山城际站枢纽地位和服务能力,以枢纽为核心,构建快速路和轨道交通为骨架的集散体系;另一方面,优化高速道口的服务效能,实现10分钟通达目标。
内畅外联策略。构建快速路体系,梳理客、货运系统,打通断头路,实现内畅外联网络化的路网格局。
绿色出行策略。发展多层次的轨道交通系统,提升公共交通的竞争力,建设绿色高效的公共交通及慢行网络。
第98条 规划目标
“10、20、30”时间可达:10分钟通达惠山主要生活区及主要道口,20分钟通达全区全境及无锡城区,30分钟通达市区全域及江阴市、常州市邻近地区。
第二节 综合交通枢纽
紧抓盐泰锡常宜铁路建设的契机,提升惠山区枢纽地位和服务能力,提高区域竞争力。
第99条 惠山站定位
无锡西北门户,承接南北、链接东西的战略性节点。惠山站是无锡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组成部分,是无锡市区唯一的两条区域高速铁路的交汇点,形成十字型综合枢纽,还有苏锡常城际铁路经过并于此设站,联动及服务圈层拓展到整个市区。
第100条 惠山站发展目标
以打造区域中心的功能型综合枢纽为目标,对外积极寻求功能整合机遇,建立枢纽与周边的功能需求联系,内部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形成综合换乘体系。
通过构筑功能完善的客运枢纽设施,形成支持内外交通之间和城市内部各种交通方式高效转换的客运枢纽系统,做强、做优惠山门户。
第101条 惠山站枢纽布局
规划新建站南路快速路联络线与惠洲大道相连,通过惠洲大道、中惠大道等快速通道接入无锡城市快速路网,从而实现站区与快速路网的高效衔接。
南北广场一体化设计,延续北站房现有交通设施格局,结合南站房建设进行规模与布局调整;内部交通按照进出分离、人车分离、内外分离和功能分离进行组织。
第102条 铁路货运枢纽
依托新长铁路、京沪铁路,统筹发展无锡西站、无锡北站、前洲站三大铁路货运枢纽。
第103条 高速道口及公路客运站
抓住沪武高速、锡宜高速拓宽和锡太高速建设的机遇期,优化高速公路出入口与城市交通主通道快速衔接,保障各组团“10分钟”通达高速。
新增及优化西环线与沪蓉高速、西环线与锡宜高速、原沪蓉高速玉祁等道口;结合锡太高速建设、锡宜高速扩建,优化无锡北、无锡西和陆区道口。
结合铁路惠山站规划惠山汽车客运站公路客运枢纽。
第104条 惠山港区
充分发挥内河水运绿色、节能、低成本的优势,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惠山港区各作业区内河港口能级,加强京杭运河、锡澄运河、锡十一圩线、锡溧漕河等高等级航道的整治,京杭运河苏南段按照二级航道标准进行规划预控,优化综合运输结构,实现河江海联运,促进运河文化复兴。
第三节 道路交通网络
第105条 公路
规划形成“三横一纵”的高速公路, “四横三纵”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第106条 快速路
快速路形成“四横四纵”的规划布局,主要承担全区快速联系主城、串联内部各功能组团、内外交通快速连接、枢纽捷运等功能需求,支撑城市空间的有序拓展。
第107条 主干路
主干路分级分类布局,兼顾联系与服务功能。
Ⅰ级主干路主要为跨行政区的中、长距离联系服务,同时承担枢纽快速联络线功能。
Ⅱ级主干路主要为跨行政区以及区内部各功能组团间的中、长距离联系服务,规划形成“六横五纵”格局。
Ⅲ级主干路主要为全区各功能组团间以及组团内部的中等距离交通联系提供辅助服务,为沿线用地服务较多,规划形成“九横八纵”格局。
第108条 次干路
次干路主要承担集散功能,为干线道路与支线道路的转换以及中、短距离的地方性活动组织服务。
第109条 促进路网内畅外联
推进重点片区道路网建设,提高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实施率,疏解瓶颈,道路成网,提升区域内的整体交通环境。一方面,完善对外路网,增强与周边联系;另一方面,健全内部通道,打通断头路,支撑重点片区建设。
第110条 断面引导
快速路。快速路横断面主要以机动车快速通行为宗旨,采用主路封闭的横断面形式,主路按双向车道数4-8条控制,根据不同地区辅路设置等级、车道条数及两侧用地状况,可分段控制快速路断面。
主干路。侧重服务于跨组团长距离交通的主干路,强调机动车出行,断面可采用四块板,机动车双向6车道,避免机非混行现象。侧重服务于货运交通的主干路,承担货运机动车在产业区的集疏运交通,在沿线自行车和行人交通较少的情况下,断面形式可采用两块板,机动车双向6车道。侧重服务于组团间和组团内部的主干路,断面设计时在确保通过性交通的同时,还需考虑通达性交通,保证主干路与周边道路的连通性,断面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机动车双向4-6车道。
次干路。次干路断面机动车道以双向4车道为主,断面形式以两块板为主,同时充分考虑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等设置,为非机动车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在工业片区内部,次干路可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
第111条 立交节点控制
规划对快速路与Ⅰ级主干路相交的节点控制立体交叉的交通组织方案,对立交节点进行用地控制。
第112条 乡村道路规划建设
乡村道路规划建设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平衡经济与生态,突出地域特色,合理确定建设标准。
第113条 客运通道
与居住用地布局相协调,与客运枢纽相衔接。主要依托城市快速路及Ⅰ级主干路承担区域客运走廊功能,集中布局客运主通道,串联各组团主要居住区以及客运枢纽。
规划“四横五纵一联”的快速客运通道。
第114条 货运通道
物流通道与工业、仓储用地布局相协调;尽量与城市客运主要通道分离布置;与货运场站规划布局衔接。主要依托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承担区域物流走廊功能,集中布局物流主通道,串联主要货源地及货运枢纽。
规划“四横三纵”的货运通道。
第四节 轨道交通体系
构建多层次的轨道交通体系,全面提升全区的可达性,通过交通与空间发展耦合,支撑城市空间战略重构。
第115条 高速铁路
规划形成“两横一纵”的高速铁路布局,其中京沪高铁和沪宁城际为已建铁路,盐泰锡常宜铁路为规划新建高速铁路。
第116条 普速铁路
规划“一横一纵”的普速铁路,“一横”为现状京沪铁路,“一纵”为现状新长铁路。
第117条 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
规划控制苏锡常城际铁路在区内通道,在惠山站与盐泰锡常宜铁路进行衔接,面向区域形成互联互通的快速轨道网。
规划市域S1线经过惠山新城,S1线采用主、支线相结合的形式, S1线一期与地铁1号线贯通。
第118条 城市轨道
耦合轨道站点与城市中心,联动中心人口与就业,支撑中心功能发挥,注重末端站与城市中心功能的联系。
规划四条城市轨道线路,预控若干轨道延伸通道,预控远景轨道线路廊道。
第五节 配套交通设施
第119条 常规公交场站
结合惠山实际,采取“集中式的综合停保场为主,辅以停车场”的模式。
远期首末站布局从“服务车辆停靠的独立用地为主”向“临近客流的综合配建为主”转变,布局更靠近客源。
第120条 停车设施
确定差别化的供需调控策略,在惠山新城总体坚持平衡供给的策略,在外围组团采取适度发展的供给策略,总体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必要补充的停车结构。
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标准,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发挥市场价格调控作用、严格执法管理、推动智慧互联等管理措施,实现停车与城市的协调发展。
针对停车需求大、停车矛盾突出的地区,如老旧小区、学校、医院、菜场、景区等,结合周边空地、绿地广场地下、学校操场地下等挖掘空间资源进行公共停车场的布局,结合轨道站点设置P+R停车场,引导小汽车出行向公共交通转化。
第121条 步行和自行车网络
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安全、便捷、友好、具有惠山特色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高品质建设锡西风光、锡北运河、洋溪河、京杭运河、锡澄运河、白屈港等绿道网络。
第122条 交通信息化
规划建立有效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构筑统一的交通信息平台,形成多层次、多模式的信息服务产品,实时发布重要区域的交通信息,逐步建成智能交通管理与组织系统。以国内一流的大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目标,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和交通流组织,实现交通有序、安全、通畅与和谐,为提升惠山交通出行品质提供交通管理保障。
第十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
第一节 城乡安全设施
增强抵御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提高城市韧性,建设区级公共安全防控中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
第123条 防洪
以城市防洪工程为基础,改善京杭运河、锡澄运河、锡北运河、新沟河等骨干调节河道,沟通和扩大洪涝水北排长江通道,提高区域行洪排涝能力和区内洪水调蓄能力。
防洪标准。西漳地区属于无锡市城市防洪控制圈,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新解放圩、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惠山站和洛西联圩为100年一遇;其余大小圩区为50年一遇。
排涝标准。排涝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20年一遇,其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采用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除。
第124条 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援四大体系,构建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综合防治能力。
第125条 抗震减灾
全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新建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按7度设防,学校、医院、商场、交通枢纽、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
加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的地震灾害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并定期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提升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在城市更新工程中优先消除危旧房屋和基础设施地震安全隐患。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
建立健全救援疏散避难系统,建设中心、固定、紧急三级应急避难疏散场所,实现避难场所城镇范围全覆盖。
第126条 人民防空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融合发展。完善区、街道(镇)两级人防联合指挥场所,形成可靠的指挥系统。
优化人防工程布局,以推进街道(镇)基层组织指挥机构建设为重点,完善区、街道(镇)二级指挥机构及指挥场所;重要经济目标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结合新建、改扩建项目按需配置防空专业队工程和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地铁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兼顾设防。
第127条 公共卫生安全
建设区级公共安全防控中心,建设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衔接联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人员与配套设施,实现联防联控。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平台建设,加强对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
第128条 消防
建立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二级消防站保障体系,按照接警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的标准完善消防站布局。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将“智慧消防”融入社会治理各环节,形成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第129条 安全生产
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城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设计规范进行重大危险源布局规划,严控防护隔离带。
第130条 国防和军事设施保护
统筹规划布局国防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各类军事设施空间需求。推动交通、通信、人防、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贯彻国防要求,保障大型交通设施和大型物流枢纽基地等落实军民融合的空间需求。
第二节 市政设施体系
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加强前沿技术应用和机制创新,推进设施融合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构建智能高效、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市运行保障水平。
第131条 供水
推进高质量供水,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提升供水品质。根据道路交通规划和区域发展,合理布设供水管道,完善供水管网布局。完成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推进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第132条 污水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坚持截污和治污相协调,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深化排水达标区建设,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对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新建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
推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尾水排放从严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
第133条 雨水
提升雨水防涝标准。重要地区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小于5年,其余地区2-3年,重要地区的下穿立交道路、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30-50年,其余地区的下穿立交道路不小于10年。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不小于50年。
第134条 电力
形成以区外来电为主、区内发电为辅的电源供应格局,加快推进燃气发电厂扩建,着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进一步降低煤电比例。
结合充、换、储电站建设,统筹电力设施布局,完善中压配网网格化,推进坚强可靠的“世界一流电网”建设。
第135条 通信
“集约化模式”共建共享基站和信息管线,建设泛在、高效、安全的新一代通信网络。加快推进5G网络和传感设施建设,形成空间全覆盖的物联网感知网络体系,助力“智慧惠山”建设。
第136条 燃气
加强与区域天然气管网互连互通互保,形成多源多向的天然气气源供应系统。
逐步扩大管道燃气供气范围,完善燃气支管网建设。
第137条 供热
加大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占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强相邻热电厂供热干管的互连互通,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
第138条 固废
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固废处理体系,发展固废循环经济,提升固废综合处理能力。
第139条 基础设施廊道
按照安全优先、统筹集约、分类管控原则进行优化整合,依托大型绿化带、开敞空间、交通干线等预留重大管线廊道,统筹安排高压电力线、油气长输管、超高压燃气管等重大市政设施廊道,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廊道体系。
第三节 海绵城市与低碳城市
第140条 海绵城市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建成“内外兼修、独具特色、示范引领”的海绵城市。人居环境与生态品质不断优化,城市水安全韧性水平显著提升。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乡全区域、建设全领域”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打造海绵城市示范片区。探索海绵城市理念“嵌入式”的城市建设发展模式,打造具有连片效应、引领效应的海绵城市集中展示区。
分类落实海绵建设要求。对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系、排水管网与场站等分类落实海绵建设要求。
第141条 低碳城市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元互补”的现代化能源保障体系,多策并举促进降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依托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绿色能源、构筑绿色产业、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动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加强低碳场景应用。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形成更多全民共享“碳时尚”应用场景。
第十三章
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第一节 集约节约目的和机制
第142条 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以严守底线为前提,以空间重塑为核心,以效益提升为导向,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评价,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严格控制总量,统筹安排增量,积极挖潜存量,不断提高质量,实现国土空间高质量保护利用。
第143条 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统筹存量和增量空间,优化增量用地配置,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引导有限的空间资源向优势地区集中、要素向高端集聚、产业向园区集聚。开展空间绩效评价,推进计划指标配置与存量盘活、绩效提升、闲置用地处置相挂钩,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民生服务项目,优先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区域及亩均效益好的项目倾斜,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市区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创新存量空间调活机制,引导低效用地有序退出,适度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形成以强度换空间、向存量要增量的高质量利用模式,打造空间治理格局、综合效益水平“双一流”示范区。
第二节 存量用地提质增效
第144条 推进存量资源盘活利用
加大后备资源和存量流量的挖潜力度,针对老旧居住空间、低效办公空间和低效商贸空间等重点存量空间,采取综合整治、转型升级、保护修缮等多种盘活方式,支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建立多盘多用的激励机制。完善低效用地主动退出机制,采取政府收储、协议置换、回购改造,以及自主再开发、联合再开发、市场流转等模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第145条 推动产业用地优化焕新
深化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成果应用,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推动产业园整治提升。推进布局分散、产出少、规模小的产业园及村镇工业集中区空间整合优化。对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符合产业空间布局的低效工业用地,综合运用增容技改、产业更新、政府储备、闲置扩能、混合利用、置换盘活、连片改造等路径实现“退二优二”,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
推进优地转型更新。对确因城市发展或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进行“退二进三”的低效工业用地,在满足产业空间布局要求及规模总量的基础上,支持通过产城融合、产业更新、城市更新等路径,规范有序引导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推动相关区域从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
开展异地腾挪置换。组织产业用地整理和复垦复绿,加大“退二还一”,近期以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空间布局的低效集体工矿用地和“散乱污”企业为重点,逐步推动有序退出;远期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位于开敞空间和生态廊道内的低效工矿用地有序退出。
第三节 城镇成片更新
按照“成熟一片、开发一片、建好一片”的原则,支持通过拆除、改造、整治等方式开展城市有机更新,重点推动新增用地集中成片征收、批而未供土地集中成片处置、低效用地集中成片更新。
第146条 产业成片更新
更新对象为相对集中的低效产业用地,划定产城融合型更新单元和产业转型型更新单元。产城融合型更新单元推进功能转型与更新,完善城市服务职能;腾退有一定环境污染或与城市功能有矛盾的工业企业,完善景观环境与服务设施,提升居住品质。产业转型型更新单元推动产业转型更新,完善科创研发服务功能,释放产业空间,集聚产业项目。
第147条 城镇成片更新
更新对象为老旧小区等,划定功能集聚型更新单元和城镇提升型更新单元。功能集聚型更新单元强化TOD开发导向,集聚重大功能性载体,提升功能品质和服务能级;城镇提升型更新单元完善社区服务设施,采取有机更新或用地兼容方式,提升居住品质。
第148条 街巷有机更新
更新对象为呈点状或线状分布的零散空间,划定特色保护型更新单元。特色保护型更新单元加强大运河等重要滨水空间、古村、具有肌理和风貌价值的老镇街巷空间等保护,活化利用文化资源,培育文化场景,彰显历史人文魅力和影响力。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规划实施传导
第149条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构建“二级三类”规划体系,分级、分类推进区、镇(街道)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加快稳定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和利用的“一张图”,构建支撑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总体规划。全区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洛社镇、前洲街道、玉祁街道、阳山镇编制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长安街道、堰桥街道、钱桥街道因地制宜编制镇(街道)级国土空间规划。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合并编制镇(街道)级国土空间规划。区级、镇(街道)级可同步编制,实现上下联动和动态反馈。
详细规划。详细规划依据已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包括城镇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在既有规划类型未覆盖地区结合实际依法探索编制其他类型详细规划。
相关专项规划。包括特定区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专门安排的各类空间规划。
第150条 完善规划传导体系
建立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规划传导体系,加强区总体规划向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传导落实,实现各级规划的上下联动。优化规划传导路径,加强约束性指标的层级传导,通过边界、指标、名录、位置、结构和规则等传导方式,落实区级总体规划的目标定位、重要控制线、空间功能与用地布局、设施要素配置等内容,逐级深化传导要求。
加强总体规划向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镇(街道)级总体规划需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的管控指引要求,明确本地区发展策略,细化各类用地布局,加强乡村地区各类资源整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总体规划向详细规划的传导。详细规划应确保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构布局和空间底线等传导并落实,并结合具体情况优化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综合防灾设施、线性设施走向及城市四线。全域全覆盖划定不同类型的详细规划单元。单元层面详细规划重点深化落实总体规划片区传导要求,地块层面详细规划重点对具体地块用途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作出实施性安排。
加强总体规划向相关专项规划的传导。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管理。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应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衔接,统筹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经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应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涉及空间规模、布局等主要内容应纳入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之间应相互协调。
第151条 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的结果,对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建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的优化调整机制,确保规划实施趋势、阶段性结果符合总体规划发展目标。
第152条 健全行动规划机制
加强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围绕城市性质和核心功能定位,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级年度重大项目安排和财政支出,统筹各部门近期实施行动计划,滚动编制五年近期建设规划和三年行动纲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明确近期建设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突出规划实施一体化。切实将规划的“蓝图”细化为标准的“施工图”,转化为具体项目落地。合理安排近期建设项目,明确项目级别,推动项目实施。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形成重大项目逐步落地的良好局面。
第二节 近期建设行动
第153条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探索新发展理念引领城乡建设的新模式,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积极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强化完善城市特色副中心职能提升城市能级,提升区域交通枢纽地位,优化综合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入推动乡村振兴,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空间预控和用地保障,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支撑有力、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第154条 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
提升重大功能载体能级和功能品质,促进城镇空间集中连片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城市更新,重点推动产业薄弱、设施薄弱、环境薄弱地区城市有机更新;优化乡村空间发展,以锡西乡村振兴风光带为主线,有序推动高标准农田和美丽乡村建设。
合理安排近期建设项目,以公益民生、综合交通、市政安全等项目为重点,统筹土地征收、城市更新、地块出让、公共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建设计划。
第三节 实施保障措施
第155条 完善规划实施统筹决策机制
加强规划组织领导,健全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专班机制,统筹决策关系全局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规划项目的编制、实施和重大工程的建设。
第156条 完善锡澄协同长效机制
以锡澄协同区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有利于锡澄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跨地区跨部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事项协同推进机制,强化共同议事决策功能,共同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事项协同推进机制。
第157条 健全以片区统筹发展机制
优化规划片区和行政区划的错位关系,探索体制机制改革新模式,放大片区作用,以片区统筹发展,统筹战略定位,统筹规划编制,统筹产城布局,统筹服务设施建设,统筹环境品质提升,破解行政区划对于要素资源的分割,实现片区化联动一体发展。
第158条 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政策支持
对于生态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领域,重点明确建设项目管控、自然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要求,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完善保护激励机制。完善乡村振兴发展政策机制,不断细化农村规划建设管理要求等,鼓励乡村用地更新提升。
第159条 加强公共参与
坚持开门编规划,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和渠道,充分听取市民、企业、社会团体、专家等各方意见和诉求,引导公众积极为城市发展建言,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拓宽规划宣传渠道,加大对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解和认识,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章 附则
第160条 法律效力
本规划是无锡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惠山区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的法定依据和基础。规划范围内涉及资源保护、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各项政策、规划的制定,以及各类规划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161条 规划执行
本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惠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本规划。因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本规划由无锡市惠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具体实施管理和监督。